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院士退休退出制度
院士退休退出制度院士將統一70歲退休,參與國家重大項目的經批准後可75歲退休。
其退休的三個方向不變:
1、保持院士稱號的學術性和榮譽性,不與物質利益掛鉤;
2、堅持院士增選工作的獨立性和學術性,減少非學術因素干擾;
3、為院士團體實現其功能定位,完善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制度保障。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國科技發展,為兩院院士和科技工作者進一步創造良好環境,逐步完善我國的院士制度,應該進一步改良院士「終身制」。 建議將「院士終身制」改為任期制,一期5年,最多連任一期共10年,到任後轉為名譽院士(或榮譽院士)而不是現在規定的院士80歲以後轉為的資深院士。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第十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艦艇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規定留城的知識青年,可以是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也可以是城鎮應屆中學畢業聲。
❷ 院士的退休規定
法律分析:考慮到當前我國兩院院士中年齡75歲以上院士所佔比例較大,凡是達到新政策規定退休年齡的院士可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辦理退休手續。其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的70歲以上院士可經有關部門批准,將退休年齡延長到75歲。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❸ 院士退休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院士統一70歲從工作單位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