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院安全九大隱患
主要火災隱患
1、經營者法制意識淡薄
一些經營者或是由於缺乏法制意識,或是出於逃避監管,減少經營成本的目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私自經營。有的利用民房、工業廠房或倉庫改建而成,因陋就簡;有的內部條件不配套,消防設施不到位,安全疏散不達標,遺留下先天性安全隱患。
2、建築使用制度不健全,管理薄弱
建築使用制度不健全,包括安全工作在內的各項活動缺乏制度性約束和行為規范。員工安全意識、消防技能較差,既未開展崗前安全教育,也未制訂應急和疏散預案並開展演練,災時手足無措,自救無門。護理人員數量不足,火災時無法有效地開展自救和人員疏散。
3、存在大量可燃物,隱患較多
存在大量可燃物。傢具、被褥、衣物、窗簾等都是可燃物,還有的場所為盡量增大經營面積,降低成本,採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內部分隔。生活用火多。生火做飯、蚊香驅蚊、蠟燭照明、卧床吸煙等,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火災。用電隱患突出。電氣線路私拉亂接,電器質量偽劣,用電超負荷。
養老院該怎樣防火
1、養老院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二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2、養老院相鄰護理單元之間應採用防火隔牆分隔,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設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應採用常開防火門。
3、疏散樓梯不得少於兩個,盡量採用環形走道和外廊設計。養老院起火疏散過程中要注意盡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湧向一個出口,造成人員踩踏事故。
4、失能或半失能的老年人應優先安排在便於疏散的地點,重點進行援救。為行動不便的老人設計專門的疏散逃生路線,制定專門的應急疏散預案。
老人自救有妙招
1、老人平時最好在床頭備一杯水,一旦發生火災,馬上潑濕被子,代替濕毛巾捂住口鼻,也可准備一些小工具,如口哨、手電筒等,老人體力有限,這些工具可以幫助逃生。
2、身上著火時,不要帶火奔跑,應該設法把衣服脫掉,也可以在地上打滾,所處位置接近水源時,可想辦法用水淋濕衣服。
3、養老機構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火警電話的同時,要組織員工迅速疏散老人,特別對年老體弱、卧病在床、沒有自理能力的老人要重點進行救援,並及時清點人數。
4、養老機構平時要做好老人的日常防火教育,讓老人了解防火逃生常識,提高安全意識。
『貳』 養老院辦理消防需要注意什麼
1、養老院、敬老院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開展防火巡查,定期組織員工疏散逃生的本領,應該定期的進行疏散演練,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識。
2、尤其是夏天的時候,正是炎炎夏日,氣溫高,用電量大。養老院、敬老院要注意對線路的檢查和維修,防治線路老化或超負荷用電,避免造成電器線路或者火災事故。
3、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確的用火用電安全方法,教育不要卧床吸煙等。
4、養老院、敬老院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應該組織員工迅速對老年人進行疏散,特別是年老體弱的、卧病在床的老人要重點進行救援,並且及時清點人數。
5、疏散過程中要注意,盡量的疏散人群,避免人員過多導致出口擁堵,造成人員踩踏事件。
6、通道被煙霧風封阻時,疏散人員要及時給被困老人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捂口、捂鼻子使用,養老院應該為行動不便的人設計專門用的疏散逃生路線,制定專門的逃生預案。
(2)養老服務用房用電負荷等級怎麼定擴展閱讀:
在發生火災時,應冷靜對待,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消防隊救火不收費;火災來襲時要迅速遵照敲逃生,不要貪財物;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大火封住門窗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冷卻,呼救等待救援。
發現火情早報警。發現火情後要迅速撥打報警電話,講明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留下姓名及聯系電話,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
參考資料來源:神木市人民政府-養老院、敬老院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叄』 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標准
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是指在城鄉社區內設立的集組織、指導、協調、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養老服務機構。這一機構既協助養老服務中心開展社區內養老服務信息管理、評估、補貼發放、服務質量監督等工作,又是具有提供20位以上老年人午餐、午休、康健、活動等功能的服務場所。同時,還可為社區居家老人提供上門照護服務。為進一步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特製定本標准。
示範型:
一、建設要求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均要實施「五個一」建設要求。即:搭建一個服務平台。建設一支服務隊伍。建立一套服務機制。建立一個規范的服務體系。建立一個政策支撐體系。
二、服務人員要求
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對待老人要有愛心,具備相應的崗位上崗證書。
