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60周歲屬於老殘犯是法律規定嗎
不對,應該是75周歲。
參考資料
我國現行《刑法》是今年8月份通過專的第九次修正案,針對屬75周歲以上老人的犯罪處罰,現行《刑法》作了詳細規定。現行《刑法》第十七條之一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負責領取資格公示。
1、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2、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
(2)60歲屬於擴展閱讀: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Ⅲ 人的年齡段是如何劃分的
在中國按年齡劃分為四個年齡組,即青年組(29歲以下),中青年組(30一39歲),中年組(40-49歲)和中老年組(50歲以上)。
胎兒、嬰兒:0-0.6;
幼兒:0.6-2;
兒童:3-6;
少年:7-14;
青年:15-35;
中年:36-60;
老年:61及61歲以後。
根據發展心理學劃分:
乳兒期:0-1歲,
嬰兒期:1-2歲,
幼兒期:2-3歲,
學齡前期:3—6、7歲,
學齡初期:6、7—11、12歲,
少年期:11、12—14、15歲,
青年期:14、15—30歲,
中年期:30—50歲,
老年:50歲以後。
(3)60歲屬於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古人這樣劃分時間:童年是12歲以下,12歲以上稱為少年總角時代.20歲弱冠,就是青年了,也有人認為18以後為青年.30而立,就進入了中年,40不惑,稱為壯年.50而知天命,當然算老年了.還有60花甲,70古稀.80,90歲耄耋之年100歲頤之年。
生理學年齡是根據正常人體生理學上和解剖學上發育狀態所推算出來的年齡,表示個體組織結構和生理功能的實際衰老程度,可用來預計某一個體未來的健康狀況,估計其壽命。如一位實際年齡60歲的人,生物年齡可能是60歲,也可能是50歲,也可能是70歲。
Ⅳ 求問農民超過60歲還屬於勞動者嗎
檢察機關在辦理民事申訴案件中,特別是在維護超過60歲以上的老年農民的合法權益過程中,常常遇到的問題是:農民60歲以後還算不算勞動者,他們在遭受侵害或工傷後有沒有享受誤工費賠償的權利。
基本案情紀某、曹某是一對62歲的農民老夫妻,靠承包村裡的幾畝責任田為生。老人紀某患有高血壓,但治療保養得當,未影響過正常農田勞作和日常生活。2007年春種時,本村的劉某、曹某某(二人系夫妻關系)擅自在兩位老人的空閑地里打井,兩位老人下地幹活時發現此事上前制止,雙方因此發生毆斗。毆斗中,紀某被推倒在地,引發腦出血住院治療34天,曹某一直在醫院陪護。兩位老人將劉某、曹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醫葯費、誤工護理費等1萬元。
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吵罵行為與原告腦出血之間存有因果關系,但原告明知自己屬於原發性高血壓患者而積極主動到爭執現場,主觀上有重大過失,可適當減輕被告劉某賠償責任」,「原告要求被告賠償誤工費的主張,參照相關規定(「男年滿60歲,女年滿55歲的應當辦理退休」的年齡規定),其已到被供養年齡,故其主張不予支持」,駁回了原告誤工費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後,紀某夫婦向檢察機關申訴。
檢察機關經審查核實案情後認為:紀某、曹某身份系農民,家庭全部經濟收入來自其耕種的承包農田,沒有享受農民低保等待遇。原判決認定「原告已達到需他人供養年齡」 套用的相關規定是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規定》,該文件是針對國家退休人員而不是針對農民規定的。因此,檢察機關以「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為由提出了抗訴。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後,仍以紀某事發時已患高血壓疾病,已達到被供養年齡等為由,判決維持原判。
