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八十歲以上老人可享受國家哪些政策
法律分析
我國對八十歲老人的國家政策如下:對於80周歲以上的農村老人有生活補助和優惠政策,部分地區還有醫療補貼和生活補貼。同時根據老人的醫療需求,國家已經建立了良好的醫療保障制度,為看病的老人發放醫療保險,報銷老人看病所需的醫葯費和部分個人所需的費用,這些費用都由政府承包。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近些年來,伴隨著醫療技術快速發展,我國人均壽命從建國後的40多歲提升到如今的70多歲,人均壽命得到大大提高。據悉,今年8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能夠領取到以下8筆補貼。當然由於地區性政策不同,這8筆補貼中的有的補貼可能部分地區並沒有。
在這種背景下,我國多地出台了針對這些高齡老人的補貼政策。但各地區在政策上具有很強的差異性。比如山東省的發放標准為:2-3級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會發放80元。而北京市則直接劃分3個檔次,每個檔次所對應的金額不同,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
⑵ 80歲以上老人補貼認證怎麼認證
1、年滿80歲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折)等復印件各兩份、兩張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到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申請。
2、如委託他人代辦,代辦人需持申請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並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折)等復印件各兩份、兩張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前往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申請。
3、已經享受高齡津貼的老人跨年齡段的則需要重新申請。
審核流程
1、申請80周歲以上老人高齡補貼以屬地管理為原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其子女或委託他人)攜帶老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相片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村委(社區)提出申請。申請高齡補助以個人自願申請為原則,申請人年滿時申請的,從申請的當月起發放,年齡未滿提前申請的,從年滿周歲當月起發放,提前申請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2、受理、公示:社區、村委負責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在本轄區內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後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初審。
3、復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根據社區、村委報來的材料進行復審,有異議的,需重新審核和確認;無異議的,報送縣(區)民政部門、開發區管委會。
4、審核:各縣(區)民政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根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無異議的,填寫意見。
5、公示:各縣(區)開發區每個季度坦吵在確定發放人員名單後,需將發放名單發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核對,再由鄉鎮(街道辦)分發給村委(社區)公示3天,接受群眾監督,無異議後再發放。談侍
6、認證:領取高齡補助的老人,每年需開展2次信息審核認證。審核認證可採取以下3種方式進行。
(1)健康的老人自行到村委(社區)簽字確認,行動不便的可由家屬拿當地當天的報紙與老人在一起拍成相片交給村委(社區)工作人員確認,並由家屬或委託人簽字確認;
(2)村委(社區)對行動不便的老人也可上門認證,確認老人的信息屬實後,讓老人或家屬簽字:
(3)如老人不在本地居住的,可由親屬拿當地當天的報紙與老人在一起拍成相片交給村委(社區)工作人員進行確認,並由家屬或委託人簽字確認。
高齡補助發放標准:80-89周歲80元/月;90-99周歲150元/月;100周歲及以上400元/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讓侍侍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⑶ 國家對65歲以上老人有哪些照顧政策至少有這五類,還有哪些呢
老年人是國家的瑰寶。是他們建設了我們現在繁榮強盛的國家。近年來,國家也在不斷完善對老人的照顧和服務政策。⑷ 民政對養老的最新政策
一、國家政策動態
1.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
《意見》包括8項24條內容,從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積極培育銀發經濟、強化老齡工作保障6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意見》指出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跨部門互認;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住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等補建一批養老服務設施,「一刻鍾」居家養老服務圈逐步完善;2025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旗)有1所以上具有醫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
2.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開展老年醫療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560號)
《通知》明確山東省、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等15個省份參加試點,試點時間從2022年1月-12月,試點任務有6項:(1)增加提供老年醫療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2)加強老年醫療護理從業人員培養培訓旅頌猛;(3)增加多層次老年醫療護理服務供給;(4)創新多元化老年醫療護理服務模式;(5)開展老年人居家醫療護理服務試點;(6)探索完善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價格和支付機制。
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範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函〔2021〕270號)
《通知》要求從拆橋企業類、園區類、街道(鄉鎮)類、基地類等4類遴選產業基礎雄厚、區域特色鮮明的示範基地,並提出具體申報條件。明確將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層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進、康復輔助訓練、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智慧健康場景,創建一批社會參與廣泛、應用效果明顯的示範街道(鄉鎮)及產業基礎雄厚、區域特色鮮明的示範基地。
二、地方政策動態
1.山東省民政廳 省委組織部等12部門《關於加強農村養老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民〔2021〕82號)
《意見》從加強黨的領導、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健全農村養老服務網路、強化家庭養老基礎作用、大力發展互助養老服務、提升養老機構照護服務能力、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水平、健全發展要素保障機制等8個方面,提出推進農村養老的27條具體措施。要求2022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率達到並保持在60%以上,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處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敬老院;2025年底前,實現城鄉失能特困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全覆蓋,16市全面建立實施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2.山東省民政廳 自然環境廳 住建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城鎮居住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移交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民〔2021〕83 號)