三、選址要求
1、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選址應在建築低層部分,相對獨立,並有獨立出入口。二層以上應設置電梯或配套無障礙設施。環境安靜,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為宜。
2、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信等市政條件較好。
四、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總面積不少於600平方米,(實際用於為老服務面積);應保證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風,充分利用天然採光;供電設施應符合設備和照明用電負荷的要求;並宜配置應急電源設備。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房屋建築宜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築防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築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室內裝修應符合無障礙、衛生、環保和溫馨的要求,活動場地地面統一鋪設防滑材料,並按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應根據網路服務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覆設線路,預留介面。
(五)日間照料室(每張床位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房門凈寬不應小於90CM,走道不應小於180CM。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室內通道和床應滿足輪椅進出及日常照料的要求。日間照料室內設衛生間,有可供老人沐浴的熱水設備,地面應防滑易清洗。需配備可供老年人午休的床位不少於20張(其中護理型床位不少於10張)、輪椅5張、被子、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室內應配有電扇、空調等。
(六)公用衛生間:分男、女衛生間。衛生間內應裝有緊急呼叫器,門的上方留有觀察口,門寬不應小於90CM,以便於輪椅出入;抽水馬桶以坐坑為宜,邊上安有扶手。
(七)老年食堂(含配餐間、餐廳):有一定的廚房設施設備,可供20人以上就餐的場地及桌椅設備。有衛生設施,食(餐)具應消毒,餐廳必須與廚房分開,並有獨立的建築系統及合理的通道相連接。應將生、熟食分開放存放,並有足夠的冷凍設備。應有效的除「四害」防治措施,有一定的防護器具。
(八)電教室:有電視機、投影儀、播放設備、計算機、網路設備及可供50人以上學習的桌椅。
(九)康復用房(含醫療保健室、康復室、心理疏導室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康復器材,開設醫療保健服務、康復訓練、心理疏導等服務。
(十)娛樂用房(含閱覽室、棋牌室、視聽室等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閱覽、網路、娛樂活動等服務。
(十一)樓梯、過道應設有扶手。
五、統一標識和名稱
在建築物門口醒目處懸掛市民政局統一設計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名稱和標識。
六、服務項目
在醒目位置有公告欄,對管理人員、服務單位、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准、服務電話要向社區居民公開。
七、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公開透明
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准確無誤,有公示欄、有群眾監督投訴箱。
八、規章制度
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服務隊伍管理制度,與加盟單位簽訂協議書制度,公示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服務質量跟蹤回訪制度,服務行為規范,服務流程等,各項制度均上牆。
九、服務質量
有償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要達到80%以上,政府補貼對象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做到服務有回訪、有反饋,程序到位,效果明顯。
十、安全設施
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安全標志、防火器具以及緊急疏散通道。
十一、注冊登記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可以參照社會福利機構注冊辦法,進行民辦非企業登記或工商法人登記。
十二、服務管理
1、各項管理制度上牆,包括內部日常管理制度、各類工作人員職責分工、公示服務中心開放時間、服務項目內容及收費標准、安全防事故應急預案等。
2、有一支穩定的居家養老服務員隊伍,專門為居家養老老年人提供上門的有償低償服務;建立相對固定的志願者隊伍,定期組織開展各類無償為老服務活動。
3、所有服務人員均要實行持證上崗。
4、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包括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意外傷害等內容在內的安全防事故預案要健全和細化,鼓勵以整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為單位參加意外傷害責任險。
5、服務管理細則由各縣(市、區)民政局、鎮(街)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自行研究制訂,也可參照市民政局設計的統一版本,但必須具備以上基本內容。
標准型:
一、建設要求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均要實施「五個一」建設要求。即:搭建一個服務平台。建設一支服務隊伍。建立一套服務機制。建立一個規范的服務體系。建立一個政策支撐體系。
