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超過60歲出了工傷怎麼處理
年滿六十歲的勞動者發生了工傷,能否得到工傷賠償,這在實踐中存在爭議。年滿六十歲已達到退休年齡,所以必須先區分開 超齡工傷 與 退休工傷 這兩個不同的概念。超齡工傷指的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領取養老保險或退休金的在職工人因工負傷,而退休工傷指的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已經領取養老保險或退休金的在職工人因工負傷。對於超齡工傷 ,其與用人單位之間仍系勞動關系,應當認定為工傷,但對於 退休工傷 ,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勞務關系,不能認定為工傷。基於以上分析,年滿六十歲發生工傷,首先要確認工傷者是否已經開始享受基本的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已經享受,那麼該工傷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的就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就不能走工傷救濟途徑了,只能通過訴訟途徑提起賠償。如果沒有享受,建議先去法院確認工傷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之後再去申請工傷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標准為: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脊螞核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二、工傷的賠償標准為:
1、根據傷殘等級賠償。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二級補助金為本人工資×25個月;三級補助金為物枝本人工資×23個月;四級補助金為本人工資×21個月等等;
2、根據生活自理障礙等級支付生活護理費,一般是當地上一年員工月平均工資的30%、40%或50%;
3、喪葬補助金按當地上一年員工月平均六個月工資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櫻掘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② 超60歲周歲不屬勞動者,還能認定為工傷嗎
在中國消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超過60周歲的退休人員不再屬於勞動者范疇,因此不再適用工傷保險制度,也就是野空說超過6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
需要說明的是,盡管超過60周歲的退休人員不再適用工傷保險制頌橋瞎度,但他們仍然可以享受其他相關保險制度的保障,如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同時,對於因工作而導致的職業病問題,仍然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具體情況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進行認定。
③ 最高院關於超過60歲認定工傷
不能的,因為勞動法規定男職工60退休,女職工50歲退休,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將不在享受勞動法保護,也就不能購買工傷保險,也就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傷者與用人單位存在的是僱傭關系,勞動者應當通過協商或者發起民事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