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鄉村醫生養老保險什麼時候能給上啊
11月底。
根據網路資料,截至2023年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明確要提升村醫工資待遇、為村醫繳納五險一金,並限令在11月底完成,意味著,鄉村醫生的待遇和社會保障,終於有明確的落實期限了。
鄉村養老保險,是指以鄉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
2. 關於切實解決鄉村醫加入社保養老保險能往前補功齡
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於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衛生局)、財政局:
為了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鄉村醫生的關心,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5〕91號)精神,現就鄉村醫生養老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養老范圍
(一)在崗鄉村醫生。實行在崗村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鄉村醫生與鄉鎮衛生院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離崗鄉村醫生。目前在崗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部門認定具有鄉村醫生資格的鄉村醫生2015年年底前滿60周歲辦理退出手續的或已經退出村醫崗位的,且連續服務滿5年以上(含5年)的鄉村醫生。已退出村醫崗位的2015年年底前未滿60周歲的,從到齡次月起發放生活補助。
二、養老繳費及補助發放辦法
(一)在崗鄉村醫生。在崗村醫與鄉鎮衛生院簽訂勞動合同後,由鄉鎮衛生院和村醫個人按規定比例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村醫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而累計未滿15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和人社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3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離崗鄉村醫生。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加工齡補助的辦法發給養老補助。基礎養老金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每人每月85元。工齡補助按每滿一年月發放8元的標准執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工齡按連續在村衛生室工作至退出村醫崗位時止計算。養老補助由所在縣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三、執行時間
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四、審核辦法
各市、州及縣、市、區要按政策規定,嚴格控制養老范圍和執行標准,按照「以縣為主、嚴格審核、實事求是、張榜公布、客觀公正、接受監督」的原則,由縣、市、區成立鄉村醫生養老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工作,對本人提出的申請和相關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初審,初審結果要在鄉、村張榜公布不少於15天,接受群眾監督。縣、市、區鄉村醫生養老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後報市、州有關部門批准,並報省級相關部門備案。備案後再次對備案名單在原公示地張榜公布,接受監督。具體認定和審核辦法由各縣、市、區制定,報市州相關部門批准。
五、資金來源
(一)在崗村醫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由村醫按標准自行繳納,需鄉鎮衛生院所交村醫養老保險費用,由縣級財政納入鄉鎮衛生院正常支出范圍予以核撥。
(二)對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級財政負擔。對鄉村醫生發放工齡補助所需資金,按省財政40%、市州財政30%,縣市區財政30%的比例負擔(省直管縣所需經費市州財政不再負擔,由縣市區負擔60%),省級承擔部分通過均衡性轉移支付下達。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負責實施工作在本地區能夠順利開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嚴格執行認定范圍和標准,建立工作落實和督促檢查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嚴格執行紀律。各級相關部門在進行資格審核時,要嚴格按照審核和公示程序辦事,一定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資格,並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給予紀律處分。
(三)做好政策宣傳。各級相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這項工作重大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要注意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解決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切實把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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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村醫年滿60歲退休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為了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可以說村醫60歲就應當退休。且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第八條 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
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4. 國務院對鄉村醫生退休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13號第八條「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規定:
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具體操作細則如下:
一、凡三證齊全,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斷執業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決。
二,凡三證齊全,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決。
三,凡三證齊全,男60歲,女55歲以上的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25年以上者(25年)每人每月按600元左右解決。
四,凡三證齊全,並持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鄉村醫生,可參加考取助理執業醫師證和執業醫師證書。
五,符合上述三項而死亡的鄉村醫生,國家給予2000元火化費予以安葬,並繼發10個月工資用於安撫。
六,凡三證齊全,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男女鄉村醫生,國家給予考試轉公的制度,對於考核考試合格的轉為公辦醫生,工資待遇國家按排解決;
對於考核考試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國家執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順。考核考試標准不能降低,必須從嚴執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對人民生命和身體健康不負責任。
七,考試轉公須持國家承認的學歷參加,否則,鄉村醫生須再次學習,獲得學歷後,再考試轉公。
八,退休後和淘汰掉無鄉醫生的村鎮,國家執行大學生到農村工作制度,工資待遇由國家從優安排解決,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
本辦法於2010起在全國執行,2015年結束,鄉村醫生被取締,國家執行執業醫師和助理執業醫師制度。
「三證齊全」是指鄉村醫生證,鄉村醫生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4)什麼時候能解決村醫的養老擴展閱讀
鄉村醫生,最初名字叫「赤腳醫生」,誕生於20世紀50年代。鄉村醫生前身——赤腳醫生是文革中期開始後出現的名詞,指一般未經正式醫療訓練、仍持農業戶口、一些情況下「半農半醫」的農村醫療人員。
鄉村醫生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貼近億萬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是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保障農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近年來特別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鄉村醫生整體素質穩步提高,服務條件顯著改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斷提升。
但也要看到,鄉村醫生隊伍仍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薄弱環節,難以適應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5. 現在鄉村醫生待遇怎麼樣
到2019年為止,已有部分地區在不斷完善村醫政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實施。這個證書可以享受村醫的一些福利待遇,還提升了村醫的地位。
養老問題一直是村醫隊伍關注的重點。當前,國內各地主要採取3種方式解決村醫的養老問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比如貴州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從制度上解決了村醫的養老問題,養老金的籌集主要是村醫個人繳一點,鄉鎮衛生院出一點,有的地方財政再補一點;
給予年資補助,山東、寧夏等地按村醫每工作1年每月15元~20元的標准給予年資補助,工作時間越長,養老待遇就越高;
給予定額補助,廣東對已離崗的老年村醫按每人每月700元~90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
河南等地按每人每月300元左右的標准補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隨著養老制度的建立,全國有2206個縣(市、區)建立了退出機制,為新進入村衛生室的人員留出了空間。此外,福建、重慶、寧夏等地在村衛生室推進醫療責任險,積極化解村醫執業風險。
國家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踐證明,妥善解決村醫的養老問題,再加上有比較合理的待遇和較好的發展空間,就不僅可以做到「村級穩」,還能實現「穩中有進」。
6. 國家衛健委: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近日,國家衛健委官網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2839號建議的答復》,針對代表提出的《關於請求國家盡快出台政策統一解決部分高齡鄉村赤腳醫生養老問題的建議》,國家衛健委答復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