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基礎養老金
農村60周歲以上的老人每個月都有一定金額的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老人錢。這項補貼村民們已經領取了很多年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這項補貼的標准提高了,據了解,2017年北京地區城鄉居民60歲以後,每月能領金額上調到了510元,濟南地區110元,江蘇地區125元,河北地區90元。
2、高齡補貼
農村老人年齡越大,收入來源就越少,60歲時還能種點地,多少有些收入,到了70歲、80歲收入基本就靠補貼了,所以高齡補貼的標準是芹鎮年齡越大補貼越多。8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每月可領取80元(根據當地經濟情況)的補貼;90歲以上農村老人,每月可領取200元補貼,100歲以上農村老人每月可領取300元。
3、養老保險
參加了新農保的村民60歲以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領取金額的多少根據參保時繳納的標准來定。領取金額為:個人賬戶總額÷139。若繳納每年600元的標准,國家補貼50元,則每月可領取650×15÷139=70.14元。
4、失地養老金
隨著農村城鎮化,新農村建設發展迅速,農村土地被徵用的面積越來越多,為了保障被徵收土村民的生活,國家出台了失地養老金政策。60歲以上失地農村老人按月領取失地養老金。補貼金額根據失去土地的多少來定,最高可獲得每月129元的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轎首棗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閉拆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2. 山西省60歲老人養老金多少
60歲農民,如果參與了當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如果是在當地居民養老保險推出以前就年滿60歲的,即便沒有繳納居民養老保險,也是可以免費獲取一份基礎養老金待遇的。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山西60歲農民,每個月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3. 山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計算
(1)基礎養老金月
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 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算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一賬戶合並前繳費年限1.2%。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對象有哪些
年滿16周歲,沒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都要按規定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有多少檔次,如何繳納
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設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個檔次。繳費檔次實行個人自主選擇,多繳多得。當年繳費前完成繳費檔次確認,繳費成功後不能再辦理年度繳費檔次變更業務。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如何補貼
政府補貼分基礎養老金補貼和繳費補貼兩部分。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目前我省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103元,市縣根據實際可以自行提高地方補助標准。
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執行如下最低標准:繳200元補貼35元、繳300元補貼40元、繳500元補貼60元、繳700元補貼80元、繳1000元補貼100元、繳1500元補貼140元、繳2000元補貼180元、繳3000元補貼220元、繳4000元補貼260元、繳5000元補貼300元。參保人員當年沒有繳費,之後再進行補繳的,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時年齡已超過45歲,無法繳滿15年怎麼辦
參保人在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只要繳夠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嗎
參保時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符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才能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參保人繳費時間越長,個人賬戶積累就越多,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也就越高。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居民,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自2008年我省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累計繳費滿15年的,每多繳費一年,在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每月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隨本人養老金發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斷繳費後的補繳年限不作為計算年限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政府代繳保險費後,個人還可以再繳費嗎
可以。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貧困人員及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暫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並由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貧困人員和繳費困難群體自主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繳費檔次,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什麼作用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共同組成,支付終身。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個機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是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機制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確定標准並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對全省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增發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5元,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標准。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居民,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優化養老保險待遇結構,提高待遇水平。
二是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省委、省政府統籌考慮全省經濟發展、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准調整情況,適時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有條件的市、縣,經當地黨委、政府研究確定後,可自行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
參保人員去世怎麼辦
城鄉居民在繳費期間死亡的,退還個人賬戶全部本息;在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其個人賬戶資金剩餘可以依法繼承。已建立喪葬補助金的地區,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能隨戶口遷移嗎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如何銜接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