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70歲以上老人不能拘留
70歲以上老人屬於弱勢群體,法律對於弱勢群體是相對保護的。
1、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刑事拘留的年齡。如果犯罪嫌疑人年齡較大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在治安案件中,70周歲以上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有本質區別)
2、我國刑法規定了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為什麼看守所不收70歲的老人擴展閱讀:
1.70歲以上老人犯罪要坐牢嗎:
70歲以上的老人犯罪一般的要判刑坐牢,刑法只是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拘役一個月緩刑多長時間:
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一個月拘役的,緩期執行拘役時,緩刑考驗期限不少於二個月。
3.法院判決後罰金是否能不交:
首先,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所謂罰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也就是說,罰金和刑期,都是對罪犯的刑事處罰,因此必須依法繳納。涉及罰金和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是附加適用還是獨立適用都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應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法院在判處罰金時會在判決書中作出繳納時間的判決事項的,須按判決的指定期限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捉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② 82歲老人殺七旬老漢在逃,看守所不收70歲以上老人是真的嗎
看守所不收70歲以上的老人當然不是真的了。自古以來,我們國家就有這么一句話,殺人者償命,雖然現在用不著一命抵一命,但是殺了人,就是犯了很嚴重的刑事案件,都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只不過是對於七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如果他們犯了殺人的事情,會量刑處理。
命案發生後,到目前為止這個八十二歲的老漢一直在逃亡,他的出行工具就是一輛紅色的三輪車。就這樣的行動力,應該逃不了多遠的路,據知情人士透露,說這個八十二歲的老漢有多年流浪的經歷。
不過,無論是什麼原因,現在是法治社會,雖然對七十五歲以上的老人,法律上稍微會照顧一些,但是也不應該利用法律的空隙,來做一些違法的事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然會稍微照顧七十五歲以上的老人,但是不代表可以倚仗年齡,而逃脫法律的制裁,畢竟這是活生生奪取了別人的性命,在刑事案件中,還是比較嚴重的。
③ 70歲以上看守所能否收押
70歲以上看守所能收押。根據看守所條例的規定,年滿七十周歲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身體條件良好,符合收押條件,可以依法收押。如果身體不好,或者罪行較輕的,可以不予羈押。
收押,勞改機關依法接收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刑罰的法律制度。是對罪犯執行刑罰的開始環節。收押是看守所對人犯進行羈押的一種措施,而拘留是早做一種強制措施,包括笑睜帶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兩者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看守所不予收押條件: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2、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最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的除外碰蘆;
3、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九條
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④ 為什麼看守所不收70歲的老人
看守所不收70歲的老人的說法是不存在的。
在司法實踐中,並沒有看守所不收70歲老人這一說法,70歲的老人只要涉嫌犯罪是有可能會進看守所的;但已滿75周歲的老人犯罪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可能因此不用進看守所。
70多歲的老人涉嫌犯罪會進看守所的。只有超過75周歲以上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才能不進看守所。
70歲的老人不能行政拘留。被拘留人已滿70周歲的,拘留所不予收拘,並應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書,通知拘留的決定機關;如果是在收拘後發現的,拘留所應當立即出具建議另行處理通禪殲知書,並通知拘留的決定機關。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予以拘留的行政處罰,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裁決。行政拘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責任部分最嚴厲的處罰,也是唯一限制違法行為人人身自由的處罰。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在短期內限制違法行為人人身自由的處罰。行政拘留的立法許可權只限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而拘留決定只能由公安機關作出及執行。
進看守所的人,都是關在一起集中管理的。看守所不會將70歲老人與搶劫等其他處罰較重的犯人關在一起的,一般四十來個平方一間的房間內,會關押十來名人員,房間內會有一間用鋼化玻璃隔出來的小廁所。在看守所內的日常生活簡單而有規律。每天早上6點半起床,整理內務,吃早飯,早點評。9點到10點是室外活動時間,可以做做廣播操,也可以洗曬衣物。午飯是11點鍾吃,飯後午休到下午1點半,下午2點到3點同樣是1個小時的室外活動時間。晚飯之後可以看會兒電視,但內容都是法制宣傳片。到了晚上8點半,准備休賀吵沖息。在看守所內,每人每月的伙食標準是220元,每個星期會有四頓飯菜是魚肉一類的葷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碰明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十七條之一【刑事責任年齡】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⑤ 70歲以上的老人犯罪了也可以不進監獄嗎為什麼
國家懶得給人養老送終!!就跟保險公司不給60以上的人辦死亡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