《辦法》共6章23條,包括總則、規劃、建設、移交、使用、監管等內容,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為社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上門服務、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的場所。統籌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應參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准》(GB50180—2018)、《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准(試行)》(建科規〔2020〕7號)、《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准》(JGJ450-2018)、《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建標143-2010)、《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等標准規范,且與城鎮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3.北京市老齡工作櫻絕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規劃》包括規劃背景、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3部分內容和9項任務,即:(1)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2)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3)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4)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5)加強老齡人才隊伍建設;(6)著力推進老齡產業;(7)推進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8)強化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科技支撐;(9)推動京津冀老齡事業協同發展。要求到2025年,建成並運營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280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不少於120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達標率不低於80%。
4.上海市民政局關於本市推行「養老服務時間銀行」項目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1〕28號)
《通知》鼓勵和支持社會成員為老年人提供非專業性的養老服務,按照一定的規則記錄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時間,儲入其時間銀行個人賬戶,以便將來兌換相同時長的服務。《項目》通過統一名稱、統一平台、統一網路標識、統一兌換規則等制度設計,從服務提供者、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場所、服務時間5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5.上海市民政局 財政局關於進一步擴大本市老年人應急呼叫項目受益面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1〕30號)
《通知》對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本市戶籍老年人進行政府補貼。補貼范圍包括「一鍵通」設備費、電話機初裝費、通信月租費、通信費,以及緊急救援、主動關愛等費用。對非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老年人,政府補貼范圍包括緊急救援服務費(每月10元標准),同時鼓勵各區採取發動基金會、企業資助等方式解決「一鍵通」設備及通信等費用。對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引導鼓勵老年人或子女向符合規范要求的服務商(政府指導收費)購買服務。
6.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21〕37號)
《規劃》有發展環境、總體要求、制度框架、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5部分,設置20個專欄內容。要求到2025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縣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5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大學分校;3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大學學習點。
7.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公布《第一批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名單》的通知(粵衛辦老齡函〔2021〕6號)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開展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創建活動的通知》,廣州市老人院、廣東嶺南養老院有限公司、廣州天河珠吉護理院等10家機構為第一批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
8.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關於《參加旅居養老合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的通知(粵民辦函〔2021〕137號)
《通知》指出廣東省和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陝西省6個省市共同簽署旅居養老合作框架協議。6個省市利用在養老、文化、生態、環境、資源等方面優勢,以提高養老服務供給質量為核心,以健康旅居康養為重點,以市場化運作為手段民政部養老政策,推動養老服務業高質量融合發展。
9.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1〕57號)
《方案》指出加快推進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推動設立「家庭照護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務機制。提升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功能,構建居家社區15分鍾養老服務圈。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務體系,加強農村老年餐桌建設。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參加普惠養老服務,支持機構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到2025年,護理型養老床位佔比達到55%以上。
10.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辦函〔2021〕413號)
《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每個市縣(區)至少建成並運營1所老年大學, 至少建有一個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和一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全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探訪制度。到2025年底,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60%,養老護理人員培訓達到1.5萬人次,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機構達到60%, 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以上。
