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後養老待遇中的養老待遇補差金額是按什麼扣發的的
數目當時的計算待遇過高,現在需要退陪,因為沒有執行中央規定,現在各地都在清退之中
❷ 補扣保險是什麼意思為什麼工資越發越少,幹了半年多又要補扣保險,這是扣的什麼
補扣保險的情況分如下兩種:
1、當地社保辦根據當年當地職工的平均工資調整當年的社保繳費基數,也就是所謂的社平工資。這種情況下當年的社保繳費標准就要按照新的社保基數來繳納,自新的社保繳費基數公布出來之後,就要對當年以前月份的社保繳費按照新的標准進行補繳。
這種按照平均工資水平調整社保基數的方法通常為增大企業的用人成本,也會降低員工的到手工資,造成收入下降的局面出現。
2、公司以前年度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根據社保局要求要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社保欠繳一次性補足,這種情況下,也會出現保險補繳的情況。
(2)單位補扣養老保險差額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❸ 機關事業老待遇養老金補差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以後退休由社會保險支付養老金。
❹ 養老補差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年初社保年檢時上報新的基數,來源於職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經過確認後將按照新的基數扣各項保險,但以年為單位,就將調整之前按照舊基數扣款的分項進行補差,全部按照新基數與舊基數的差額補扣。
養老保險繳費是按照當事人繳費基數確定繳費金額,但是繳費基數受制於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社平工資,而社平工資是次年的5月份左右才能公布,公布之前只能繼續按照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預繳參保費用。
待本年度當地上下限確定、本單位完成繳費基數申報後,當事人、用人單位應補繳實際繳費金額與預繳金額的差額,即為社保補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❺ 補扣保險差額是什麼意思
補扣差額保險是指社保的差額補繳,就是本人所在公司沒有按照本人工資來交社保基數,而是按一個比較低的標准來繳納社保基數,這樣之間就會有差額。公司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補繳,或者可以向當地社保徵收機構進行投訴。
社保繳費基數差額補繳一般有網上補繳或者實地補繳兩種。以廣東省為例,社保繳費基數差額補繳流程分別是:
一、網上補繳
1. 登錄「電子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
2. 稅費辦理;
3. 社保費管理;
4. 企業養老保險差額補繳申報」模塊進行補繳申報和扣費操作。
二、實地補繳
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差額補繳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到所屬地地稅部門前台辦理。申請書可通過以下途徑獲得:網報單位可通過佛山網報系統下載列印,定期定額戶可到前台領取。
測一測你的抗風險指數,專家為你免費解讀!
❻ 補扣工資差額什麼意思
工資條上的補扣工資意思是:上個月應該扣除的,或者是應該扣除的款項。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在發放工資時,扣除應該扣的款項,如個人所得稅、社保、伙食費、住宿費等等應該扣除。用人單位不能無故剋扣出不應該扣除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