二、人員要求
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對待老人要有愛心、耐心、真心、細心。具備相應的崗位上崗證書。
三、選址要求
1、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選址應在建築低層部分,相對獨立,並有獨立出入口。二層以上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環境安靜,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
2、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信等市政條件較好。
四、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總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實際用於為老服務面積);應保證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風,充分利用天然採光;供電設施應符合設備和照明用電負荷的要求;並宜配置應急電源設備。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房屋建築宜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築防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築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室內裝修應符合無障礙、衛生、環保和溫馨的要求,活動場地地面統一鋪設防滑材料,並按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應根據網路服務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覆設線路,預留介面。
(五)日間照料室:房門凈寬不應小於90CM,走道不應小於180CM。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室內通道和床應滿足輪椅進出及日常照料的要求。日間照料室內設衛生間,有可供老人沐浴的熱水設備,地面應防滑易清洗。配備可供20位老人午休的床位或躺椅,輪椅2張以上、被子、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室內應配有電扇、空調等。
(六)公用衛生間:分男、女衛生間。衛生間內應裝有緊急呼叫器,門的上方留有觀察口,門寬不應小於90CM,以便於輪椅出入;抽水馬桶以坐坑為宜,邊上按有扶手。
(七)老年食堂(含配餐間、餐廳):有一定的廚房設施設備,可供20人以上就餐的場地及桌椅設備。有衛生設施,食(餐)具應消毒,餐廳必須與廚房分開,並有獨立的建築系統及合理的通道相連接。應將生、熟食分開放存放,並有足夠的冷凍設備。應有效的除「四害」防治措施,有一定的防護器具。
(八)電教室,有電視機、投影儀、播放設備、計算機、網路設備及可供老人學習的桌椅。
(九)康復用房面積(含醫療保健室、康復室、心理疏導室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康復器材,開設醫療保健服務、康復訓練、心理疏導等服務。
(十)娛樂用房(含閱覽室、棋牌室、視聽室等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閱覽、網路、娛樂活動等服務。
(十一)樓梯、過道應設有扶手。
五、統一標識和名稱
在建築物門口醒目處懸掛市民政局統一設計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名稱和標識。
六、服務項目明確
在醒目位置有公告欄,對管理人員、服務單位、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准、服務電話要向社區居民公開。
七、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公開透明
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准確無誤,有公示欄、有群眾監督投訴箱。
八、規章制度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服務隊伍管理制度,與加盟單位簽訂協議書制度,公示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服務質量跟蹤回訪制度,服務行為規范,服務流程等,各項制度均上牆。
九、服務質量
有償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要達到80%以上,政府補貼對象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做到服務有回訪、有反饋,程序到位,效果明顯。
十、安全設施
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安全標志、防火器具以及緊急疏散通道。
十一、注冊登記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可以參照社會福利機構注冊辦法,進行民辦非企業登記或工商法人登記。
十二、服務管理
1、各項管理制度上牆,包括內部日常管理制度、各類工作人員職責分工、公示服務中心開放時間、服務項目內容及收費標准、安全防事故應急預案等。
2、有一支穩定的居家養老服務員隊伍,專門為居家養老老年人提供上門的有償低償服務;建立相對固定的志願者隊伍,定期組織開展各類無償為老服務活動。
3、所有服務人員均要實行持證上崗。
4、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包括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意外傷害等內容在內的安全防事故預案要健全和細化,鼓勵以整個服務中心為單位參加意外傷害責任險。
5、服務管理細則由縣(市、區)民政局、鎮(街)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自行研究制訂,也可參照市民政局設計的統一標版本,但必須具備以上基本內容。
養老行業的發展前景?
