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退休金2022新政策
農村養老保險2022年新政策:
1、保險的基礎養老金上調,具體的上調額度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最低生活標准而定;
2、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調整為十二個,繳納的越多,六十周歲後領的越多;
3、一次性養老金政策將會繼續,也是多繳多拿的原則。另外男性必須在45周歲以上,女性必須在40歲以上才可以補繳。
農村老人的基礎養老金之前已經有過調整,預計明年還會再次上調15元左右,具體的上調幅度要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最低生活標准而定,部分地區已經調整至180元每月。
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進行調整,調整為12個,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的原則,養老保險檔次從100元到2000元不等,總而言之就是農民繳納的越多,60周歲後領到的養老金就越多,農民朋友可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決定繳納金額。值得提醒的是,農村養老保險要求最低累計繳納15年,所以按照時間推算,越早繳納越好,必須在45周歲以前進行繳納。
參保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3、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農村補貼對象:具有本市戶籍的60歲以上農村低保、農村特困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和在鄉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80歲以上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農村失能老人和農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
補貼標准:城鄉補貼標准一致,根據補貼對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劃分為輕、中、重度三個等級給予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護理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50元、50元、200元。服務補貼與護理補貼合並使用,每人每月為150元、200元和400元。居家養老服務(護理)補貼以服務券的形式支付給補貼對象。
農村戶口養老保險制度: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㈡ 河南養老保險如何調整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拓展閱讀:
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個縣(市、區)都上調了基礎養老金標准,總體來說的話鄭州上調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輝縣市提高到118元;三門峽湖濱區提高至100元。
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根據扶貧攻堅方案,河南將充分發揮城鄉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開始增發高齡補貼,其中,鄭州市為70歲以上參保人員發放高齡生活補貼(70-79周歲、80-99周歲、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分別為20元、50元、100元)的基礎上,從2016年起,將發放范圍擴大到80歲以上的所有戶籍老人(80-89周歲、90-99周歲、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網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貧機制,引導有條件的地區將扶貧對象由政府逐步納入代繳最低養老保險費范圍。2015年,河南省各級政府為全省1075萬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烈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等特殊群體全額或部分代繳最低保費9100萬元,今年河南省鼓勵各地將代繳群體擴大至所有貧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準識別貧困對象,去年年底以來,我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貧困人口識別辦法,開展了貧困村和貧困對象的調查摸底、識別認定、建檔立卡工作,對貧困對象實行實名登記,錄入全省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萬貧困人口分布和構成情況,為社保兜底和精準扶貧打下基礎。
河南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聯合省財政廳下發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從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為1.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降低0.3個百分點,由目前的1.5%降為1.2%,個人繳費比例降低0.2個百分點,由目前的0.5%降為0.3%。此次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初步測算,兩項費率降低後,可為企業減負超過60億元。
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否降低社會保險待遇?對此,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個人待遇與個人繳費基數和年限緊密聯系,降低單位繳費比例,意味著企業交的錢減少,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並不會因降低費率而降低。通知也強調,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同時,各地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各級人社部門要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強化社會保險費征繳,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險的投入,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第七條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由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參加城鄉居保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附表一,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辦理城鄉居保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特殊參保群體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協辦員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於當月20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街道(鄉鎮)服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街道(鄉鎮)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加蓋公章,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並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計生、殘聯等部門及有關社保機構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後,對參保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於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載入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保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摺(卡)」),用於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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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請問在工作單位辦理退休和在社會上(街道)辦理退休有何區別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與社保單位交還是個人交無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在養老金的領取標准上,基礎性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沒有實質性的不同。同一地區退休,繳費年限相同,繳費系數相同的話,在單位退休和在社會上退休的結果可能相同。
