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已經進入老年社會,聘用70歲以上的老人做門衛符合勞動法嗎
在我國已進入老年社會,依照第七次人口普查得到的結果,2021年在我國60周歲以上老人達到2.6億多,佔全國總人口的18.7%,在其中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做到1.9億以上,佔全國總人口比例達到13.5%。伴隨社會發展社會經濟發展,人口增長率的持續減少,在我國老齡人口比例還會不斷攀升,老人繼續上班的情況在未來的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也將是一種常態化。
70歲以上老年人從業門衛工作有這樣好多個優點。一是能夠消磨自身退休後的無趣歲月,每日在工作上可以跟居民觸碰,有益於自已的身體健康;二是這一份老年人有些沒有養老金,或者養老保險金非常低,通過做保安能增加一部分收益,處理老有所依問題;三是70周歲以上老年人責任感比較厲害,原則問題比較厲害。
總的來說,聘請70歲以上老人做保安,是當前很多沒有物業管理服務的老舊小區改造流通的作法,勞動合同法針對職工的年紀雖然也有法定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但並沒有要求退休之後不能繼續運行,對工作的年紀都沒有限制的相關規定,只需身心健康,可以繼續工作也是違法的,如果法律法規並沒有禁止性規定的都是違法的。
2. 小區保安大都是退休後的年紀,是年輕人不願意干還是老年人廉價
很多小區的門口保安室的安保人員都是年齡偏大的人,這種現象看起來非常的普遍,大家覺得是年輕人不願意干保安的工作還是因為老年人工資比較低才會招聘老年人做保安呢?
現在人們注重養生和保養,很多人雖然到了退休的年紀,但是依然身體好、精力充沛,完全能夠勝任小區保安的工作。而且出來工作相比憋在家裡可以讓心情更好,日子過得更加有意義,和同事聊聊天,和小區里熟悉的人打個招呼,讓自己每天的生活過得更加得充實和快樂。
但是無論薪資的高低,還是保安年齡的大小,我們都要尊重保安這份工作,他們也是在自己的崗位上付出了勞動賺取報酬。
3. 小區保安年齡不得超過多少歲
小區保安我覺得年齡限制不是很大的,只要你不超過60歲,或者說不超過65歲都是可以的都是可以去做的
4. 65歲以上老人在小區做保安特招人煩。怎麼辦
現在小區的保安工資很低,年輕人都不願意去干,所以只能請一些年紀大的老人來做保安。
5. 物業保安超過60歲合法嗎
首先 僅就年齡而言 聘用60歲的人肯定是合法的 但是畢竟是已經退休的人 身體健康狀況不如年輕人 危險性較大的崗位最好不要用 在聘用合同中 最好說明 如果身體狀況有異常時 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簽約的時間也盡量以一年期等短期協議為主
一位60多歲的老人,在物業當保安,合同沒有到期,就被物業辭退了,並且物業沒有把合同復印件交給老人,這兩年沒有給老人繳納養老保險。
辭退的原因就是物業,讓保安轉換另一個小區,老人不同意,物業經理就幫老人辭退掉了。
問題就是合同沒有到期,幹了一年半保安,還剩半年這種情況怎麼辦?
