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鄉村醫生退休新政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八、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十七)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鄉村醫生,最初名字叫「赤腳醫生」,誕生於20世紀50年代。由於當時農村衛生條件極其惡劣,各種疾病肆意流行,在嚴重缺少葯品的情況下,政府部門提出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赤腳醫生,他們半農半醫,一根針、一把草治病,曾和農村**衛生網、合作醫療制度並稱為中國農村衛生的「三大支柱」。
(1)村醫養老保障實施存在哪些風險擴展閱讀:
四川省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第一項,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中,明確要求對鄉村醫生給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省財政撥款、基本醫療服務補貼、實施基本葯物補助等多渠道補償;
第二項,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中,要求各地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養老金。
同時,鄉村醫生可參照個體工商戶的辦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領取養老金。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妥善解決好老年鄉村醫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
網路-鄉村醫生養老保險
Ⅱ 鄉村醫生待遇新政策
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
作為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意見》明確了基層醫生,尤其鄉村醫生最為關心的養老、待遇等問題。鄉村醫生的養老難題,終於有解了!
《意見》明確,要分類落實村醫養老保障、醫保等社會保障待遇。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較為復雜,長年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十分打擊村醫的工作積極性。鄉村醫生辛辛苦苦工作一生,到齡退出後理應獲得應有的待遇保障。
為了提升鄉村醫生養老待遇,逐步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鄉村振興政策早已明確解決各類村醫養老難題:
1、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不管是在崗在編的鄉村醫生,還是非一體化衛生室、個體診所工作的村醫,都期盼著能夠參與養老保險,在退出後能夠做到老有所養。
因此,在村醫的養老保險政策上,要做到應保盡保,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並在繳納保險時給予足額的補助。
2、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Ⅲ 關於村醫養老保險的報告
日前,本市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意見》,財政部門建立起保障機制,改善鄉村醫生生活和工作條件。
據了解,本市目前有鄉村衛生室2500多所,在崗鄉村醫生6000多人,他們大多數是「半農半醫」的農村醫療服務人員。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醫改的深入推進,鄉村醫生隊伍遇到年齡偏大、社會保障跟不上、醫葯衛生場所陳舊等突出問題。為改善他們的生活和工作現狀,市委、市政府專門就此項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市財政局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和有關區縣,建立完善了鄉村醫生和鄉村衛生室保障機制。
一是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項目發放補助經費。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合理補償。
二是將鄉村醫生納入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鄉村醫生可根據個人繳費能力和參保意願,按規定自行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於年滿60歲的鄉村醫生,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其養老待遇。鄉村醫生應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以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和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
三是對村衛生室投保的醫療責任保險費用給予財政補貼。村衛生室統一投保醫療責任保險,其費用由財政給予保障。
四是建立村衛生室運行保障機制。按照每年每所1萬元標准給予運行補助,根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的村衛生室所在及服務輻射的行政村,年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納入市和區縣財政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年集體經濟收入不足50萬元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由區縣財政安排專項補助經費。目前補助資金和運行費用已撥付到位。
都是根據條文規定來的,在沒有出條文之前誰都無法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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