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婆婆不幫我帶孩子,我要怎麼養老啊!
生兒不但是為了延續香火,還是為了老有所依,可現在的大部分的年輕人,在婚後卻早已和父母分了家。為什麼會分家呢?
清官難斷家務事,而婆媳之間的事,永遠都調節不好,為了省事,自然也就和自己的父母分開住了。
可如果分開住,父母年事以高,生病吃葯住院,有老伴照顧還罷,那如果只剩下了一個人,又會是誰管呢!有經濟條件的可以請一個保姆,沒有經濟條件的,別說保姆,自己的生活都顧不住,更不可能去顧及父母了。
現在的養兒似乎只是為了傳宗接代,對於養兒防老這一說,對於很多人早已經不存在了。妻子和婆婆之間需要老公調和,可有幾個老公能調和清楚,手心手背都是肉,你又該去責怪誰?
莉莉和王峰是高中同學,他們都是高中上完後就輟學了,上學時王峰本來就對莉莉有好感,於是王峰嘗試的去聯系莉莉。
皇天不負有心人,經過王峰的窮追不舍下,莉莉也和王峰確定了關系。第一次去王峰家時,他的家人對莉莉格外的親熱,讓莉莉感到了無比的溫馨和幸福。
也就經過這一次,讓莉莉更確定要嫁給王峰,因為這種家的氛圍是她在家從沒有感受過的。所以不久,王峰家安排了媒人去莉莉家提親了,什麼事都談攏好了之後,又過了兩個月王峰和莉莉就結婚了。
婚後,婆婆、公公待她都像親女兒一樣看待,莉莉也當時也就想,以後要和王峰好好掙錢,好好供養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
可好景不長,這世上哪有一家人一直都是相敬如賓客客氣氣的,時間久了,自然就會都回歸於平常。
這時候的莉莉才嘗出來,婆婆做的飯並不怎麼好吃,而莉莉本人又花錢大手大腳,婆婆和公公根本就看不慣,矛盾自然而然也就出來了。
婆婆不再笑臉相迎,吃飯時大聲吼讓莉莉去吃飯,可莉莉越吃越覺得難吃,又不合自己的口味,所以每次吃,只吃幾口,便說自己吃飽了。公公婆婆飯吃過後,沒一個小時,莉莉就去買了一箱泡麵,一個人躲在房子里泡得吃。
婆婆頓時心生了怨恨,該吃飯的時候不吃,吃過了之後又買泡麵吃,你不知道掙錢有多難吧?這話婆婆只是在心裡說,嘴沒有說出來,但他們對於莉莉的這種做法非常的看不慣。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莉莉在這個家吃不飽的餓不死,媳婦和公公婆婆之間,真是別扭極了,完全沒了第一次來的感覺。於是莉莉哭訴著給外出工作的王峰打電話,讓他趕緊回來,這個家根本沒有她的容身之地。
沒辦法的王峰又打電話給他的母親,可是母親也抱怨著說她花錢根本不知道怎麼省,羊毛沒出在羊身上她根本不知道疼。
很無奈的王峰也沒辦法工作了,就只得回來調
⑵ 婆婆不帶孫子,兒媳有義務幫她養老嗎你怎麼看
如今的年輕人在一個普通的家庭中,有著承上啟下的角色,上有老下有小。父母漸漸老去,子女有贍養他們的責任和義務,可是作為外來人的「兒媳」有這個責任嗎?
上面三位婆婆的心裡話,值得我們反思!很多理性的問題,我們一定不能理智看待,雖說婆婆沒有責任帶孫子,可兒女壓力大,父母身體還算硬朗,為何不能替兒女分擔分擔呢?別人都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希望諸多的中老年婆婆能夠多為兒女想想。
但作為兒媳婦也要明白一點,婆婆帶孫子不是理所當然,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而一個晚輩孝敬長輩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婆媳情感的好壞,很大程度影響了夫妻之間的關系。
各位讀者你們怎麼看待這個問題?歡迎留下寶貴的意見,並點贊,謝謝!
⑶ 公公婆婆沒義務幫著帶孩子,那兒媳婦是否有義務為公公婆婆養老
沒有義務。這些都是互相的,因為媳婦兒和公公婆婆之間沒有任何的血緣關系。
⑷ 婆婆不帶孩子兒媳有義務養老嗎
有,贍養老人與是否幫助撫養孩子是沒有直接關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⑸ 如果婆婆不幫你帶孩子,你有會給她養老嗎
婆婆幫助帶孩子不是她的責任、義務!
你沒有權利不養婆婆的老!
會的,因為她對自己的子女盡了義務。作為子女為她養老是必須的。
她現在年紀大了,帶孫輩不是她的義務,要根據她的 健康 條件和意願,由她選擇
會的,法律沒有規定婆婆要幫你帶小孩的,但贍養老人我們晚輩是有責任和義務的。
我兩個姐姐的婆婆都是寧波人,據說寧波人生孩子,都到娘家去,由娘家人伺候。
所以兩個姐姐生孩子婆婆沒管,生完孩子,孩子又都是她們自己帶的。也沒說不養老的事,該做的事都做了。
我愛人生孩子,到孩子滿月,婆婆、媽媽各來家看過一次。
以後除了我們周末去看她們,就再沒來過我家,當然也沒幫過一天,她們也要上班,憑什麼要她們養了兒女,又養孫女?
