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社保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江蘇省社保繳費基數為,江蘇省基本醫保和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19335元每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368元每月。
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通常是按當地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的。
通常,單位會根據職工的基本工資確定社保繳費基數,但不管工資的高與低,都不能超過社保規定的上下限標准,也就是即使職工工資低於3368元每月,公司也必須按3368元為基數幫職工交社保。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