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60歲後領取的金額如下:
1、基礎養老金:全國最低標准為93元,不同地區標准不一;
2、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個人賬戶余額計算,如每年繳納1000元,15年後至少有1.6萬元余額,按照1.6萬除以139得出每月115元;
3、總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加,至少為208元。各地實際金額可能因基礎養老金標准不同而有所差異。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方式:
1、基礎養老金部分:各地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確定一個統一的基礎養老金標准;
2、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個人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有關,通常按月均攤到預計領取年限中;
3、政策性補貼部分:一些地區可能會根據政策給予特定群體額外的補貼;
4、繳費檔次影響: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不同,累計的個人賬戶金額也會有所不同;
5、繳費年限影響:繳費年限越長,個人賬戶累計金額越多,相應的養老金也會越高。
綜上所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包括最低93元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余額計算得出的養老金,如15年繳納1000元年費,個人賬戶至少累積1.6萬元,按此計算每月可領115元,因此60歲後每月至少可領取208元的總養老金,但具體金額會因地區基礎養老金標准差異而異,體現了養老金發放的地區性差異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四條
國家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機制,支持鄉村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准正常調整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國家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產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