11.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的通知
《條例》包括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康養結合、養老服務人員、扶持保障、監督管理等10章內容,共有80條具體規定。其中,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有6類21項具體內容,機構養老服務有4類16項具體內容,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2.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21〕47號)
《方案》制定7方面34條扶持政策,包括5個重點行動和20項重點任務。要求到2025年,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60%,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70%。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打造5家養老服務產教融和基地和10家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納入西安市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大規模培訓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家庭照護者。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
13.西安市民政局 發展改革委 財政局關於印發《西安市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西規〔2021〕014-民政局002)
《辦法》包括總則、組織實施、運營管理、監督管理、附章5章34條內容,以保障基本、規范管理為出發點,理順了養老機構相關體制機制。適用於政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養老設施,公建民營是指政府將其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養老設施委託社會力量運營的模式,自2021年12月3日起施行。
14.合肥市民政局 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合肥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合民〔2021〕106號)
《規劃》共分為4章,設置2個指標專欄和8個重大事項專欄,突出設置指標專欄,圍繞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20項主要指標。要求分類發展居家型、醫養型、護養型、療養型、結伴互助型等養老服務,構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現代智慧養老服務體系,形成以「家門口養老」為主、以活力頤養為輔的多元融合的養老新模式,推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
15.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安寧療護機構服務規范》等4項太原市地方標準的公告(2021年第2號)
《公告》指出《安寧療護機構服務規范》、《居家安寧療護服務規范》、《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規范》、《居家醫養結合服務規范》4項規范為地方標准,標准明確了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內容、服務流程、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規范將於2022年1月1日實施。
三、行業動態
1.民政部:公開徵求《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國家標准意見
《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在現行《老年人能力評估》行業標準的基礎上申請國家標准立項民政部養老政策,由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組織編寫形成徵求意見稿。《規范》對評估指標、等級劃分方法等進行調整,特別是在精準刻畫認知功能方面更為完整和科學,可以為認知功能障礙老年人提供功能評估。
2.吳玉韶副會長出席國際老齡聯合會第十五屆全球老齡大會並發言
11月11日上午,中國老齡協會副會長吳玉韶以視頻方式出席了國際老齡聯合會第十五屆全球老齡大會,並進行題為《中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發言。他介紹了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中有關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現狀,闡述了中國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各項舉措,分享了中國在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中國方案」。
3.山東省完成2021年度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系列專題培訓任務
圍繞現代養老服務人才需求,山東省民政廳組織了高質量發展研討、養老機構院長、老年人能力評估等12類專題培訓班,通過制定《山東省省級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培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對培訓班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場地要求、考核制度等進行了全面細化的要求。培訓共分55期,目前已累計培訓5700餘人,圓滿完成2021年度培訓任務。
4.青島:發布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地圖
養老地圖涵蓋全市284家養老機構、197處鎮街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的地理位置、門牌及內部設施照片、星級評定結果、收費標准等信息, 內容全面、信息權威、便捷實用。通過微信小程序查看養老服務機構的地理位置、類別性質、備案床位數、等級評定結果、詳情介紹、最新養老服務政策和資訊等信息。養老地圖公布了青島10個區(市)的養老服務熱線, 在購買和使用養老服務過程中的問題,均可撥打熱線反映給當地民政部門。
5.濟寧:舉行「辦好高水平有特色老年大學推動老年教育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
11月22日,濟寧市委老幹部局副局長李玉國表示,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層老年大學近50所。未來要打造「一核四極、全網覆蓋」老年大學辦學格局,推進老年大學與街道社區、職業院校、部門單位、養老機構等合作辦學,兩年內建立100所基層老年學校,著力構建覆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四級老年教育網路。
6.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召開加快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對口協商座談會
11月18日,全國政協社法委圍繞加快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召開對口協商座談會,並圍繞專項民主監督議題開展交流協商。全國政協社法委副主任黃樹賢建議明確分工協作,重點抓好適老化規劃落實、技術和資金投入的統籌使用。交通運輸部原安全總監成平建議制定適老化改造的產品的質量安全標准,制定適老化服務標准,制定智能產品及服務平台(系統)適老化應用的國家標准。原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黃浩濤建議需要在適老化改造方面建立和優化准入機制,對進行適老化改造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國務院參事甄貞建議健全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完善適老化改造的政策體系,鼓勵和引導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適老化改造。
7.中國衛生經濟學會老年健康經濟專業委員會舉辦2021學術年會暨第六屆論壇倡導健康老齡化論壇