目前根據我國養老產業的發展前景分析,養老產業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行業。需求方面,我國人均預期壽命提高、老齡化發展速度加快、老年人消費能力上升推動養老服務需求快速增長,巨大的養老需求為養老市場帶來了寬闊的市場前景,預計2022年養老市場規模或將突破12萬億。
總結:綜上可得,養老服務的建設標准各個地區都各不相同,這里僅舉一例,供參考學習。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政部關於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13〕127號)、《養老服務標准體系建設指南》(民發〔2017〕14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標准。
『肆』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工程項目決策和建設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推進我國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制定本建設標准。
第二條 本建設標準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項目決策和合理確定建設水平的全國統一標准,是編制、評估和審批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項目建議書的依據,也是有關部門審查工程初步設計和監督檢查建設全過程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建設標准適用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項目,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可參照執行。
本建設標准所指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是指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應、個人照顧、保健康復、娛樂和交通接送等日間服務的設施。
第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必須遵循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按照本建設標準的規定,合理確定建設水平。
第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滿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復、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規模適宜、功能完善、安全衛生、運行經濟。
第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確保政府資金投入,其建設用地應納入城市規劃。
第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充分利用其他社區公共服務和福利設施,實行資源整合與共享。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並充分體現國家節能減排的要求。
第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除應符合本建設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定額的規定。
第二章 建設內容及項目構成
第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內容包括房屋建築及建築設備、場地和基本裝備。
第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應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設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務、保健康復、娛樂及輔助用房。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務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間(含理發室)和餐廳(含配餐間);
老年人保健康復用房可包括醫療保健室、康復訓練室和心理疏導室;
老年人娛樂用房可包括閱覽室(含書畫室)、網路室和多功能活動室;
輔助用房可包括辦公室、廚房、洗衣房、公共衛生間和其他用房(含庫房等)。
第十一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築設備應包括供電、給排水、採暖通風、通訊、消防和網路等設備。
第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場地應包括道路、停車、綠化和室外活動等場地。
第十三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配備生活服務、保健康復、娛樂、安防、等相關設備和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三章 建設規模及面積指標
第十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應以社區居住人口數量為主要依據,兼顧服務半徑確定。
第十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分為三類,其房屋建築面積指標宜符合表1規定。人口老齡化水平較高的社區,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建築面積,一、二、三類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可分別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築面積0.26_、0.32_、0.39_核定。
表1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指標表
類別 社區人口規模(人) 建築面積(m2)
一類 30000~50000 1600
二類 15000~30000(不含) 1085
三類 10000~15000(不含) 750
註:平均使用面積系數按0.65計算。
第十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參照表2確定。
表2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所佔比例(%)
一類 二類 三類
老年人
用 房 生活服務用房 43.0 39.3 35.7
保健康復用房 11.9 16.2 20.3
娛樂用房 18.3 16.2 15.5
輔助用房 26.8 28.3 28.5
合計 100.0 100.0 100.0
註:表中所列各項功能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為參考值,各地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在總建築面積范圍內適當調整。
第四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十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選址應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並滿足以下條件:
一、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訊等市政條件較好;
二、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
三、環境安靜,與高雜訊、污染源的防護距離符合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第十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宜在建築低層部分,相對獨立,並有獨立出入口。二層以上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無障礙坡道的建築面積不計入本標准規定的總建築面積內。
第十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根據日托老年人的特點和各項設施的功能要求,進行合理布局,分區設置。
第二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宜與保健康復、娛樂用房和輔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避免干擾。
第五章 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標准應根據日托老年人的身心特點和服務流程,結合經濟水平和地域條件合理確定,主要建築的結構型式應考慮使用的靈活性並留有擴建、改造的餘地。
第二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計應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和公共建築節能設計等規范、標準的要求和規定。
第二十三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宜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其抗震設防標准應為重點設防類。
第二十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築防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第二十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室內通道和床(椅)距應滿足輪椅進出及日常照料的需要。老年人休息室可內設衛生間,其地面應滿足易清洗和防滑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門凈寬不應小於90cm,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80cm.
