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交社保多少歲可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一)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工人年滿50周歲,幹部年滿55周歲。
(二)個人參保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滿50周歲,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年滿55周歲。符合以上兩條之一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累計滿15年及其以上可以辦理正常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