11月20日,老年健康專委會在線上組織召開學術年會暨第六屆「醫養結合與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學術論壇。20位政產學研界的專家學者圍繞「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理論與實踐當下與未來」主題,聚焦醫養康養結合模式、老齡健康理論、康養理論與實踐創新新成果等內容,北京大學教授王紅漫作2020-2021年度老年健康經濟專委會工作總結,提出「康壽之鄉」理念,並發布中、英、俄文3個版本的《康壽之鄉認定準則和方法》。
8.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高德地圖聯合發布《老年人數字化出行服務指南》
《服務指南》旨在幫助老年人學習使用互聯網進行助老出行服務。相關負責人介紹高德地圖上線了長輩地圖、一鍵叫車等系列助老服務,界面字體大,功能簡潔,操作簡單,可以提示老年人設置家庭住址,可以一鍵查詢回家路線,方便老年人使用。
9.北京: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和同方全球人壽聯合發布2021年《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調研報告》
11月10日,2021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調研報告發布會在北京「2021卓越競爭力金融峰會」舉行,報告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與政策、企業了解員工的退休生活需求並據此制定和完善員工福利計劃、個人制定和完善科學合理的退休養老計劃提供參考。報告同時指出2021年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是6.78,是9年來的最高水平。
10.北京: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發布養老金融藍皮書
11月6日,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簡稱「CAFF50」)在北京正式發布《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2021)》(又稱「養老金融藍皮書」,簡稱「藍皮書」)。藍皮書包括總報告、分報告、產品篇、專題篇、借鑒篇等16章內容,約30萬字,探討了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的現狀、挑戰和趨勢,探索我國養老金融發展的有效路徑。
11.北京:老年人刷卡亮碼成為疫情防控標配
採用「健康寶」AI應用賦能,北京市老年人只需養老助殘卡、身份證,實現1秒鍾驗碼,實現疫情防控查詢,為公共治理的高效化和公共服務的便捷化提供了範例。目前,全市412處公共場所及1922個居民小區實現健康狀態便捷查詢,平均每天約150萬人次通過刷卡等方式「亮碼」。
12.上海:發布第一本老年醫學研究生教材《老年醫學新概念》
11月24日,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主編的教材《老年醫學新概念》舉行首發儀式。教材分為上、下兩篇,共25章,以「老年」、「新概念」為關鍵詞,凸顯老年疾病特點、重點,緊貼老年醫學領域發展前沿,緊扣老年病臨床診治實際,突出老年期獨有疾病的診療要點。上篇重點闡述老年醫學新知識、新技能與新進展,涵蓋老年醫學基本概念、老年病臨床特點與應對策略、健康老齡化、老年綜合評估、老年綜合征、老年人文關愛、慢病與共病管理、老年人合理用葯、護理的特殊需求與醫養結合等內容,下篇重點闡述老年各系統常見多發病的定義、臨床和實驗室診斷、疾病特點與有效應對策略等內容。
13.上海:抖音短視頻幫助老年人構建數字自信
11月10日,由中國人口學會和抖音聯合主辦的「善用短視頻,助老在行動」研討會在上海舉行,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等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加入「銀色閃耀專家顧問團」,共同討論如何發揮短視頻作用,構建老年友好型數字社會,服務老年人享受數字生活。
14.廣州:舉辦第八屆中國國際老齡產業博覽會啟幕
11月15日-18日,由中國老齡產業協會、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共同主辦,第八屆中國國際老齡產業博覽會(SIC老博會)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盛大舉辦。博覽會展出面積達2.2萬平方米,有7大主題展區,包括無障礙生活、智慧養老、養老服務、特色老年服務、康復護理、保健養生、國際展區,繼續設立長壽之鄉專區、聽力語言康復展區、旅居養老等特色專區。
15.廣州:創新養老新方式,成立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
11月24日,在廣州市荔灣區民政局指導下,廣州市荔灣區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揭牌成立,該中心根據失獨老人、獨居老人等被監護人的授權,負責照管其日常生活,協助其進行醫療決定和監管財產等,通過意定監護,使養老有了新方式。意定監護是意思自
⑸ 養老服務的服務規定
2014年9月3日財政部等四部門日前下發《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通知明確,到2020年,我國將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推動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全文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財社[2014]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老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老齡辦: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推廣政府購買服務的戰略部署,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把握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需求導向,注重創新機制。以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將政府購買服務與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相結合,重點安排與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密切相關的項目,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支持,並逐步拓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領域和范圍。立足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創新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制,改進購買服務的方式方法。
(二)堅持政府引導,培育市場主體。政府要加強對購買養老服務的組織領導、制度設計、政策支持、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將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相結合,與培育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費隨事轉,通過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社會力量,確保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平等參與競爭。
(三)堅持規范操作,注重績效評估。明確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等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有序開展工作。加強績效管理,建立評估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堅持體制創新,完善政策體系。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完善和相互銜接,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堅持與事業單位改革相銜接,推進管辦分離,放開市場准入。凡社會能夠提供的養老服務,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要及時總結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盡快形成各方銜接配套、操作性強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政策體系。
