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同城鎮都買了社保,到60歲以後能同時領取兩份養老金嗎
不可以,達到退休只能合並繳費年限,同一年度有交農保也參職工社保重復的達到退休須退掉一份。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第七條 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按月計算,下同)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第八條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Ⅱ 養老保險同城轉移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可以轉移到新公司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情況一:換了新的工行者作,但還是在同城,五險一金轉移辦法:
1、養老保險
對於養老保險來說,同城和異地沒多大區別,中間都是可以中斷的,無所謂,最後是累計年限的,不過交得越多,當然養老金也越多拉。
辦理轉移手續:在老單位打出轉移單,交給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同城的社會保險轉移是很方便的,一般不用自己操心。新單位負責社保的人就會把應當辦的手續為辦妥,一般是在網上直接辦調入即可,而無論原單位是否已辦理減員停保手續。
2、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雖然必須要交,但是這個貌似和們沒有太大關系,就算實業了們一般人也是領不到失業金的,所以斷不斷不要緊,失業保險只有在街道登記的失業者才能申請
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先滿足下面兩個條件: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滿1年;非自己主動辭職。
辦理轉移手續:屬於捆綁類型,不用單獨辦理。
3、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比較重要,這個感覺是所有保險中做實用也最重要的,規定是中斷三個月以上就歸零(指的是住院醫療待遇額度歸零,這個待遇按連續交費時間計算)。
4、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用得少,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工傷還有個時效問題,如果2008年7月1日出了工傷,那必須馬上報告單位,把警察出具的證據和事故鑒定書以檔指薯及出工傷以後去看病或住院的病歷交給單位,叫單位拿著這些材料去做工傷鑒定,的單位必須在2008年8月1日之前把的有效材料送到工傷鑒定中心,如果距離出工傷的日子超過了一個月,那工傷可能就鑒定不起來了。如果單位不去給鑒定,那自己可以拿著材料去鑒定中心鑒定,最好也不要超過一個月,否則會很麻煩很麻煩。
辦理轉移手續:屬於捆綁類型,不用單獨辦理。
5、生育保險
辦理轉移手續:屬於捆綁類型,不用單獨辦理。
6、公積金
辦理轉移手續:必須先讓原單位辦理封存業務,新單位才能調入。
情況二:離開原來的城市去了另一個城市工作,五險一金轉移辦法:
異地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是很多人關注的一個問題,因為離開一個城市去另一個地方生活工作,感覺原逗舉單位交的那些錢可能就轉不回來了。就算能轉移,需要的手續也是讓人焦頭爛額。其實五險一金和戶口城市沒有太大的關系,只要和單位存在勞務關系,單位就可以幫購買社會保險,即使的繳納和報銷都和同城的是一個道理。
最大的區別是需要轉移到現在城市的單位,這個的關鍵在於所在的城市有接收社保的單位,這就容易多了。
目前辦理的流程為:
(1)確認原社保繳納地的社保已經結算,憑原單位的離職單拿到社保轉移單。
(2)在新的社保繳納地確認繳納社保,並已存在社保賬號。
(3)憑新的社保繳納憑證,個人身份證,原社保所在地開具的社保轉移單到當前的社保所在地進行社保賬戶的異地接續。
根據國家的最新社保政策,轉移時只轉移繳納社保的年限,不轉移繳納金額。目前,社保的全國轉移已經開展。但是,住房公積金部分在離職(特別是異地就業)的時候,是可以一次性結清的。其中,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部分都可以拿到。個別地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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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我40歲了 買養老保險可以嗎 買那種好
可以,養老保險參保所需資料:
身份證復印件兩張(驗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城鎮居民戶口本原件;《檔案委託管理卡》。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比例及金額:
繳費基數:個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繳納比例:按照當年相關規定執行;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四、繳費方式及時限:
持《檔案委託管理卡》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以現金方式繳納。參保人員應一次性繳納全年養老保險金,並於每年6月20日前辦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遲不得超過12月20日。繳費時間是當年基數出來後每月1—20日。
(3)同城城鄉居民養老金怎麼交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金不能一次性領取
2010年10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四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社會保險基金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代表提出,目前社會保險基金累積結存數額較大,又比較分散,為了保障基金安全,應當嚴格規范,加強監管。全國人大代表劉曉武建議,要理順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體制,建立相對獨立的代表三方利益的監管機構,增加在有關運行中由於不當行為給基金造成損失的法律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則提出,對社會保險基金不僅要加強內部監督,還要加強外部監督。
為此,這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增加規定,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明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第四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進一步明確了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Ⅳ 兩地養老保險可以合並嗎
要先轉後清,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無論在哪個制度內領取待遇,只退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本金,政府補貼、利息部分與個人賬戶金額合並計算。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第九條 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4)同城城鄉居民養老金怎麼交擴展閱讀: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試行)》:
第八條 參保人員存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情況的,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進行信息比對,確定重復繳費時段。重復時段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年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的月數。
(二)確定重復繳費清退金額,生成並列印《城鄉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清退表》(附件6)。重復繳費清退金額計算方法:
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年度個人繳費本金+年度集體補助本金)/12×重復繳費月數;
清退總額=各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之和。
(三)將重復繳費清退金額退還參保人員,並將有關情況通知本人。
第九條 參保人員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負責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核定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金額,通知參保人員退還。參保人員退還後,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扣除政府補貼,下同)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不退還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從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中抵扣,抵扣後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抵扣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向其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社保機構發送《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協助抵扣通知單》,通知其協助抵扣。
參保人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完成抵扣後,應將協助抵扣款項全額劃轉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地社保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同時傳送《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協助抵扣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