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通事故中肋骨骨折護理費能要求幾個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第17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享有請求賠償義務人支付交通事故護理費的權利。
護理費,是指在治療期間或治療終結後因傷殘需要護理的受害人進行護理所發生的損失和費用。對於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准,應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進行確定。
護理期限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還需要繼續護理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法院根據案情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給付相關費用5至10年。
護理級別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級別的確定應由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做出。交通事故找律師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護理人數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費計算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
護理費的計算公式:護理費的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報酬標准乘以天數乘以護理人數。微信關注國暉律師事務所,掌握更多法律資訊!
B. 大家好,我媽媽65歲被車撞到腳骨折,對方只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20元一天
你媽被車撞骨折車輛肇事,要報警,由交警做出責任認定書,誰負主要責任,誰負次要責任,再去咨詢律師,一定給你個滿意的答復。如有幫助,別忘了採納點贊
C. 老人骨折後沒住院,護理費和精神損害賠償怎麼算
看是否構成傷殘,可以在做傷殘鑒定時要求鑒定休息時間和護理周期
D. 3根肋骨骨折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 怎麼算
提起訴訟後,可以自己請律師或法院給你安排律師,這些事情就讓他來給你操心吧。
E. 法律規定老人輕微骨折最多賠幾個月護理費
沒有規定,但是輕微骨折應該不用長期住院護理,就是怕那些老賴,把老人放在病床上受罪,最後輕微骨折都給睡死了,就為了多搞點錢,這樣的子女活著會被戳脊樑的,死了剝皮抽筋的。
F. 學生骨折在家裡修養的護理費怎麼算
按照當地勞動力市場、普通人的標准工資算。即可
G. 工傷十級骨折在家養傷期間生活費.護理費多少
按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因工傷而在家養傷期間的生活費,由於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所以所謂的生活費就按原來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相關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H. 人身意外傷害導致80歲老人右手右腿骨折,咨詢法律意見,護理費應該賠償多少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應該依據住院所在地的省的護理人員工資計算。每個省每年對護理費的標准都有公布,主要是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的標准。
I. 平安保險對傷者的護理費怎麼計算對方被撞骨折,需手術,傷者不能自理需請護理工,護理費怎麼計算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可以派人護理,也可以支付護工費情人護理。支付護工費請人護理的,所在省市由規定標準的,應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標準的,參照當地同等情況護工標准執行。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動五項只是一至二項不能,一般由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提出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4.1.5生活自理障礙
生活自理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
a)進食:完全不能自主進食,需依賴他人幫助;
b)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c)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動,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幫助;
d)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賴他人幫助;
e)自主行動:不能自主走動。
護理依賴的程度分三級:
a)完全生活自理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項均需護理;
b)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三項或四項需要護理;
c)部分生活自理障礙: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一項或兩項需要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