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2010年11年12年13年14年 江蘇養老保險三金最低標准 以及工資最最低標准謝謝
1、2010年一類地區上調到960元/月,二類地區上調到790元/月,三類地區上調到670元/月
2、2011年一類1140,二類:930,三類:800.
3、2012年一類地區1320元;二類地區1100元;三類地區950元。
4、2013年一類1480,二類1280元,三類1100元。
三類地區的劃分情況
一類地區: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
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台市、揚州市區(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淮安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5、2014年同2014年,每年7月1日開始調整
社保繳費基數2014年
關於公布2014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4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4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94496元(1620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8644元(2387元/月)。
二、2014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4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6208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600元。
四、2014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4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4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89239元(2410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7848元(4821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4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86434元(7203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4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2014年3月24日
關於公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1279元。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73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564元。
二、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2880元,下限為2299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3年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299元、二檔為2639元、三檔為2991元、四檔為3375元、五檔為3832元、六檔4273元、七檔12880元。江陰市、宜興市2013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3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6710元。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關於公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 199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上限為13678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月繳費額下限為394.6元。
(三)溧水縣、高淳縣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省廳文件規定確定,並報市局備案。
二、企業職工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救助費、生育保險費)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14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59元。
工傷(亡)的職工及解除勞動關系因工緻殘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以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按50970元計算;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按77.1歲計算。
符合《南京市建築業農民工社會保險實施辦法》(寧政辦發[2007]132號)規定,按工程項目為單元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以工程總造價繳費的,費率為1.2‰;以工程總造價中人工成本繳費的,費率為0.8%。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832元計算。
四、調整後的繳費基數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關於公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19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0505元。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375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025元。
二、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1751元,下限為1800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1年度繳費基數一檔為24637元、二檔為27374元、三檔為31667元、四檔為35890元、五檔為40505元。江陰市、宜興市2011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1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5745元。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關於公布2011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1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1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36698元(11392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1600元(1800元/月)。
二、2011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19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1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19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1392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200元。
四、2011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1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1800元執行。
五、2011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29410元(1911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45882元(3824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1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70564元(5880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1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