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東2021年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
山東2021年養老金計發基數:
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企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月計發基數為6573元;
2、省直管企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月計發基數為6893元;
3、2020年度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濟費計發基數為6787元。
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包含了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同時也包含了死亡待遇的計發基數。但在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的大背景下,山東省的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還是按照分類指導原則分為機關事業單位、省直管企業、其他的地市等三個類別。
養老保險的計發基數,其實主要是指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實際上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這個計發基數是沒有關系的。但在養老金結構中,基礎養老金佔了三分二左右的比重,所以基礎養老金的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再加上過渡性養老金,比重更高,兩項加起來的比重大概佔了四分之三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❷ 2021山東省養老金計發基數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繳費系數+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其中含視同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不足一年換算成年,並保留四位小數)×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五條 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❸ 2021年山東省養老金計發基數
2021年山東省養老金計發基數經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後確定為6893元。
基礎養老金跟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但同樣會受到我們繳費基數確定的當年繳費檔次的影響。如果說我們平均繳費指數是零點六,每多繳費一年可以多領取百分之零點八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如果平均繳費指數達到3,多繳費12個月,就可以多領取百分之二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現在一般也稱為當年度養老金計發基數。
由於繳費年限差別很大,平均繳費指數差別也不小,實際上大家基礎養老金的差距還是非常大的。如果按照百分之六十基數繳費15年,基礎養老金只領取百分之十二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可是如果平均繳費指數是3,而繳費年限40年,則可以領取百分之八十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在養老金計發基數調整時,百分之十二的社平工資能夠提升38.4元的基礎養老金,但是百分之八十的社平工資卻能夠提升256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實際上也不是不會改變的,因為我們每一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都會按照國家人社部統一公布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原先個人賬戶有5萬元,60歲退休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為360元左右。但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如果是5%,實際上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提升18元。
過渡性養老金總體來說,如果是僅僅對於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的老人,養老金1000元左右,重新計發養老金的話也僅僅會增加四五十元。如果是繳費基數高、繳費年限長、退休養老金能領到六七千元的老人,重新計發養老金甚至能夠提升兩三百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