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方有退休工資,女方沒有,已經退休,離婚後退休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您好,屬於的。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退休工資屬於工資,因此當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有無工作,不影響退休工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
離婚時,財產的分割,先由夫妻雙方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__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_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__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❷ 養老金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養老金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1、婚姻關系存續悉攔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每月由單位扣繳的養老保險費,實際是從夫妻共同財產即工資中支付的,由工資積累的養老保險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配偶一方實施了法定的違法行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法律規定所禁止的破壞雙方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即,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睜緩胡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哪沖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❸ 退休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屬於。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及養老保險金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前領取的或應當在離婚前領取的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以後發生並領取的養老金則屬於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❹ 離婚後的退休金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之後的養老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范疇。
在離婚之後,夫妻間不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故而無共同財產可言。
按照現行法規,以下幾類財產被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在婚前所擁有的財產;
(2)一方因遭受人身傷害而獲取的賠償或補償;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所明確僅歸屬一人的財產;
(4)一方專門使用的生活用品;
以及(5)其他應單獨歸屬一方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❺ 夫妻離婚一方有退休金怎麼判
法律分析:退休金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以上規定,退休工資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退休工資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