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民工超過60歲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不能認定工傷的。
因為勞動法規定男職工60退休,女職工50歲退休,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將不在享受勞動法保護,也就不能購買工傷保險,也就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存在勞動關系是工傷認定的前提。傷者與用人單位存在的是僱傭關系,勞動者應當通過協商或者發起民事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工傷保險的責任承擔方,其中第三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