二、明確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工作目標
「十二五」時期,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有序推開,相關制度建設取得有效進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促進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高效合理的養老服務資源配置機制和供給機制,支持和參與養老服務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推動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三、積極有序地開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
(一)明確購買主體。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主體是承擔養老服務的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養老服務。
(二)界定承接主體。各地可根據國辦發〔2013〕96號文件確定的原則和養老服務的要求,規定承接主體的具體條件。購買工作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根據服務項目的采購需求特點,選擇適用采購方式確定承接主體,嚴禁轉包行為。
(三)確定購買內容。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內容應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按照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可持續的原則確定。各地要全面梳理現行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養老服務項目,凡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應按照轉變政府職能要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養老服務。要根據養老服務的性質、對象、特點和地方實際情況,重點選取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和養老服務人員培養等方面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在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符合政府資助條件的老年人購買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上門服務,以及養老服務網路信息建設;在購買社區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老年人購買社區日間照料、老年康復文體活動等服務;在購買機構養老服務方面,主要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購買機構供養、護理服務;在購買養老服務人員培養方面,主要包括為養老護理人員購買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在養老評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評估和服務需求評估的組織實施、養老服務評價等。
各地要根據養老服務的項目范圍,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和老年人基本服務需求,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明確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細化目錄清單,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對不屬於政府職責范圍內的服務項目,政府不得向社會力量購買。
(四)規范服務標准。各地應根據所購買養老服務的項目特點,制定統一明確、操作性強、便於考核的基本服務標准,方便承接主體掌握,便於購買主體監管。購買主體要及時對服務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梳理,總結經驗,逐步完善服務標准體系。
(五)提供資金保障。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在現有養老支出預算安排中統籌考慮。對於新增的養老服務內容,地方各級財政要在科學測算養老服務項目和補助標准基礎上,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健全監管機制。各地要加強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體系,要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確保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規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滯留。購買主體要嚴格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操作規程,公平、公正、公開選擇承接主體,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承接主體應健全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服務合同履行服務任務,保障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服務完成後,購買主體應委託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對金額較大、服務對象較多的項目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七)加強績效評價。各地要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養老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在績效評價體系中,要更側重受益對象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評價。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績效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布,並作為政府選擇購買養老服務承接主體、編制以後年度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與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建立承接主體的動態調整機制。
四、落實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工作責任
各地要高度重視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牽頭、民政等有關職能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財政部門和其他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不同地區、不同項目、不同服務的分類指導工作,定期研究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重要事項,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實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政策措施,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為推進養老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杭州養老服務標准
隨著杭州人口老齡化、高齡化和家庭小型化的發展,養老已經逐步成為全社會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之一。為了滿足老年人專業化、多樣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規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特製定本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的術語和定義、管理機構職責、服務對象與工作內容、管理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准適用於杭州城區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蕭山、餘杭、臨安、富陽、桐廬、建德和淳安應參照此標准執行。