分歧意見檢察院和法院在這起案件中的主要分歧有兩點:1、紀某是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2、界定農民在達到工人退休年齡後成為被供養者有無法律規定。
在第一個分歧點上,檢察機關認為紀某應該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其誤工應得到相應的賠償。從法律依據方面講:一是《憲法》第42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這里明確規定,像紀某這樣的人有勞動的權利,勞動權利的取消沒有年齡規定,只要具備勞動能力即可。二是在《勞動法》中,對勞動者的年齡除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外,再沒有其他規定。紀某是經營自己承包土地的農民,應當是符合上述法律意義的勞動者。從事實依據方面講:其一,案件發生時,紀某正在下地幹活,說明其有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能力。其二,紀某患有高血壓並不等於沒有勞動能力。一個人是否具有行為能力,法律規定要經過必要的法醫鑒定來加以確認;一個人是否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也應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具體承擔鑒定和確認工作,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認定的。其三,勞動者紀某喪失勞動能力是在受侵害之後而非受侵害之前,其因受到侵害住院34天以致影響了自家承包農田的春種,應當屬於誤工性質,理應得到相應的賠償。
在第二個分歧點上,檢察機關認為紀某是農民身份,而不是工人。因此,農民紀某不能像工人那樣達到年齡限制後便成為國家或集體供養的對象,而可以不去勞動,不從事農業生產。目前,國家還沒有對農民的養老問題出台相關法律規定,對如何對待達到工人退休年齡的農民更沒有「供養」方面的規定。在社會生產、生活方面,農民仍是以家庭供養養老模式為主,農民的勞動期限也是直至勞動能力喪失為止。在我國廣大農村,沒有子女的、鰥寡孤獨的農民,他們都是勞作一生,老年農民供養問題十分令人關注,他們的勞動權益受到損害,勞動收入因侵害而得不到應有保護的事更是令人痛心的事。當前,具體可行的保護老年農民權益的法律,只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按照該法規定,「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這一法律依據足以說明,法律保護老年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和獲取農業收入的權利,對他們的勞動能力遭到侵害形成了誤工損失,影響了合法農業收入的,法律應給予保護。
案後餘思該案申訴人明確表示不接受這一終審判決,又向省高級法院申訴,開始了新的訴訟之路。當前,檢察機關履行民事、行政檢察職責的主要手段是對涉農維權、貧困群眾保護、勞動爭議、保險糾紛、補貼救助等涉及民生的司法不公的案件及時提出抗訴,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從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的程序來看,任何一個抗訴案件都是經歷了兩級以上檢察院的審查,基層院有一個提請抗訴和建議提請抗訴的審查,上級院有一個作出抗訴決定的審查。一般來講,抗訴理由經過兩級檢察院審查確定後,其正確概率是較高的,但抗訴案件的改判率在一些地方法院卻不高。如上述案件,申訴人在接到終審判決後,曾來到提請抗訴的檢察院提出這樣的問題:你們檢察院抗訴的理由再對,法院就是不聽,檢察院還有辦法為我維權嗎?法院有錯不改,檢察院有辦法嗎?這樣尖銳的問題確實難以回答。
Ⅳ 六十歲生日是過虛歲的還是周歲的
60歲男應該是過虛歲
生日(就是60大壽)其講究是:壽誕人從出生後第一個生日,,每歲生日都有不同形式的慶賀活動。。
生日有大小,過九不過十