按道理來說,60歲以後的老人,都退休了,身體好,在家閑不住,找一個保安的工作,或者是打更的,干個力所能及的活,給家裡增加了收益,改善自己家的生活條件。
特別是60多歲的老人,在小區當保安,即使有合同,合同只能是物業與僱主的合同,現在物業都是私人的企業,自己說的算,簽訂的合同兩份,物業一個份,僱主一份叢喊瞎。
如果想上社會保障局,去討個說法,去仲裁,仲裁委員會不受理,60歲的人,都是退休的人,假如你要是農民60歲的人,物業也不會把合同書交給社會保障局。
怎麼辦?你想怎麼辦?只能再找一個工作,再找一個保安干吧,具體沒有什麼好的辦法能解決。
「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的意思 在我看來,只是說簽訂了合同,沒有說要工作一年以上。
謝謝邀請!在私企中工作了十幾年,對這種情況還是比較了解。
五六十歲的農民工,已經不是學技術和本領的年齡了。國企已經是進不去了,只有在私企中打工。而且都是拖家帶口之人,他們在企業中只能幹些粗笨之類的力氣活及臨時性的工作。只要工資合適,隨叫隨到。在企滲漏業中地位低下 ,朝不保夕。臨時性工作一完結,多數都要被清退,更何談跟企業協商繳納社保之事。
另外,凡超過六十歲工作的人,保險公司就不予賣給工傷保險了。因此,為了防止出現工傷和意外,企業也是非常謹慎地僱傭五六十歲的農民工從事生產類的復雜工作。
所以,五六十歲的農民工在被企業聘用時,一般多是沒有享受社保待遇的。
2019年1月,國家實行統一由稅務局收納企業員工社保基金。這對五六十歲的農民工的就業,會產生影響。由於企業不願意僱傭他們,使他們更難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另外,還有很大一部分農民工(包括部分年輕人),自己本身就不願意進入工廠工作。他們習慣於散漫自由,不喜歡工廠的作息制度和被工作時間限制,常年遊走於各地的勞務市場中,喜好一把一過錢的臨時工作。這部分人,沒有繳納社保的概念,更不會長遠地考慮晚年的生活問題。反正家裡有土地,得過且過,大不了重回農村生活。
這部分人數量也是不少,約占打工者的1/3,我們這里管這些人叫「橋頭部隊」。相信各位也是有目共睹的。
隨著新社保繳滲空納政策的出台,企業如何聘用五六十歲的農民工及繳納社保的問題,則應該由政府出台相應的政策才行。否則難以合理地解決。
你這個朋友不知道是男性還是女性,如果屬於女性單位簽勞務合同是沒有錯的,如果屬於男性,就不能簽勞務合同而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待遇的享受卻是有著巨大差別的。
按照我國相關退休政策的規定,女性退休的年齡分為兩個年齡階段,在崗女職工為50歲,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為55周歲。如果女性55歲才進入用人單位上班,不管是否繳納過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為其簽訂勞務協議,這是沒有任何法律障礙的。作為勞務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用人單位了規避自身的風險,一般會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但是從本人的角度來建議,還是不建議用人單位聘用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而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女職工。如果一定要聘用,最好還是要簽訂勞動合同比較好,其實只要沒有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仍然可以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屬於男職工,因為男性的退休年齡為60周歲,這是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的,盡管以前沒有繳納過社會保險,但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後,用人單位可以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繳費賬戶,這樣在單位工作期間的醫療、工傷等問題比較有保障。養老保險雖然到了60周歲只能繳納5年,但是如果60歲以後公司不再聘用,有了5年的職工社保的繳費年限,今後是可以通過轉移到老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補繳10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以後,可以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來領取養老金;如果不願意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還可以在60周歲時申請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的資金,至少還可以賺點資金利息錢,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講都還是非常有利的。
綜上所述,你朋友55歲進入單位,以前沒有交過社保,現在和單位簽訂的是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但是只要單位為其繳納了社保,至於是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我認為影響都不是很大,只要落實了社保的繳費,在單位工作期間的醫療、工傷等待遇是有保障的,至於養老保險部分,今後可以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通過一次性補繳的方式,按照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領取養老金,也可以申請一次退回個人賬戶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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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現在有些物業雇的都是60多歲的老人當保安,能勝任嗎
現今是和諧 社會 ,我們國家政通人和。各小區物業招收保安,都是年齡稍稍偏大一點。說句實在話,都是一些退休工人來干保安,年青的人幾乎不可能來當保安。其實,物業給他們開的工資也就一千多二千元錢一個月。說白了,也是為老人找個飯碗。門衛崗保安的工作也就是管理一下進出車輛,巡邏崗檢查一下治安。也沒有什麼不能勝任的大事件。再者,國家有公安,警察來維護,保安也不能行使很大權利,沒有什麼不能勝任的大事。
老而不死,是為賊。「三國演義」的啦啦隊。人人成精了,老驥伏櫪,一個頂仨!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反正,好事、壞事,見人有份;人多混蛋,雞多生蛋……不及一二老混蛋管火。即使小偷毛賊,也怕依老買老碰瓷滴!見財起意,發點小財,反而倒貼一副棺材錢,——壞蛋不是吃多了了!你放一百二十個寬心 ,泡泡腳,睡覺去吧!趁晚春,做個好夢去……
一些社區託管的老舊小區,每月每戶交幾塊錢的垃圾費,除了有人每天掃一次地外,別說保安了,連把門的都沒有。每月每平幾毛錢的物業費,或許有個把門的。每月每平一元多的,除了有把門的,可能多了幾個保安,但幾乎一定是老人保安。每平兩元多的物業費小區,年輕的保安一定佔多數。每平三元以上的小區,保安幾乎都是年輕、中年人,個個精神抖擻!如果有小區物業費在七元以上的,那保安估計都是部隊轉業的特種兵!