2.文件依據: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浙政發〔2008〕72號)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意見》(市委〔2010〕24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杭政函〔2008〕239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杭政辦〔2007〕3號)
3.術語和定義:
老年人:指60周歲及以上的人。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村)為依託,由公益性組織或中介服務機構向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家政維修、醫療保健、精神慰藉、安全防護、文化體育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養老服務形式。
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指依法登記注冊的從事居家養老服務活動的各類機構。
助老員:專職或兼職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員。
4.工作原則與參與主體:
4.1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原則,從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
公平公正原則,確保公共福利資源公平使用,合理分配。
均等化原則,在承認地區、城鄉、人群間存在差別的前提下,保障城鄉居民都享有一定標准之上的社會居家養老服務。
社會化原則,堅持市場化運作,引導社會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
專業化原則,加強管理,提升服務,提供專業化的居家養老服務。
4.2參與主體
各級民政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和居家養老評估機構。
職責分工:建立四級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管理體制。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和市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籌)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建立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和評估機制,對全市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考核,採取以獎代撥形式對各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獎勵。
各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由區養老工作業務科室和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指導協調,負責推行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標准,組建專兼職的居家養老評估隊伍,審核確認居家養老評估分值,規范居家養老服務市場,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管理。
各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的日常管理和服務,整合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資源,對轄區內需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資格評估。
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點),負責具體實施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組織工作,收集本社區(村)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服務協調。
各區應組織專人或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居家養老服務質量進行評估。
5.居家養老服務對象: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指居住在杭州城區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根據購買服務方式不同,分為兩種服務對象:
5.1政府購買服務對象:
指戶籍在杭州城區,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可向其戶籍所在的城區提出申請並經綜合評估後,確認為政府全額購買或部分購買服務的對象。
服務對象以杭政函〔2008〕72號文件規定的四類老年人為主。鼓勵各區加大財政投入,逐年擴大服務范圍。
5.2自費購買服務對象:
除政府購買服務對象外,有服務需求、自願自費購買服務的老年人,也可向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提出服務申請,由服務機構指派助老服務員提供有償或低償服務。
6.居家養老服務實體:
6.1機構要求
(1)應正式登記注冊,具備相關資質證書,合法運營。
(2)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員。
(3)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工作設備。
(4)對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實施公開承諾服務。
6.2人員素質
6.2.1.基本要求:
(1)具備合法的勞動從業資格。
(2)信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熟悉居家養老服務程序和規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狀況證明及語言表達能力。
6.2.2.管理人員:
(1)了解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掌握企業管理、經營項目的有關專業知識及專業技術。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經歷。
(4)每年至少參加1次以上管理培訓活動。
6.2.3.居家養老服務員:
(1)具備與服務內容相適應的崗位技能。
(2)年齡在 18 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無精神病史和各類傳染病。
(4)每年在崗培訓不少於10學時。
6.2.4.行為規范:
(1)儀表儀容端莊、大方、整潔。
(2)統一著裝、配備工號牌。
(3)提倡使用普通話,語言文明、簡潔、清晰。
(4)主動服務,符合相應崗位的服務禮儀規范。
(5)尊老敬老,對老年人富有愛心。
7.居家養老服務內容與要求:
7.1基本要求:
(1)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簽約率100%;
(2)應有老年人的服務預案,明確服務內容;
(3)定期進行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包含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落實情況等);
(4)為老年人提供的服務完成率達100%,老年人或監護人滿意率≥80%。
7.2具體內容:
7.2.1.生活照料服務:
(1)助餐服務:洗、煮飯菜應干凈、衛生,無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飲食生活習慣;注意營養,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譜;助餐點應配置符合老年人的無障礙設施,助餐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門應及時,有必要的保溫、保鮮設備。
(2)起居服務:協助穿脫衣服和入廁方法得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時為卧床老年人翻身,無褥瘡。
(3)助浴服務:助浴前應進行安全提示,助浴過程應有家屬或助老員在場;上門助浴時應根據四季氣候情況和老年人居住條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和浴室內通風。
(4)衛生清理服務:協助刷牙、洗臉、洗腳、按摩動作適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潔、衣著適度、指(趾)甲整潔、無異味;定期清洗、更換床單和衣物,無臟污;定時打掃室內外衛生,做到清潔、干凈。