民間習俗,60歲以下均叫過生日,60
歲開始均稱過壽。無論過生日還是過壽,每逢十的生日就叫大生日。過大生日包括過壽,俗行過九不過十,
如59歲生日就要當作60大壽慶賀。其它年紀的生日均叫小生日,過小生日比較簡單,全家人在一起吃一頓面
條。年輕時吃面條叫紮根扎尾巴,年大時叫吃長壽面。,
只要父母尚在,無論過生日還是過壽,均要先敬父母養育之恩,。
Ⅵ 60歲以上的老人是否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Ⅶ 60歲 70歲 八九十歲分別稱為是什麼之年
60歲:花甲之年。
70歲:古稀之年、懸車之年、杖圍之年。
八九十歲:朝枚之年、朝枝之年、耄[mao]耋[die]之年。
拓展資料:
60歲
耳順、耳順之年、還歷之年、花甲之年:均指60歲。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60歲為「耳順之年」。
高齡:敬辭,稱老人的年齡,多指六十歲以上。
花甲:天乾地支配合用來紀年,從甲起,六十年成一周,因此稱六十歲為花甲。花甲:我國古代用干支記時間。所謂干支,是天乾地支的簡稱。天干有十,地支十二,十天乾和十二地支按照順序搭配成六十個單位,通常就叫作「六十花甲子」,也稱「花甲」。把這種記時間的詞語移用到記人的年齡上,就以「年屆花甲」或「花甲之年」來指人到60歲了。
花甲:指六十歲,用干支紀年,錯綜搭配,六十年周而復始。
還歷之年:指60歲。
下壽:古人以六十為下壽,下壽:指60歲以上。
耆[qi]:古稱六十歲的人為「耆」。
耆[qí]艾:古代以六十老人為耆。
70歲
從心之年: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70歲為「從心之年」。
古稀:古代人活到70歲,也就很不容易了。杜甫有詩曰:「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後人就多依此詩,稱70歲為「古稀之年」。
古稀之年、懸車之年、杖圍之年:均指70歲。
耋[dié]:七八十歲的年紀,泛指老年。如:耄[mào]耋[dié]之年。
杖圍之年:指70歲。
懸車之年:指70歲。
朝枚之年、朝枝之年、耄[mao]耋[die]之年:均指八九十歲。
耄:指八九十歲的年紀,泛指老年,如:老耄、耄耋之年。
耄耋:耄[mào],《鹽鐵論·孝養》中寫道:「七十曰耄。」《禮記·曲禮》說:「八十九十曰耋。」耋[dié],《爾雅·釋言》註:「八十為耋。」把上面幾種說法合起來,我們可以看到,「耄耋」是指人的高壽,大約是「七老八十」了。耄[mào]耋[dié]:泛指晚年。耄,八九十歲的年紀。耄,七八十歲的年紀。耄(mao)耋(die)指八九十歲。毛傳又雲:「耋,老也,八十曰耋。」後人因稱八九十歲的老人為「耄耋」。
耄[mao]耋[die]之年:指八九十歲。九十歲也可稱耄耋之年。
Ⅷ 16-60歲之間的學生算不算勞動力
16-60歲之間的男性算勞動力,女性55周歲以上的不算勞動力。
人口統計學一般以16-64歲人口為勞動年齡人口。中國一般規定,16-60歲的男性和16-55歲的女性人口為勞動年齡。勞動適齡人口在人口中的比例,即撫養指數,表示每個勞動適齡人口的負擔。
2011年,中國15歲至59歲的勞動適齡人口達到9.25億人的峰值,與2011年相比,2012年減少了3450萬人,這是勞動適齡人口首次下降。2012年開始逐年下降,2013年下降244萬,2014年下降371萬,2015年下降487萬。
(8)60歲屬於擴展閱讀:
不同年齡段勞動力的比例:
通過2012年和2014年的連續追蹤發現,與2012年的調查相比,勞動力的性別、年齡和地域構成基本相同,以青年勞動力為主的年齡結構已不復存在。其次,中國勞動力的區域分布不均,近一半(47.16%)的勞動力分布在中部省份。
在勞動力結構中,15-29歲青年勞動力佔33.07%,30-44歲青年勞動力佔33.07%。中年勞動力佔32.80%,45歲及以上老年勞動力佔31.86%。
Ⅸ 60歲以上夫婦無兒無女屬於那類
孤寡老人
Ⅹ 父母滿60周歲是不是房子屬於下一代了
當然不是,不管父母到了多大年紀,他們名下的房子都是他們的,除非過戶給子女了。否則只有等到老人百年歸山,才能按照法律規定由繼承人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