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金打到什麼卡上社保卡金融賬戶怎麼樣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什麼?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和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從本人個人賬戶中支付。當個人賬戶全部領取完後,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繼續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發放終身。
我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裡面的錢是取不出來的,而個人賬戶裡面的錢視情況而定,若是參保人死亡了,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由其繼承人申請提取的,但是要提供相應的證明。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辦理了退休手續,個人社保也累計繳滿15年,可以申領退休金,退休金是一次申領後續只需要按年認證,終生享受的,申領成功之後資金是按月打款。
退休金打到什麼卡上?
社保卡,退休金是直接打到社保卡的金融賬戶裡面的,社保金融賬戶就相當於銀行卡,把這個功能激活之後即可當一張銀行卡使用,可以進賬、轉賬、取現等等。2020年12月起,辦理企業退休的人員將統一使用金融社保卡作為待遇領取銀行賬戶。
社保卡金融賬戶領取退休金的優勢:
【1】使用具有晶元的金融社保卡發放養老金,更方便快捷,安全性更高;
【2】可通過自助終端,享受快捷查詢列印等業務;
【3】第三代社保卡還可實現公交出行和各種生活繳費等便捷服務。
【4】社保卡開通手機銀行,可以綁定電子支付,消費時候可以直接刷社保卡。
社保卡裡面的金融功能是新社保卡自帶的,持卡人只需要激活即可,帶上自己的身份證、社保卡到發卡銀行的網點申請激活就行。已退休且還沒有使用金融社保卡的領取人應盡早領取,避免影響自己的退休金到賬。
㈡ 養老金是打到社保卡嗎
不是,記入個人賬戶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版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權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2)養老錢是打到社保卡中哪個賬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二條 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個人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應按月繳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由市地稅局徵收。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停止該單位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單位自行解決。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緩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須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但緩繳期限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個月。
㈢ 養老保險是打到社保卡上嗎
養老保險的錢在社保卡里。
社保卡存在兩個賬戶,一個社保賬戶,一個金融賬戶,勞動者繳納完社會保險費的,養老保險費會打入社保卡個人賬戶,而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會打入養老保險基金。
退休金發放到社保卡嗎?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㈣ 養老金打到哪個卡里
法律分析:社保卡裡面有兩個賬戶,第一個賬戶是社保賬戶,第二個賬戶是銀行賬戶。退休金不是打到社保賬戶裡面,而是打到銀行賬戶裡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第三條 經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並通過在服務場所明示、政府網站公示等方式向社會發布。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社會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對象、申領條件、申領手續;
(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范圍(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會保障卡損壞、遺失後的掛失、補發程序;
(五)發卡機構、持卡人及其他有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