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僱傭超60歲工人怎樣上保險
員工超過60歲的,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參加工傷保險,也不能認定工傷和從工傷基金中報銷費用。企業返聘和僱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不屬於建立勞動關系,以雙方簽訂的協議內容為依據。員工發生工傷,協議中沒有約定的,由用工單位支付相關費用。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可提請人民法院判決。
公司給員工上保險的具體流程如下:
1、去銀行辦理托收;
2、登陸當地社保網上服務平台,點擊新參保單位登記,填寫表格。列印2份表格並加蓋公章;
3、准備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復印件,公章等相關資料去社保所開戶,並辦理數字證書,如果社保、公積金、地稅為同一經辦人,可以辦理關聯,帶數字證書去即可;
4、每月5到25日登陸當地社保網上服務平台進行增減員。
保險的定義是:
1、保險的本義是指具有穩定性和可靠性的保證。後來發展成為一種保障機制,成為生活理財保障規劃的主要工具之一。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2、保險的基本要素包括:特定風險事故的存在、大多數經濟單位的組合(大數定律)、保險費率的合理計算和保險基金的設立。
3、保險的基本功能是經濟補償和補償支付,其衍生功能包括投資理財、防災防損等。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❷ 60歲以上用工是否違法
企業老闆在僱傭員工的時候,對於員工的年齡其實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如果員工的年齡比較小其實是不可以的,但是很多的人對於員工的年齡比較大的要求是不清楚的,所以60歲以上用工是否違法?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個相關的知識點。❸ 超過60歲出了工傷怎麼處理
年滿六十歲的勞動者發生了工傷,能否得到工傷賠償,這在實踐中存在爭議。年滿六十歲已達到退休年齡,所以必須先區分開 超齡工傷 與 退休工傷 這兩個不同的概念。超齡工傷指的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領取養老保險或退休金的在職工人因工負傷,而退休工傷指的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已經領取養老保險或退休金的在職工人因工負傷。對於超齡工傷 ,其與用人單位之間仍系勞動關系,應當認定為工傷,但對於 退休工傷 ,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勞務關系,不能認定為工傷。基於以上分析,年滿六十歲發生工傷,首先要確認工傷者是否已經開始享受基本的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已經享受,那麼該工傷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的就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就不能走工傷救濟途徑了,只能通過訴訟途徑提起賠償。如果沒有享受,建議先去法院確認工傷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之後再去申請工傷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標准為: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脊螞核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二、工傷的賠償標准為:
1、根據傷殘等級賠償。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二級補助金為本人工資×25個月;三級補助金為物枝本人工資×23個月;四級補助金為本人工資×21個月等等;
2、根據生活自理障礙等級支付生活護理費,一般是當地上一年員工月平均工資的30%、40%或50%;
3、喪葬補助金按當地上一年員工月平均六個月工資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櫻掘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