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東政府網退休工人今年漲工資文件
山東上漲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濟南、煙台近日調整,確保4月份發放到位
本報濟南訊 從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濟南市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日前啟動,此次調整執行開始時間為2012年1月1日,4月28日前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2012]15號等文件精神要求,凡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列入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範圍。執行開始時間為2012年1月1日。
今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實行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分兩部分增加: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60元,退職人員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第二部分按本人201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特殊調整是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擁有高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高齡退休人員退休待遇作了大幅度傾斜。如企業退休人員具有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90元。此外,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分別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對符合企業退休人員高齡適當傾斜條件的退職人員,參照退休人員的規定執行。
企業建國前老工人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通訊員 王東)
煙台上調企退職工養老金
本報訊 近日,煙台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確保4月15日前發放到位。
企業退休人員普遍調整部分由固定調整(160元)和按比例增加(2011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組成;適當傾斜部分包括: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9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 (通訊員 段淑芳)
㈡ 山東省上調202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農民每月可以領取多少錢
㈢ 濟南市退休金上調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濟南市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種方式。
首先,定額調整方式將每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
其次,掛鉤調整根據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具體方式為按1.7%的比例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將根據繳費年限進行分段調整,15年及以下每滿1年增加1.5元;16年至25年每滿1年增加2元;26年至35年每滿1年增加2.5元;36年至45年每滿1年增加3元;46年及以上每滿1年增加3.5元。這一調整方式確保了繳費年限較長的人員能夠獲得更多收益。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掛鉤調整則根據職務層級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以此體現職務差異。
最後,適當傾斜政策針對特定年齡群體進行了額外補貼。對於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對於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相應年齡的退休人員,企業退休人員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這一傾斜政策旨在體現對老年人的關懷,確保他們在退休後的生活中獲得更多的經濟保障。
㈣ 2015年濟南市退休養老金上調多少
2015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
一、2015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㈤ 濟南的居民養老金竟然持續上漲,為何會出現這種趨勢
現在物價上漲厲害,養老金再不漲,老人就沒有辦法生活,為了減少老年人生活困難,幫年輕人減少生活壓力。養老金就是要漲。
㈥ 濟南市最低退休金標准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通知,決定自本月起,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標准上調至每人每月147元,實現了連續九次上調。這一調整將確保居民在退休後能夠獲得更為穩定的經濟支持。
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支付期限為終身。根據最新政策,中央政府設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月93元,而濟南市的基礎養老金標准則在此基礎上提高了54元,這意味著濟南市的退休居民將享受到更高的保障。
除了基礎養老金的調整,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也保持不變,即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這一計發方式旨在確保每位參保人員能夠根據個人的繳費情況獲得相應的養老金。
此次調整將於本月底前全面實施,預計將惠及全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居民。濟南市通過持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不斷優化養老保險體系,為市民提供了更加可靠和穩定的退休保障。
調整後的養老金標准不僅體現了政府對居民養老問題的重視,也反映了濟南市在社會保障領域的努力和進步。通過這些措施,濟南市致力於構建一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障體系,讓更多的市民能夠享受到高質量的晚年生活。
㈦ 濟南市2021年退休金上調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與繳費年限掛鉤
2021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照退休人員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低於5841元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僅限於調整前月養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