第二十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應保證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風,充分利用天然採光,窗地比不應低於1:6.
第二十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築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統一標識;室內裝修應符合無障礙、衛生、環保和溫馨的要求,並按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供電設施應符合設備和照明用電負荷的要求,並宜配置應急電源設備。
第三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有給排水設施,並應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其生活服務用房應具有熱水供應系統,並配置洗滌、沐浴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 嚴寒、寒冷及夏熱冬冷地區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具有採暖設施;最熱月平均室外氣溫高於或等於25℃地區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空調設備,並有通風換氣裝置。
第三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根據網路服務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敷設線路,預留介面。
附錄一 主要名詞解釋
1.日托老年人:到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接受照料和服務的老年人。
2.醫療保健室:為日托老年人提供簡單醫療服務和健康指導的用房。
3.康復訓練室:為日托老年人提供康復訓練的用房。
4.網路室:供日托老年人上網及通過網路與親人、朋友聊天的用房。
5.多功能活動室:供日托老年人開展娛樂、講座等集體活動的用房。
6.心理疏導室:為日托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照顧者提供心理咨詢和情緒疏導服務的用房。
附錄二 用詞和用語說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標准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准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附件:《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條文說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建設內容及項目構成。
第三章 建設規模及面積指標。
第四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五章 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條闡明制定本建設標準的目的和意義。
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發展迅速、規模巨大、持續時間長的特點。到202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48億,老齡化水平達到17.17%.許多年老體弱、患有慢性病或殘疾的老年人,由於白天家中無人照顧,不僅生活質量低下,而且面臨諸多不安全的風險因素。目前,我國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受損,日常生活需他人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的數量接近兩千萬。在家庭規模和家庭照料資源日益縮小的背景下,如何依託社區滿足這些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使他們能繼續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區中,已經引起了政府和社會的廣泛關注。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發展社區養老服務,《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社會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機制」.全國老齡委辦公室、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和《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分別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要在城市社區基本建立起多種形式、廣泛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加強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設施的建設是貫徹落實養老服務「以社區服務為依託」這一政策精神的集中體現,是構建養老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環節。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近年來得到了迅速發展,在滿足社區老年人的日間照料服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國老年人日間照料基礎設施的建設整體上較為薄弱,設施缺乏,已有設施則存在面積小、功能單一、服務水平低等突出問題。為了合理確定新建和改擴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規模和水平,完善配套設施,規范建築布局和設計,制定相關建設標准尤為必要。通過本建設標準的編制和實施,可以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提高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老年人服務。
第二條 本條闡明本建設標準的作用及其權威性。
本建設標准從規范政府投資工程建設行為,加強工程項目科學管理,合理確定投資規模和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出發,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標准編制的規定和程序,深入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進行科學論證,廣泛聽取有關單位和專家意見,確保編制質量;同時兼顧了地域、經濟發展水平、服務人群數量等方面的差異,以切合實際,便於操作。因此本建設標準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的全國統一標准。
第三條 本條闡明本建設標準的適用范圍。
考慮到各地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現狀不盡相同,分別需要新建、改建和擴建,為便於實際操作,故本標准對適用范圍作此規定。為了貫徹落實養老服務「以社區服務為依託」的政策精神,更好地發揮社區在養老服務中的作用,滿足社區老年人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因此本標准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服務對象和功能做出了規定。