至於她們的養老,我們當然義不容辭。說白了:父母幫子女看養孩子,是幫助、是關愛,不是責任。而子女孝敬父母,為他們養老,是責任、義務、做人的基本。
想想農村的父母,更不容易,從小艱苦的養大孩子,供他讀書,為他籌備成家娶妻的一切。養了一代,還要養下一代,而且這么理直氣壯,不然一個"不養老"足以嚇唬住,多少無養老金的農村老人,合理嗎?合法嗎?
老人不給我們花錢,我們就不孝順老人!
老人不幫我們帶孩子,我們就不孝順老人!
老人不給我買房子,我以後就不孝順老人!
什麼時候孝順老人給老人養老都成了一種用來交換的物品了?必須有一定的前提條件才能給老人養老?你小的時候父母把你含辛茹苦拉扯大有沒有跟你講條件?有沒有因為你考試成績不好就不養你?有沒有因為你太費錢就把你扔掉?有沒有因為你不聽話就放棄你?
我們孝順老人,孝順的是他們給了我們生命,並且吧我們養大成人,有了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生存的能力,這是我們做一切事情的前提,是父母給我們創造了這個機會,我們才能學知識,結婚生子,找工作等等!
我是個男的,拿我自己舉例子,我對我的母親要孝順,對我的岳父岳母同樣需要孝順,這種孝順沒有任何人任何借口去加什麼條件!那簡直就是荒謬!荒天下之大謬!我孝順的是我岳父岳母把我妻子養大成人,給了我幸福的家庭,而不是說他們必須給我做什麼事我才能去孝順他,如果在孝順老人這種事情上都要加條件的話,那等你年老體衰之時,等待你的只能是繼承了你「優良傳統」的你的孩子們對你的嫌棄和白眼!
那個時候不要去怪你的孩子,他們一點錯都沒有,只是學了你而已!如果非要說孩子有錯的話,那就錯在成為了你的孩子,繼承了你的不孝家風!
老人把我們這一代人養大成人,他們的義務已經結束了,他們也到了頤養天年的年紀,而不是給我們做免費保姆的年紀,想讓老人給帶孩子無非就是兩個目的唄,一是圖省錢,二是圖省力!
你想省力那就雇育嬰師,好,你又說沒錢,沒錢怪的誰了?自己沒賺到錢雇不起保姆那你還想省力?就非得讓老人臨死之前砸骨賣血為你奉獻最後一絲精力,為你的幸福人生鋪平道路?這才行嗎?這恐怕也不用你給養老了,直接就得累死在你們的腳下!
又沒錢又不想挨累,好,別要孩子唄,要完你也不想帶,有什麼資格帶孩子,不經歷孩子小時候的辛苦撫養,直接享受孩子長大以後對你的孝順?可能嗎?異想天開!
老人如果有精力並且願意幫著照顧孩子,那我們加倍感激加倍盡孝,如果老人身體不允許或者不願意照顧孩子了,那也無可厚非,照顧孩子的直接義烏人是孩子的父母!不要把什麼責任都推給那個為你忙碌操勞了一生卻無怨無悔的老人身上!他是你的恩人,不是你的奴隸!
百善孝為先,善養老人是義務也是本分。也是中華民族偉大的美得。
會啊!
婆婆幫咱帶孩子,是情理。不幫咱帶孩子,也是應該。畢竟自古以來這婆媳矛盾,形式各種各樣都是在共同生活的罅隙摩擦出來的。
婆婆不幫咱帶孩子,也可能是年輕的時候吃過這方面的虧。為了避免影響婆媳關系,所以堅決不幫帶孩子。
再說了,老年人也有老年人的生活,也不能因為說要帶孫子,就犧牲了自己的一切利益。
我家老大老二都是婆婆幫忙帶的。老大今年已經10歲了,老二也8歲了,老公從來沒有參與過孩子的童年。在老三生病的時候,老公還懟我,你是怎麼看孩子的?就連帶孩子去醫院看個病,還總是冷眉豎眼,你自己帶不了嗎?
等去了醫院才知道小孩子生病很正常的,給孩子看病是很困難的,給孩子書亦是難上加難的。還有孩子們在家破壞力也是超強的,衛生是超難搞的。
孩子咱們自己既然能生,就一定能養。養孩子本來就是小兩口的事兒。如果你專門讓老人來養,老公會退出這個圈子。而日後你們也會與孩子之間產生一定的隔閡。
再說了,咱們也年輕,與其那樣得不償失,還不如咱們自己辛苦一些。既促進了咱們小家庭的和睦,也讓孩子們只避免了隔代教育的寵溺,看到父母的辛苦。
你覺得呢?
這是兩碼事。如果你跟婆婆只是利益關系的話,容易混淆成一碼事。而實際是兩碼事。用利益去衡量這個思維其實是挺可怕的,因為如果你將來不給你的孩子帶孫子,你就會擔心你的孩子不給你養老了。如果你不做點什麼,就會覺得自己沒有價值,這會讓自己很累。贍養老人是對自己對家庭,對老人,對子女後代都有好很大好處的事情。
這個問題是很現實的,婆婆是否給帶孩子不能與養老相提並論。
帶孩子是傳統的觀念或者說是習俗而至。
養老是文化美德的傳承意務。
中國上下幾千年,尊老,愛老,養老這個問題己成為當今的 社會 問題,並且早已提到法律的意識日程,形成准則了。
這是國民應該尊守,維護,守護,牢記的。
婆婆不幫帶孩子是她的兒女心腸不夠重, 情感 主義思想心態失衡。
不幫帶孩子與養老成反比,不能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