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0.6和1.0哪個合適
很簡單,個人繳納養老保險0.6和1.0沒有合適和不合適的區別,只有合算和不合算的區別。0.6合算。
❷ 個人交養老保險和公司交哪個劃算
個人交養老保險和公司交,公司交更劃算。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時,通常繳費比例為20%。通過公司繳納時,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公司繳費比例為16%。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對個人負擔較輕。繳費基數也可能存在差異,單位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可能比個人按最低標准自繳的基數高,使得退休後能夠獲得更高的養老金。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在經濟上對職工更有利。
養老保險的繳納方式:
1、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指職工個人按照規定比例向社保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
2、公司繳納養老保險:指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一定比例的養老保險費,通常高於個人繳費比例;
3、個人與公司共同繳納:在大多數情況下,養老保險由個人和公司共同承擔,各自按照規定的比例繳納;
4、自由職業者繳納:自由職業者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自行全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5、政策規定的其他繳納方式: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可能會有其他的繳納方式或補貼政策。
綜上所述,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相較於個人繳納更經濟,因為個人僅需承擔8%的繳費比例,公司承擔16%,且繳費基數通常高於個人自繳的最低標准,從而為職工帶來更輕的經濟負擔和更高的退休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