第四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是直接服務於日托老年人的基礎設施,其建設必須遵循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並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從實際需要出發,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水平,正確處理需求和可能的關系,避免不切實際的盲目建設。
第五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的總體要求。
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工作性質、任務和特點提出的。
第六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資金投入和建設用地的要求。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屬於社會公共服務設施,故其建設水平應符合國情、地情,立足實際,不超前也不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並且其建設項目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確保政府的資金投入,建設用地也要納入當地的城市規劃。
第七條 本條明確實施本建設標準的基本要求。
為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建設,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與其他社區公共服務和福利設施實現資源整合與共享。同時,作為社區老年人公共服務設施,必須與社區其他為老服務設施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節能減排作為一項國策,本建設標准對此也作了強調。
第八條 本條闡明本建設標准與國家有關標准、規范及定額的關系。
第二章 建設內容及項目構成
第九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工程的主要組成內容。
這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復、娛樂、交通接送等各項服務並開展其他保障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建設項目。
第十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的主要內容。考慮到各地老年人需求的差異,允許各地根據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的具體內容。
老年人生活服務用房主要滿足日托老年人在休息、進餐、助浴等方面的需要,可包括休息室、餐廳和沐浴間。
老年人保健康復用房是為日托老年人提供簡單醫療服務、基本康復訓練及心理保健服務的用房,可包括醫療保健室、康復訓練室和心理疏導室。其中,心理疏導室的設置是為了向有需要的日托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家庭照顧者提供心理疏導和心理支持服務。
老年人娛樂用房是供日托老年人開展娛樂活動和進行社會交往的用房,可包括閱覽室(含書畫室)、網路室和多功能活動室。多功能活動室的設置一方面可供日托老年人聚會聊天,另一方面也可滿足中心開展娛樂、講座、培訓等集體活動的需要。
輔助用房是保障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日常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有序開展所必須設置的基本用房。
第十一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備的基本內容。
第十二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的場地。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需要為部分日托老年人提供往返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車輛接載服務,因此需設置道路和停車場。為滿足日托老年人進行戶外活動和康復訓練的需要,還應設置必要的室外活動場地和綠地。
第十三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配備的相關設備。
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服務內容和功能要求提出的。各類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相關設備配置詳見附表1.
附表1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裝備配置表
設備種類 具體設備 類別
一類 二類 三類
生活服務 洗澡專用椅凳 √ √ √
輪椅 √ √ √
呼叫器 √ √ √
保健康復 按摩床/椅 √ √ √
平衡杠、肋木、扶梯
手指訓練器、股四頭肌訓練器、訓練墊 √ √ √
血壓計、聽診器 √ √ √
娛樂 電視機、投影儀、播放設備 √ √ √
計算機及網路設備 √ √ √
安防 監控設備 √ √ √
定位設備 √ √ √
攝錄像機 √ √ √
交通工具 老年人接送車 √ √ √
物品采購車 √ √
註:√表示應具備。
第三章 建設規模及面積指標
第十四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的確定依據。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本兩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規模分類和各類面積指標,並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的使用面積在總的使用面積中所佔比例做出了規定。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將居住區按人口規模或居住戶數分為居住區(30000~50000人、10000~16000戶)、小區(10000~15000人、3000~5000戶)和組團(1000~3000人、300~1000戶)三級。《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范》GB 50437明確提出托老所(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可分為日托和全托兩種)宜在居住區和小區進行配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應、個人照顧、保健康復、娛樂和交通接送等日間服務,因此需要達到一定的服務人口規模才能維持正常的運營管理,同時也有利於充分實現資源整合以及土地的集約使用。考慮到社區人口規模的差異性及實際建設的可操作性,本《標准》將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分為了三類,並給出了各類面積指標。
為適應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形勢,本《標准》在面積指標測算時採用了2015年全國人口老齡化水平(人口老齡化水平=60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量/總人口數量)的預測值15.3%,但考慮到不同類型社區的人口老齡化水平存在較大差異,為滿足部分人口老齡化水平較高、老年人口數量較多的社區對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的實際需求,還對老年人人均建築面積指標做出了規定。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總建築面積指標和各類房屋使用面積指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開展各項工作的實際需求,結合對各地調研數據的認真分析和總結,反復論證確定的。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指標詳見附表2~附表6.
