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八十歲以上的老人簽訂的賣房合同會不會被判無效
如果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簽訂的賣房合同不會被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五十八條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㈡ 八十多歲老人賣房是否免繳個人所得稅
如果住房是老人滿2年持有,於是老人家庭唯一住房,賣掉過戶是免除個人所得稅的。
㈢ 80歲老人已癌轉移,讓子女賣房治療,有必要嗎
有,因為善養老人,人人都有責任,有錢出錢,沒錢出力,我國專門有本法律書給老年人提供方便,有的打官司老年人告女子善養問題。
㈣ 八十歲老人能自己賣房嗎
可以說只要是自己的房子
都是可以的
這是作為自然人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