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父母
一、什麼情況不用贍養父親
1、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成年子女可以不用贍養父母:
(1)子女未婚或者喪偶,沒有勞動能力、經濟來源;
(2)子女雖有勞動能力和經濟來源,但是不足以維持其在當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對子女有過虐待、遺棄等嚴重的危害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棚凱的權利。
二、子女拒絕贍養老人怎麼辦
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不能拒絕履行。如果子女不履行該項義務的,父母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公安局或者婦聯等機構尋鏈灶喚求幫助,幫忙調解和勸阻。如果調解達成相關贍養協議的,對方必須履行。如果調解無效或子女不履行協議的,老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向法院起訴要求辯余對方履行贍養義務或強制履行贍養協議。
2. 什麼情況下不贍養老人不違法
只有滿足以下法定的情況時,當事人才可以不贍養老人: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衫坦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猜鎮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或兆桐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3. 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父母
法律分析:存在如下條件可以不贍養父母:
1、子女尚不能獨立生活的;
2、子女的家庭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實施了犯罪行為;
4、可以不贍養父母其他法定條件。
一、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二、此外,不少人以下幾種情況通常會被人們誤以為可以不贍養父母,其實這些都是認知上的誤區: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也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2、不能以父母因客觀原因不撫養自己而推脫贍養責任。
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有贍養義務。
4、子女不能通過聲明放棄財產繼承而不承擔贍養義務。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絕贍養老人。
三、如果子女無故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權:
1、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於子女不贍養問題,可以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社區協助監督。
2、提起民事訴訟。對於兒女不盡贍養義務,老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能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