附表2 生活服務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休息室 321 180 101
沐浴間(含理發室) 48 42 36
餐廳(含配餐間) 78 55 38
合計 447 277 174
附表3 保健康復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醫療保健室 48 42 36
康復訓練室 58 54 48
心理疏導室 18 18 15
合計 124 114 99
附表4 娛樂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閱覽室(含書畫室) 64 36 27
網路室 30 24 18
多功能活動室 96 54 30
合計 190 114 75
附表5 輔助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辦公室 36 30 24
廚房 159 89 55
洗衣房 24 24 18
公共衛生間 36 36 24
其他用房 24 21 18
合計 279 200 139
附表6 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老年人
用 房 生活服務用房 447 277 174
保健康復用房 124 114 99
娛樂用房 190 114 75
輔助用房 279 200 139
合計 1040 705 487
考慮到人口老齡化水平較高的社區適當增加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面積的需要,為便於實際操作,在對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測算的基礎上,給出了各類用房使用面積在總使用面積中所佔的比例。各地可因地制宜,在保持中心總建築面積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業務用房的面積分配。
第四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十七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選址要求。
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性質和任務,其建設項目在選址時要綜合考慮人口分布、市政條件和周邊環境等因素,做到方便群眾,便於開展服務。同時選址宜與其他為老服務福利設施鄰近,利於資源整合和共享。
第十八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房屋建築及垂直交通的要求。
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工作性質以及日托老年人大多行動不便的身體特點,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房屋建築提出要求。鑒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較小,為節約土地資源,提倡與其他社區服務設施合並建設,但應設置在建築低層且相對獨立,並宜有獨立的出入口,禁止使用地下層。為方便老年人使用,建議垂直交通設有電梯等無障礙設施。資金投入有困難的,需設置無障礙坡道。坡道建築面積應獨立計算,不計入本標准規定的總建築面積。
第十九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總體布局的原則。
第二十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的設置要求。
為了使老年人在日間休息時不受打擾,故本條作此規定。
第五章 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計應遵循的原則。
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工作特點和服務要求提出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服務內容、形式及要求也將不斷擴展、豐富和提高,為滿足未來發展需求,故提出其主要建築設計時應留有擴建、改造的餘地。
第二十二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計應符合的相關建築標准和規范。
第二十三條 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房屋建築結構及抗震強度提出要求。
第二十四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防火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設置的要求。
據調研,為方便對老年人的服務,滿足不同類型日托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休息室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同時,為方便部分行動不便老年人的出行並確保其安全,本條對室內的通道、床(椅)距和衛生間地面做出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門和走道的寬度。
這是考慮到部分日托老年人坐輪椅出入房間、在走道回轉和並行的實際需求而做出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的日照、通風與採光條件。
第二十八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內外裝修的要求。
強調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的外觀色調並設置統一標識是為了增強老年人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為了方便老年人生活,滿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故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室內裝修做出規定。
第二十九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用電要求。
第三十條 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給排水和熱水供應系統提出要求。
第三十一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供暖和空氣調節的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網路管線的布置和預留介面提出要求。
『伍』 山西取暖費發放標准
職務、職稱、工人技術等級冬季取暖費標准(年)省級7000元廳級、正高級5600元處級、副高級4480元科級、中級、技師、高級工3920元科員、助理級及以下3360元中級工、初級工3360元。
一、冬季取暖注意事項
1.取暖注意安全用火用電,及時清理周圍可燃物,出門時請不要忘記關閉電源、燃氣開關。
2.取暖設備要選擇通過國家安全認證,質量合格的正規商品。
3.不要使用取暖設備烘烤衣服,使用電熨斗、電吹風等激含小電器時不要離開人,避免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4.嚴格按照說明書正確使用取暖設備,經常檢查設備是否有損壞芹如、電線裸露等情況。
5.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保險絲,不可隨意替換。
6.避免在潮濕的環境下(如浴室)使用取暖設備,更不能使設備淋濕、受潮,這樣不僅會損壞設備,還會發生觸電危險。
7.使用炭火取暖時,切記保持通風。
8.如遇火情,請及時撥打119報警。發現身邊有火災隱患,請及時撥打96119舉報。
二、退休人取暖費怎麼領取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明首笑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