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事業單位人事代理,我們的養老醫療保險,單位按照檔案工資繳納(
第一,繳納養老保險的工資基數,是按照職工上年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不是按照檔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當然,檔案工資如果在正常情況下,應該少於實際應付工資,不清楚你們為什麼會少?因為檔案工資並未包括各種補貼在內
第二,繳納養老保險的和年金的比例,是國家要求的,按照規定繳納是合理的。
第三,既然是按照3800作為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和年金,暫時職工的實際收入會降低,但是將來領取退休養老金和年金會多很多,並不吃虧。
2. 事業單位人事代理與正式在編人員退休金一樣嗎
繳滿來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自。
3. 我是人事代理,現在跟在編人員享受同樣的待遇退休後待遇一樣嗎
人事代理與在編人員享受同樣的待遇時,退休後待遇一樣嗎?
兩者退休後的待遇是不一樣的。人事代理和正規的在編人員,在退休以後,他們兩個的待遇水平就會有出現差距。因為人事代理在退休以後只能享受養老保險,而在編人員可以享受退休金。而且即便是兩個人都享受養老保險的話,那麼在編人員的養老保險也要多於人事代理,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關系。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喜歡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評論區點贊關注,我將會和大家積極互動。
4. 人事代理退休以後有退休金嗎
只要勞動者在人事代理的同時按時交納養老保險 ,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 事業單位人事代理退休後與有編制的有什麼區別
有較大的區別。
人事代理是國家目前為緩解編制所帶來的鐵飯碗,而施行的新版的用人權策略。編制是目前本科生研究生找工作必須認真考慮的問題。關繫到你以後的工作待遇和養老情況。
人事代理肯定是不好的,至於退休後怎樣,不同的單位政策不一樣的。國家規定到地方單位可是選擇執行和不執行的。
6. 人事代理的老師退休金有沒有包含過渡性養老金
有。
對從2014年10月起至2024年9月底這一期間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一律稱之為「中人」,並設置了十年的過渡期。因此,過渡期內「中人「的養老金,按老人老辦法和新人新辦法兩種方式分別計算出應發養老金,並進行相互對比,按照保高限低的原則處理,即:老辦法高的,按老辦法標准發放;新辦法高於老辦法標準的,其差額部分每延後退休一年,每年多增加10%,10年過渡期結束時的2024年,則發放超出部分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