❶ 女人滿50歲後還可以買社保嗎
女人滿50歲後還可以買社會保險,具體如下:
1、女性在滿50歲後還是可以可以購買社會保險的,此前未繳納滿十五年養老保險的,可以在退休年齡之後進行補繳;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笑褲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老升凳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侍旅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❷ 50歲單位還能交社保嗎
50歲是還可以交社保的。
職工社保參保必須滿足勞動法等關於用工的年齡要求:最低限:滿16周歲。最高限: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者不能參加職工社保。所以五十歲是可以交社保的,只是交費比較多,要交滿15年後才可領養老金。
另外詳細來講的各種情況:
1.如果年齡已經超過50歲,但是還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比如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男性工人,法定退休年齡是60周歲,那麼可以繼續在公司交社保,直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止;
2.如果年齡已經超過50歲,且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比如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女性工人,法定退休年齡是50周歲,那麼可以申請延遲退休,繼續在公司交社保,或者也可以不申請延遲退休,自己交靈活就業社保。
如果在法定退休年齡到達之後,還沒有繳納滿最低繳費年限的話,那麼以長沙城鎮職工社保為例:如果是在《社會保險法》(2011年7月1日)實施後參保的,則若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時,還沒有累計繳費滿15年,可以繼續繳納,一直到交滿15年為止,但不能補繳;《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的,則延長繳費5年後,若仍舊未達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五十九條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六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六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❸ 自費社保50歲還能交嗎
50歲還可以交社保。我國男職工的退休年齡是60周歲,如果50歲開始繳納社保而且中途不斷繳的話,到退休年齡前累計能繳費10年。而根據有關規定,職工最多可延遲5年退休,正好滿足15年的年限要求。那麼從65周歲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養老保險金了。對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的,是不能再參加職工社保的。
一、社保參保必須滿足勞動法等關於用工的年齡要求:
1、最低限:作為未滿16周歲的童工,自然不能參加社保,作為未成年工(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崗位應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相關規定),是可以參保的。
2、最高限: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者不能參加職工社保。
二、辦理方法: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❹ 對於50歲以後才購買社保的人,可以正常領取養老金嗎
假如說一個人從50歲開始,才建立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賬戶,那麼這種狀況,養老金的領取是能夠領取,但不能夠按照正常退休年齡規定領取。由於眾所周知,養老保險它最少繳費年限,是需要達到積累繳費15周年以上,才能夠具有離休,享有這一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❺ 50歲可以買社保嗎怎麼買
50歲還可以交社保。有三種辦法繳納社保,並享受退休待遇。一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到齡後一次性補繳夠15年。二是先辦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費業務,補繳時間最長15年,到退休年齡交夠了15年,就可以正常辦理退休手續。三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持續繳費15年,或者到65歲一次性補交夠15年的年限。
交社保的年齡限制如下:
1.單位交社保是有年齡限制的,最低限制是必須年滿16周歲,最高年齡限制是年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不能參加社保。只要達到了最低年齡要求,且沒有超過最高年齡限制,那麼都是可以參保職工社保的。
2.對於首次繳納社保的人,男性繳納的最高年齡限制為60歲,女性雇員為50歲,幹部為55歲,超過此條件的人不能支付社會保障。
現行法定退休年齡:
1.女:單位參保的工人50歲;管理人員55歲。個人參保的一律55歲。
2.男:一律60歲。不分工人,管理人員,單位參保,個人參保。
3.其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女工人45歲,男工人55歲)。
4.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簡稱病退,女45歲,男50歲)。
影響養老金多少的3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❻ 50歲還能交社保嗎
50歲還能交社保。因為對於首次參保的人員,不能超過退休年齡限制,所以50歲的人也是可辦理社保,需要的資料如下:
1、如果是單位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完全由單位經辦。員工個人只要出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就行;
2、由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門等申報參保後,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即可。以購買社保的。
當月繳納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也就是說5月份的社保要等到6月底或者7月初才可以查到的。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