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爸今年剛60歲 在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算工傷嗎
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認定為工傷:答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❷ 歌手沈雁在美國去世,享壽60歲 ,她是什麼原因去世的呢
「小小的一片雲呀,慢慢地走過來,請你們歇歇腳呀,暫時停下來。」據台媒報道,歌手沈雁(原名周美麟),2021年聖誕節在美國離世,終年60歲。
其實,每時每刻都有人死亡,因為他們是明星,所以才會受到更多關注。沈雁已經淡出娛樂圈多年,江湖上早已沒有她的蹤跡,但仍有她的傳說。沈雁遠嫁美國享受生活30多年,要說她的離世帶來最大影響,應該是讓那些曾經聽著《踏浪》長大的中年人,感到一絲傷感吧!
❸ 我父親剛滿60歲,在上班期間心臟病突發,搶救無效死亡。算工傷嗎不算怎麼賠償
這需要鑒定。如果是本身有心臟病,則不算,上班最多算誘因。如果本身沒有心臟內病,完全是上班引容起的,則對方負全部責任。賠償各地標准不一樣,這需要雙方協商。建議適可而止,可以咨詢律師,比一般標准高一點就可以了,因為要價太高,對方不同意,則只有打官司,費時耗力,結果可能不理想。
❹ 年齡60歲多20天的老人上班期間突發心臟病死亡算工傷嗎
關於離退休人員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勞動者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各地實施細則的規定各異,不能一概而論。
1.明確規定不得認定工傷的情形: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0 號)第21 條規定,受傷害人員是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2)《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廈門市政府令第113 號)第19 條規定,屬於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3)《天津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解決意見》(津勞局[2004]361號)第14條規定,退休人員返聘後,在工作中受傷,不適用工傷保險政策。
(4)《太原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細則》(並政發[2004]30號)第14條規定,受傷害人員是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5)《重慶市勞動保障局關於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2004]211號)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實習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學生不適用於《條例》和《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渝府發[2003]82號)。
2.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工傷保險待遇由聘用單位支付的情形:
《上海市勞動保障局、上海市醫療保險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滬勞保福[2004]38號)規定,本市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事故傷害的,其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按照《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上海市政府令第29號)的規定執行,工傷保險待遇參照《實施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支付。
3.與《條例》的規定相一致,沒有就離退休人員以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勞動者的工傷認定單獨作出規定的情形:
《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河北省政府令[2004]第7號)第2條明確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其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均有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上述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沒有將離退休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工作勞動者排除在該辦法之外,因此可以理解為,他們有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