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法對養老機構有什麼規定和要求
養老機構處於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法》關於人員密集場所的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七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六條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第二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四十四條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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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第六十五條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第六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❷ 養老院消防審批驗收流程
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報消防部門審批——出審核意見——按審核意見修改圖紙——重新報審——出同意施工意見——審核原件報建設單位存檔——工程施工——調試-竣工移交甲方——專業單位檢測——出檢測報告——報審核單位驗收——現場驗收——出合格意見——開業前消防檢查——出同意開業意見——開業
設計圖紙
1. 設計說明書
1) 工程設計依據2) 建築規模和設計規范3) 總指標4) 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情況。5) 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2. 總平面
1) 區域平面圖2) 總平面圖
3. 建築、結構
1) 平面圖2) 立面圖3) 剖面圖
4. 建築電氣
1) 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圖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各層報警系統設置平面圖3) 消防電源、配電線
路及電氣裝置
5. 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 消防給水總平面圖2) 各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3) 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平面圖4) 其他滅火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6. 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
1) 鍋爐房設備平面布置圖2) 其他動力站房平面布置圖
7. 裝修專業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2) 立面圖
3) 剖面圖
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 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3. 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可證明文件
4. 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5. 消防設計文件
1) 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關消防性能要求的構件、建築材料表,重點反映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設計內容。
2) 消防設計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編制排:
5.2.1:封面:項目名稱、設計單位、日期
5.2.2:扉頁: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並經過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5.2.3:設計文件目錄
5.2.4:設計說明書
6. 配套費復印件
有建設單位到政務審批中心財務政局窗口繳納消防設施配套費領取收據,憑此收據到財政局領取正規發票。
施工
1. 有建設單位組織各施工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圖紙會審,有設計院進行設計交底
2. 各專業進行施工,施工資料跟進,工程安裝完成,系統調試
3. 工程竣工,甲方驗收
4. 各專業施工資料歸檔
5. 各專業編制施工圖紙
竣工移交
工程竣工後,由建設單位、使用單位、施工單位對現場安裝設備進行清點,清點無誤後,三方在移交單上簽字、蓋章
專業檢測單位檢測
1. 檢測內容包括消防設施檢測和電氣檢測,由建設單位檢測費用
2. 檢測不合格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出具合格報告
申報消防驗收應提供下列材料
1. 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報表
2.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提供給建委的完工資料:報檔案館的全套)
3. 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 有消防性能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上述材料由專業部門檢測,費用由送檢材料相關單位繳納)
5. 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 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7. 火災公共責任險(人保,公眾聚集場所)
8. 消防設施配套費復印件
9. 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10. 檢驗記錄
11. 竣工圖紙(加蓋竣工章)
12. 建設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開業消防檢查意見
開業消防檢查意見由工程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