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服刑後退休金怎麼辦
一個人到了退休的年齡,想要再就業一般是很難的了,而要是退休之後又犯事的人,因為服刑期間社保機構可以停發養老金,但是刑滿釋放之後還是需要繼續生活的,這個時候要是沒有養老金的話那麼生活就會沒有保障,不過事實上刑滿釋放的退休人員可以重新領取養老金的。
法律上規定退休人員出現下面情況的可以停發養老金:
1、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要是因為這個情況被停發養老金的,只要後面及時補齊相關的材料文件之後還是可以接著領取養老金的。
按規定是,因為材料不齊原因導致被停發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停發基本養老金後提供有效證明或經確認仍具有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的,從停發之月起補發並恢復發放基本養老金。
2、下落不明超過6個月,其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員申報失蹤或戶口登記機關暫時注銷其戶口的。
因為權利人下落不明導致不能繼續享受養老金的,那麼同樣在失蹤情況消失之後就可以恢復養老金,並且是從停發之月起補發並恢復發放基本養老金。
3、未達到退休年齡,出境定居未辦理終結養老保險關系手續,在達到退休年齡又辦理了退休手續的。
因為本身沒達到退休年齡,因此經發現後即停發基本養老金,退還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後社保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建賬前個人繳費本息退回本人,最候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4、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的。只要離退休人員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按服刑前或勞動教養前最後一次領取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最後,其實養老金屬於國家發放給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金,無法定情況社保機構不能停發,要是被無正當理由停發的,相應的權利人可以及時去申請行政復議解決。
B. 服刑人員養老金還能正常發放嗎
服刑人員養老金暫停發放。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照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對於個人來是,是個很大的損失。養老金是按月發放。對於服刑人員,在養老金方面,會受到很多的限制。還會影響到正常的生活,在平時除了按時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七條
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是可以對其立案調查;依法應當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對其違法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行為的本人財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已經離職或者死亡的公職人員在履職期間有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服刑後退休金怎麼算
1、職工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或勞教期間,個人賬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繼續按記賬利率計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個人賬戶儲存額按銀行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2、職工被判刑或勞教,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釋放,對企業職工來說,如果被判刑之前已經繳費滿15年,對機關事業單位來說,中人繳費年限滿10年、新人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3、職工被判刑或者勞教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釋放,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那就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職工已經處於退休狀態,正常領取養老金,退休後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勞教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所以基本養老金會被停發。刑滿釋放恢復政治權利或勞教期滿後的基本養老金按服刑、勞教前的標准發放,這意味著在服刑期間,即便養老金已經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上漲,但服刑人員的養老金也不會跟著上漲,還是按照服刑之前的標准發放;
5、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放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7、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8、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C. 服刑後退休金怎麼辦
若職工在職期間接受刑事處罰,保留個人賬戶停止繳納養老保御罩洞險,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養老金待遇,養老金標准按照服刑前標准發放;若在退休後接受刑事處罰,服刑期間不再發放養老金,刑滿釋放後依照規定領取養老金。
退休人員服刑的相關規定
1、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2、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4、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5、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鎮枯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九條: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悶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D. 國家公職人員判刑後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 養老保險待遇 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 基本養老金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