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海南戶口遷入最新條件
在海南申請落戶的具體條件根據年齡有所不同。對於55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只要提交相應的材料,就可以選擇在海南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對於40周歲以下的人員,如果與本省的各類用人單位簽訂了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以申請落戶。如果在市縣領辦或創辦科技型企業,或作為創新創業人才,且對本地產業發展起到引領作用,也可以辦理戶口遷移。
對於離校三年內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人才,如果畢業時間不超過申請落戶當日三年,就可以辦理落戶。市縣緊缺急需的特殊才能人才,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並與該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符合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的,也可以申請落戶。
普通落戶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取得居住證,申請之日當月或上月在我省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清單。其中,女性40周歲以下、男性50周歲以下的有效參保賬號才算有效,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無效。
在自有住房或租賃住房落戶時,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如房屋權屬證書、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集資房購房合同、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回遷證明材料等。同時,憑房管部門簽發的租賃證也可以在居住地社區集體戶落戶。
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在校生子女、男性60周歲以上或女性55周歲以上及已離、退休的幹部、工人可以隨遷。
Ⅱ 海南養老院可以落戶嗎
可以。根據查詢《海南省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得知,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可以通過具有一定專業實力或資質的社會組織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居住證,是可以落戶海南的。養老院,主要是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的服務機構。
Ⅲ 海南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取得本省居住證並參加海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暫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和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在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城鎮社區(三沙除外)落戶。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或者已離(退)休的幹部、工人)可辦理隨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