只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因多年來每個人繳費的標准或金額不同,所以總金額會不盡不同,退休年齡也不見得相同,計算結果很難完全相同,以上這三部分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對在單位退休,和在社會上退休的人來說完全相同。
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這個公式中會涉及六項數據。1992~1995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政策中養老金計算的這六要素里並沒有考慮退休時是在單位辦理,還是在社會上辦理。
影響養老金計算結果的六項數據分別是:
1、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
2、退休時工齡,即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3、養老保險歷年來個人繳費系數或指數的平均值;
4、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總金額;
5、和退休時年齡對應的養老金余命月數或養老金計發月數;
6、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改革建立實帳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㈣ 河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領取
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河南62個縣上調養老金標准。,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個縣(市、區)都上調了基礎養老金標准,總體來說的話鄭州上調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輝縣市提高到118元;三門峽湖濱區提高至100元。
此外,部分地市開始增發高齡補貼,其中,鄭州市為70歲以上參保人員發放高齡生活補貼(70-79周歲、80-99周歲、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分別為20元、50元、100元)的基礎上,從起,將發放范圍擴大到80歲以上的所有戶籍老人(80-89周歲、90-99周歲、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
河南省精準識別貧困對象,去年年底以來,我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貧困人口識別辦法,開展了貧困村和貧困對象的調查摸底、識別認定、建檔立卡工作,對貧困對象實行實名登記,錄入全省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萬貧困人口分布和構成情況,為社保兜底和精準扶貧打下基礎。
城鄉居保業務由縣(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以下簡稱「街道(鄉鎮)服務所」)具體經辦,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協辦人員(以下簡稱「協辦員」)協助辦理,實行屬地化管理。各縣(市、區)可充分發揮村民(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協助做好組織發動、政策宣傳和材料收集上報等基礎性工作。
城鄉居保經辦工作包括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基金申請和劃撥、個人賬戶建立與管理、待遇核定與支付、基金管理、保險關系注銷、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內控稽核、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統計管理、檔案管理、政策宣傳、咨詢查詢、舉報受理等環節。省級和省轄市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考核本地區城鄉居保經辦管理服務工作;對本地區城鄉居保業務經辦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規範本地區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和管理;協調城鄉居保財政補貼資金的及時劃撥;參與制定本地區城鄉居保基金管理辦法、財務管理細則;制定本地區內控和稽核制度,開展本轄區城鄉居保內控和稽核工作;編制、匯總、上報本級城鄉居保基金財務、會計和統計報表;組織開展業務經辦人員培訓工作;參與城鄉居保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居保個人權益記錄管理和數據應用分析工作;負責本地區全民登記管理;組織開展人員培訓等工作。
㈤ 養老金有新變化嗎
2024年養老金的主要變化包括制度改革與待遇調整兩大方面:一是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鼓勵發展個人養老金賬戶;二是繼續實施基本養老金上調政策,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監管體系,提高養老金使用透明度。
養老金作為一項復雜的社會保障制度,其變化往往涉及多個方面。以下將從幾個主要角度探討可能出現的變化:
一、養老金發放標準的調整
1、經濟因素影響
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進行相應調整
考慮通貨膨脹率,保障購買力
2、社會因素考量
結合當地平均工資水平
適應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
二、養老金制度的改革
1、繳費機制的優化
調整繳費比例,平衡個人與單位負擔
擴大繳費基數,增加養老金積累
2、退休政策的調整
逐步延長退休年齡
實施彈性退休制度
3、計算方法的創新
引入新的養老金計算公式
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三、養老金來源的多元化
1、擴大覆蓋面
將更多群體納入養老保險體系
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參保
2、鼓勵個人儲蓄
推廣個人養老金賬戶
提供稅收優惠政策
3、引入社會資本
發展商業養老保險
探索養老基金投資新途徑
四、養老金管理的優化
1、提高管理效率
推進信息化建設
簡化辦事流程
2、加強監督機制
建立健全監管體系
提高養老金使用透明度
在關注養老金變化的同時,我們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及時了解政策
1、關注官方發布
定期查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公告
留意地方政府的相關政策解讀
2、參與社區宣講
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政策講解會
與基層工作人員保持溝通
二、合理規劃個人養老
1、提前做好財務規劃
評估退休後的經濟需求
適度增加個人養老儲蓄
2、關注多樣化養老方式
了解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考慮參與企業年金計劃
三、維護個人權益
1、保管好相關證件和材料
妥善保存社保卡、工作年限證明等
定期核對個人社保繳費記錄
2、及時反饋問題
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
必要時尋求法律援助
四、適應政策變化
1、保持開放心態
理解政策調整的必要性
積極適應新的養老金政策
2、合理調整預期
根據政策變化調整個人養老計劃
提高自身應對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