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如果斷交了怎麼辦
養老保險如果斷交了,一般有以下處理方式:
1、首先需知道,養老保險不會作廢,養老保險是累計算的,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0年以上,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到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中間允許有斷繳;
2、對於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職工是允許中斷養老保險繳費的,其他中斷繳費期間按照欠費處理,必須予以補繳。選擇日後補繳的,並繼續繳納,可以接續計算;
3、根據規定,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4、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5、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6、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繳納滯納金,為千分之二每天計算。具體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可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咨詢電話為12333;
7、對於個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因收入不穩定等其他個人原因中斷繳費,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間斷處理,不允許補繳。到退休時累計繳費不到15年時一次性領取養老金,並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中斷繳費嚴重影響中斷繳費人員切身利益,中斷繳費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後,從事個體或以其他靈活方式就業的,應盡快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接續養老保險流程如下:
1、中斷繳費人員持公民身份證(戶口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接續保險登記表》、並與中斷繳費人員簽訂《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
3、中斷繳費人員持《接續保險登記表》、《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公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開立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帳戶,並存入足額存款;
4、代扣銀行根據《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的約定,每月定期按照斷保人員的繳費標准扣款,並劃入社保經辦機構帳戶;
5、辦理了續保手續的中斷繳費人員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領取上一年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了解個人繳費及帳戶結存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養老保險暫停繳費如何繼續繳費
一、養老保險暫停繳費如何辦理接續?
1、如果是離職原因導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斷交的,一般情況下要續交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前提是找到一個新的工作單位,並及時辦理好相關的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2、如果是用戶轉為自由職業者,是可以選擇續交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或者是居民養老保險的,這種情況下續交養老保險只要攜帶身份證、個人檔案資料前往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續交手續就可以了。
3、如果是職工養老保險且達到退休年齡之後沒有滿足累計繳費年限的規定,可以直接辦理相關的養老保險續交手續。
4、職工養老保險也可以直接轉為居民養老保險來進行續交的,在確定之後都是交納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前提下,是可以將之前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進行合並的。
二、續交養老保險具體辦理步驟
1、中斷繳費人員持公民身份證(戶口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接續保險登記表》、並與中斷繳費人員簽訂《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
3、中斷繳費人員持《接續保險登記表》、《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公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開立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帳戶,並存入足額存款。
三、社會養老保險中斷後怎麼辦?
企業為職工繳納保險費的過程中不得無故中斷養老保險繳納,如果中斷繳費期間按照欠費處理,必須予以補繳。對於個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因收入不穩定等其他個人原因中斷繳費,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間斷處理,不允許補繳。如是個人中斷交養老保險,可續交養老保險。
四、年輕人為何不參加養老保險
年輕人何以不參保?有專家表示,養老的重要性,30歲以下的群體認知度遠不如50歲以上的認知度高。套用「年少不知愁滋味」這句話,可謂是「年輕不知『老』滋味」。很多年輕人不參加養老保險,不僅是因為他們對養老儲備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應該還與其他因素有關系。
比如《社會保險法》,該法律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現實中,職工能不能參加養老保險,很多時候不取決於職工,而是取決於用人單位。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年輕職工辦理養老保險,地方監管者也沒有嚴格依法監督用人單位及職工參保。
再比如,某些原因造成年輕職工對養老保險制度信心不足。由於養老保險遲遲不能實現全國統籌,就不利於職工權益保障。過去多年養老保險基金非但沒有增值反而貶值,也影響年輕職工參保積極性。養老金「虧空」問題一再引起熱議,就會讓年輕人擔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C. 養老保險單位停繳後自己怎樣續繳
只要勞動關系還繼續存在,社保局不接受個人繳費。況且你還非本地常住戶口,按規定非本地常住戶口不允許以個人名義購買社保。
D. 公司停交了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必交項目,其不予繳納的行為觸犯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交,也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一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 請問公司停繳社保了,我應該怎麼辦
1、個人自己繳納社保。企業停止社保繳費後是可以由個人全額繳納,個人委託【社保驛站】社保代理公司繳納社保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2、把社保轉移到新單位繳費。個人在原企業單位辭職後,可以把之前的社保轉移到新企業單位辦理。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用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都可以續上,在你退休前永遠不會作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