你交的物業費多少決定小區保安的年齡,交幾毛錢有個老頭保安就不錯了,還想啥!
答:我也是保安,個人認為,有些物業一般白天是開開門關關門,夜晚巡邏一下就行,事輕松,60多歲的老人當保安,能勝任!
理由是,因為他們能接受,一,保安工資低,時間長,一般12小時,地位低,沒前途,假期短,一個月兩天假,過年過節一律無假日,且工資照舊,他們對生活冷淡了,親朋好友一般少走動了,能夠做得到,一年二三萬工資他們知足,兒女成家了,夠養老,做保安的看門巡邏等輕松運動對 健康 有利,一舉兩得。
二,他們愛干凈,講衛生!他們有自己良好的生活習慣,頭發短,臉上干凈,勤刮須,衣服整齊干凈無老人味,保安室及小區門口打掃得乾乾凈凈。讓人感到親切,舒服。
三,他們睡眠時間短,一般五六個小時就夠了,下班後12小時內就能睡夠,工作中免不了打瞌睡,但易醒,雖人老確精靈。
四,他們心態好,小區滿足!笑容滿面,一般上了60歲的人心態都可以,說話少,沉默是金,萬事看淡,小區中各種各樣的人都有,對冷言淡語不會去計較,肯讓步,一笑了之,關系融洽。
五,物業方面便於管理贏利更大。他們工資最低,雖年老但脾氣好,聽話不沖撞,找工作難,理解難處,寬容,按時按量完成任務,年節不回家,小區對他們也滿意,皆大歡喜。
……
個人之見,不喜勿噴,望諒!
按物業公司的意圖辦事,就可以勝任這份工作吧!
至於行業標准、業主需要什麼樣的安全保障措施,更多的取決於物業的服務理念和價值觀取向罷了。
現實生活中,物業與業主"兩張皮"問題尤為突出,業不由主的"賣方市場",控制權被牢牢的掌控在物業手中。
本來業主出入小區安全暢通為先,可是一夫當關 ,萬夫莫及,車輛出入收費第一,小區的安全工作,似乎可有可無。
當保安的工作性質發生了偏移,甚至出現了質的變化後,停車費分文不少就是勝任工作的好保安。
保安身著制服不幹本行,專司出入車輛收費的事情,此保安已經完全承擔了非保安的工作任務。
年齡大,又節約工資支出,"一根筋"即可,還需要僱傭相對年輕的人員,去從事這份專門取費,增加物業收入的工作嗎?
其實不是不可以。
保安不是警察,也無權抓人,弄不好又違規又犯法。
保安不應叫保安,應叫安保。
安全,不僅僅是人,還有物以及秩序,消防。
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提醒人們個報警。
就算是年輕人,你發現了違反治安事件,你還能怎樣?報警,監視罪重要!
所以,只要有能力,年齡不是問題,問題是薪金對口!
我小區掛名叫自主管理,保安70 80歲之間,上班大部分時間只是坐著打瞌睡或幾個人一堆聊天,形同虛設,你說他不能勝任又怎麼樣?錢照領,並且五個人三班倒,每班一個人,在門崗煮飯,坐厭了就出來走一走,到點就下班。
等延遲退休確定了,事業編製取消,看你還會這樣提問嗎?人看待問題還是要客觀。
現在有些物業雇的都是60多歲的老人當保安,能勝任么?
小區的物業公司招用6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當保安員,這種情況很普遍。之所以這樣,是物業公司為了省錢,招用退休人員可以支付最低的工資,而且不用繳納社保。
小區保安,是物業服務中的必備項目,不能沒有,所以就招些退休人員來擺樣子,然後在小區里多裝點攝像頭,有了事能給警察提供錄像證據就可以了。
物業公司都是私營企業,當然是以賺錢為目的的,收錢越多越好,花錢越少越好。
退休金工人和公務員的一樣的話沒幾個人願意再去干保安的。下崗了,還得熬到六十退休,我還有7年,再延遲,我都沒有信心活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