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辭退50歲的員工如何賠償
如果是年滿50周歲的工人,勞動者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需要進行賠償;如果是年滿50周歲的幹部,還未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且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按照勞動者服務公司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50歲被單位辭退要看是單位違法辭退還是單位依法辭退。在勞動法律關繫上,辭退賠償可以分為依法辭退和違法辭退兩類,依法辭退符合法律規定,違法辭退違反了法律規定,如果是合法辭退,公司只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辭退,公司應當比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員工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在這里,月工資標準是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月工資標准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平資工作標準的三倍。
辭退的條件有哪些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Ⅱ 滿50歲合同未到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50歲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扒衫碧位與勞動者塌友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春舉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Ⅲ 50周歲單位強制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強制解除50歲員工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
在單位工作滿十五年的,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單位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退休不僅應當符合特定年齡、工齡及工種等條件,還應當自願提前退休。
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出於用人成本或者性別方面的考慮,有時會在勞動者並不願意提前退休的情況下強迫勞動者提前退休。這種行為違反了提前退休的規定,勞動者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款。
一、員工50歲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是怎麼規定的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五項,在本單位工作滿十五年的,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女幹部,國家規定55周歲,到法定退休年齡,女工人,國家規定到50周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特殊重體力勞動工種,經過批准,45歲可以退休)
3、工廠女員工工作滿50歲,工廠要求其辭職,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工人滿50周歲,應該讓他們辦理法定退休手續。只要身體健康情況允許,女幹部應該繼續允許他們工作,到55周歲,辦理退休手續。
4、如果單位要求女職工辭職,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什麼情況下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有一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勞動者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法解除合同的賠償金計算標准: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兩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准: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Ⅳ 勞動合同沒到期到了50歲公司不要我了
僅年齡在50歲以上,並不能滿足上述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爛缺同達成協議的。
合同沒到期被辭退的賠償如下:
1、公司屬於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依法拒絕辭退,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
2、如果不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用人絕歷宴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並銀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Ⅳ 50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
一、50歲以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Ⅵ 公司辭退50歲的員工勞動合同沒到期如何賠償
一、如友租果用人單位(公司)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存在過失)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二、如果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6條、第40條、第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沒液付經濟補償金(見《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規定)。
三、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辭退在單枯告物位工作十五年且離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職工),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無效,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主張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即雙倍經濟補償金)。對此,請見《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和第8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