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下崗職工,單位倒閉了,怎麼補交中斷的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屬於社保范圍,可以進行個人補繳。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1)單位撤銷了怎麼補繳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② 原單位已經注銷好幾年了,養老保險一直都沒交現在想把養老保險補交上需要什麼手續
【摘要】參保人員由於工作變動等原因會使得養老保險繳費中斷。那麼,養老保險繳費如果中斷幾年,會有什麼影響?會不會導致原來的個人賬戶作廢?多年未交的養老保險該如何處理?欠繳的必須補交嗎?養老保險欠繳有什麼影響?問題一:我的養老保險幾年沒交了,是不是原來交的就作廢了?答:當然不是,以後交了,可以接續計算。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賬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賬戶。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賬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賬: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職工由於各種原因而中斷工作的,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也不計算繳費年限,其個人賬戶由原經辦機構予以保留,個人賬戶繼續計息。職工調動或中斷工作前後,個人賬戶的儲存額累計計算,不間斷計息。養老保險中斷了怎麼辦?問題二:我父親以前在一家單位上班,那時交了養老保險,後來單位倒閉,就一直沒交。現在他在一家物管公司上班,從2008年開始有政策規定必須交保險,但我父親已經好多年沒交了,如果2008年開始交的話是必須把前面的補上才能交嗎?如果可補可不補,那會怎麼計算呢?答:一、您父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至被新單位錄用期間,可按照自願原則,以個人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對未接續的,其中斷繳費期間,社會保險局按「不繳不記」的原則處理。二、根據現行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保職工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高低與其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多少相關,參保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退休時享受的養老待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根據您父親的情況,您可向參保地社會保險局具體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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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下崗職工,單位倒閉了,怎麼補交中斷的養老保險
只要你符合以下條件:
曾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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