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不交養老保險,我們該怎麼維權
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不知道你是什麼單位?不管是國企還是央企,按國家統籌的辦法,應該給交養老保險,如果他不給交,你可以找到上面的部門,進行協調一下,看看是不是應該他給交?如果應該他交,他必須得找到他給交,如果不應該,她嬌,咱們就應該找到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看怎麼個交法?只要不做違法的事情,什麼事情都好說呀
Ⅱ 企業不交養老保險如何維權
一般來說,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沒有執照和社保登記證,也就是一個老闆帶幾個人做業務,或者非法用工,前者真的沒什麼好辦法,勞動者可以選擇不幹,後者勞動者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其非法經營行為。但因為不存在合法的單位,不可能有社保的問題。
2,公司有相關執照,未按照規定繳納社保。那麼,就要看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何種關系:1,勞動關系,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舉報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2,靈活就業關系,即勞動者與單位是臨時就業關系,每周工作不超過20小時,每天不超過4小時,則單位確實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3,勞動者與單位屬於非勞動關系(包括一般勞務關系,合作關系,承包關系等),則不牽扯社保問題。
總結起來,也就是勞動者必須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而且單位是合法成立經營,具備繳納社保條件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提請勞動仲裁維權。其他情況下,維權的可能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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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單位不給員工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您好,單位不給員工交養老保險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Ⅳ 我在公司上班7年沒給我買養老保險,我該怎麼維權
單位不交養老保險金,可以申請仲裁維權,要求單位補繳養老保險金。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Ⅳ 我在單位工作8年嗎,單位一直沒給我繳納養老保險,現在我准備辭職呢,我該怎麼弄
你的這種情況最好是申請勞動仲裁。帶著你的勞動合同還有你的出勤記錄以及工資憑證,去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先跟單位溝通交流,看單位是什麼想法,如果他們還是不想給你交社保,那麼你最好是通過勞動仲裁申請,來維護你自己的權益。
目前的政策是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也應該給員工上社保的。所以你的這種情況應該是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你應有的利益。在一個單位工作八年真的是一個不斷的時間,如果一直沒給你繳納社保,他們是肯定是違法的。所以你完全有理由去申請勞動仲裁。單位的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所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之前跟單位領導溝通交流,看他們的意願是什麼,如果他們不願意給你上社保,那麼你就要去舉報他。
社保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非常的重要。這個涉及到以後的養老問題。目前的政策是只要累計繳納15年就可以領取退休金。所以你的這個八年真的時間是比較長的,應該要維護你的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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