(5)代辦服務:代換煤氣、代辦各種手續、代繳各種費用等,應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時辦理。
7.2.2.醫療保健服務:
(1)預防保健服務:根據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方案,預防方案應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於老年人掌握預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識並進行基礎性的防治。
(2)醫療協助服務:應遵照醫囑及時提醒和監督老年人按時服葯,或陪同就醫;協助開展醫療輔助性工作,應能正確測量血壓、體溫等。
(3)康復護理服務:指導老年人正確執行醫囑,協助老年人正確使用康復、保健儀器。
(4)健康咨詢服務:通過電話、網路及會議報告或老年學校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老年期營養、心理健康等知識教育。
(5)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達100%。
7.2.3.家政服務:
(1)安裝維修傢具、家電:門窗、紗窗,熱水器、凈水器、洗衣機、電腦、燈具等安裝維修,應按老年人要求進行,維(裝)修後無安全隱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務:清洗換氣扇、油煙機、煤氣灶類應做到清洗干凈、衛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務: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應按照老年人要求進行疏通,疏通後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類服務。
7.2.4.緊急救助服務:
呼叫器、求助門鈴、遠紅外感應器等安全防護器材應符合國家規定,質量完好率達100%;其功能應符合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
7.2.5.精神慰藉服務:
(1)精神支持服務:讀報,耐心傾聽,能與老年人進行談心、交流。
(2)心理疏導服務:掌握老年人心理特點和基本溝通技巧,能夠觀察老年人的情緒變化,並通過心理干預手段調整老年人心理狀態。
(3)尊重並保護老年人隱私。
7.2.6.其他:
提供文化體育服務、法律咨詢服務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務。
8 政府購買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流程:
8.1申請:
獨居、孤寡、經濟困難或高齡(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情況下,由本人或家屬(無家屬或有困難的可以委託社區(村)或其他相關組織)向戶籍所在城區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提出居家養老服務申請,並填寫《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申請表》,同時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證明等。
8.2評估:
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接到申請後,應初步確認是否屬於獨居、孤寡、經濟困難或高齡老人,並在7個工作日組織評估員根據《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評估表》對申請人進行評估,填寫《杭州市居家養老評估報告》,得出評估結論。
評估後,對於老年人的基本情況、評估員的評估結論在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於公示無異議的,社區(村)上報給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對於有公示異議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予以復檢評估。
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對評估結論進行審查並上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簽章。審核完畢後向申請人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告知書》,確定是否准予政府購買服務以及服務時間。
當政策情況、老年人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老年人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8.3提供服務:
對於確定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服務對象,在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告知書》後10個工作內由居家養老服務實體與老年人約定具體的服務內容,簽訂居家養老服務協議並選派符合條件的助老服務員,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在提供服務中要做好服務時間、服務次數、服務時間、服務項目等記錄,作為結算依據。
8.4上報:
區民政局對本區老年人的居家養老的服務購買情況及時匯總,並將月報、半年報、年報及時上報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
9 保障措施:
9.1建立科學系統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資料庫:
市民政局組織開發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資料庫,根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的生活自理能力、經濟狀況、家庭居住情況和子女的經濟情況等建立養老服務對象信息資料庫,形成具備信息統計、管理、上報等功能於一體,社區(村)、街道(鄉鎮)、區、市四級共建共享的信息系統。
9.2整合提升現有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平台:
(1)整合現有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各區民政局可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來確定2-8傢具有一定規模、有信息化支撐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或選擇公益性組織為本區域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區選定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應報市民政局備案。
(2)鼓勵具有一定規模、服務優、信譽好的企業參與到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3)大力推廣社區(村)養老機構(托老所)、社區(村)星光老年之家、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共同參與的居家養老服務新模式,將養老機構與社區(村)服務設施,專業服務與志願服務緊密結合,形成有事不出社區(村)、服務方便快捷、適合老年人服務習慣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新格局。
9.3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建立完善的監督評價機制:
(1)各區民政局應及時組織專人或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服務質量予以監督考評。
(2)監督考評主要從老年人滿意率(附《老年人滿意率調查表》)、服務時間准確率、服務項目完成率、有效投訴結案率、服務檔案的完善等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進行服務質量評價,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等級管理與評價體系。
(3)其中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服務須達到老年人滿意率≥80%。
(4)區民政局應根據考評情況,定期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進行調整,對服務評價低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予以淘汰。
10 檢查考核:
市民政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城區居家養老工作進行考核和綜合檢查,實施以獎代撥,考核評定結果作為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