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地社保怎麼轉回本地社保
外地社保轉回本地社保需要將自己的離職證明、身份證,去單位所在地社保局開社保轉移接續證明,將證明交到本地的社保局就行了。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❷ 養老保險在外地的怎麼遷回本地
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機構登記,按原定期限繼續繳納。
1、可以遷回到戶口所在地。
2、如果保留在本市,待其符合領取基本養老條件時,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金待遇,按月領取養老保險 金。
3、如果將養老保險,轉移到其重新就業或戶口所在地社保機構,按原定期限繼續繳納即可。
4、每年購買,無需一次性買,待購買滿20年即可。
5、也可以將所繳養老保險一次肢如性退還給本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注意事項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殲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歷改啟,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❸ 外地養老金怎麼轉到本地
外地養老保險轉入本地方式:
一、省內轉移:
1.社保轉出參保地:轉入地開具《接收函》後,交至轉出地(即參保地人社局)後,再由轉出地開具《介紹信》,將相關材料埋殲伍提交至轉入地即可;
2.社保轉入工作地:攜帶工作地社保局開具的聯系函(醫療保險)和接收函(養老保險)以及身份證復印件,交到轉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轉移窗口辦理手續,再將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的社保參保憑證、信息變更表交至工作地社保局即可。
二、跨省轉移:
1.養老保險轉出參保地:經辦人員攜帶好在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市人社局公開大廳「社會保險轉移」窗口辦理轉移手續即可;
2.外省轉入:參保人或單位代辦人攜帶好參保人的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復印件,在轉入地社保局開具《養老保險憑證》,交至轉入地的社保局即可。
養老保險是否可以繼承
職工在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以及利息,由社會保險部門一次性退還給職工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還金額的計算方法為:職工退休後死亡的退還金額=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余額*(退休時個人繳費的儲存額/退休時個人帳戶的儲存額)親屬還可以一次性領取10個月的撫恤金和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還可以領取定期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改蠢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彎或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❹ 外地的養老保險怎麼轉移到本地
養老保險轉移有四個環節:1、發憑證。當你要離開這個城市,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你的參保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三項關鍵的信息:一是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你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你在本地參保起見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是多少。2、打電話。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咨詢。3、辦手續。 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其他事情就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來辦理就可以了。4、轉移資金。 除了轉關系之外,要把前面講到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整個轉移流程就完成了。5、具體流程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