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正常來說,養老保險金肯定需要交到退休。
隨著國家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劇,延遲退休政策也已經開始逐步推進。對於普通工薪族來說,這當然也就意味著交養老保險金的年限被延長,但退休金應該也會有一定增長。
在現實生活當中,延遲退休代表著你交養老保險金的年限會延長,但同樣當退休那一天到來,如果養老金計算方法沒有發生改變的話,你的養老金數額也會相應增加。只是延遲退休對基層工作者來說並不太友善,如果真的將退休年齡延遲到65歲,很多基層工作者可能根本無法工作到這個年齡。
現在說什麼都還有些早,一切還是等待延遲退休具體政策出台後再考慮不遲。
2. 延遲退休大致已定 養老金會隨之改變嗎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我們要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逐步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但是我們的養老金具體如何變化,很多人並不理解。如果我們晚退休五年,和正常退休的養老金會相差多少?
3. 延遲退休可拿到更高養老保險金
對於 「延遲退休」 這個話題,我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我們都知道,如果選擇延遲退休,就意味著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會更長,那麼在退休後所能拿到的養老金就會更多。那既然能拿到更多的養老金,為什麼還有很多人不願意,甚至要聯合抵制呢?
其實有關延遲退休這個提議,早在2008年11月就出現過一次,只不過當時這個草案被提出之後,遭到太多人反對,而且那個時候經濟本來就處於低迷階段,所以並沒有實行。
4. 延遲退休一年對養老金的影響
法律分析:延遲退休政策的出台,可以對領取養老金人數及繳納費用人數進行調節,以此來有效緩解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 主要體現在:其一,延遲退休能增加養老保險的繳費人數,原來60歲退休的職工,延遲到65歲退休,在增加養老保險繳費人數的同時,也增加了養老保險收入;其二,延遲退休使得原本由職工60歲領取養老金延遲至65歲領取養老金,而人的壽命是有限的,故個人領取養老金的總年限縮短了,同時,養老金的之處也減少了;這一增一減,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緩解了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 延遲退休後,因之前存在的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提前退休行為,而導致的加重了職工養老壓力以及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的情況將會得到有效緩解。 此外,延遲退休制度讓我國養老保險金賬戶的收支平衡有了充足的調節空間,對養老保險制度的穩步運行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三條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並享受原單位矽肺病人在離職休養期間的待遇。患二、三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幹部,也可以按照本條的辦法執行。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進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六條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本人兩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
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休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