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金是公司發還是國家發
退休金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放的,資金來源於社保基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退休金全部歸屬地方社保部門管轄是國家發。參加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退休養老金在參保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領取。基本養老如渣碧金社會化發放是職工個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也從職工所在單位轉向社會,即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通過銀行、郵局以及依託社區和其他中介機構向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梁穗休、退職工人居渣舉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第十一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不要繼續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後,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內,不能超過本人在職時的標准工資。
對於單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職後要求遷到家屬所在地居住的,遷入地區應當准予落戶
❷ 養老金又叫做養老保險嗎是繳給了國家財政還是商業保險
美國的養老保險分為三個部分,即聯邦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計劃、個人退休金計劃。
聯邦退休金制度是美國最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1935年,以當年美國國會通過的《社會保障法》為起點,以後經過不斷補充、修訂,基本條款沿用至今。美國聯邦政府的法律規定,職工退休年齡不分男、女都是65歲,同時必須納稅40個季度(具有10年繳費年限),才能享受待遇。養老保險費完全由僱主和雇員繳納,政府不予負擔。養老保險的費用,國家以徵收社會保障稅的方式籌集,由僱主和雇員按同一稅率繳納。雇員應繳納的數額,按照本人年薪的多少,採取分段辦法計算。年薪在5.5萬美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65納稅,其中6.2%用於養老、遺屬和傷殘保險,1.45%用於65歲以上老人的醫療保險;年薪在5.5~13萬美元的部分。投入1.45%(用於醫療保險)納稅;年薪在13萬美元以上的部分則不需要納稅。僱主按其雇員應繳納稅率納稅。所得每一美元稅金,其中73美人用於養老,19美人用於醫療,8美分用於傷殘。
聯邦退休制度通過法規規定65歲可能享受全額養老金,同時,允許提前退休,但養老金減額發給,雇員最多可以提前到62歲退休,但每提前一個月退休,養老金減發0.56%;如62歲退休只能拿到相當65歲正常退休人員退休金的80%;63歲退休能拿到86%;64歲退休只能拿到93%。年滿65歲後最多可再推遲5年退休,養老金增發0.25%。如66歲退休,可拿到相當65歲正常退休人員退休金的103%;67歲退休可享到106%……70歲退休可拿到130%,年滿70歲以後退休者,養老金不再增加。聯邦退休金制度的替代率平均約在50%左右。
(二)私人年金計劃
私人年金計劃各企業自願建立。美國政府向僱主提供稅收優惠措施以鼓勵僱主為雇員建立「私人年金計劃」。如企業從年營業額100萬美元中提取10萬美元作為雇員的「私人年金計劃」,這10萬美元可以免稅。在這種稅收優惠政策之下的「私人年金計劃」是美國聯邦退休制度的一個強有力的補充。目前全美有60%的雇員參加了私人年金計劃。
「私人年金計劃」主要有兩類:
第一類是確定待遇方式,即僱主對雇員允諾雇員退休後給予多少退休金,並根據允諾由精算家計算確定每年儲存金額。大分數企業採取這種辦法。
第二是交費方式,即先確定交費多少,退休時按照累積金額(包括本金、利息、投資利潤等)確定退休金額數,這類方式不需要向退休金擔保公司擔保。
(三)個人退休金計劃即個人儲蓄保險
個人退休金計劃,自願參加,儲金一般個人出3/4,企業出1/4;聯邦政府通過免徵所得稅予以扶持和鼓勵。在儲存時不納稅,在支取時再納稅,也是一種延期納稅辦法。此項計劃的最高存款額為每年2000美元,並且必須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存入。所存款項,連同利息在退休後即可領取,也可繼續存入銀行,但到達70歲時必須起用。對於年薪超過一定數額的,不能參加這項計劃。具體標準是:未婚者年薪超過3.5萬美元,已婚者年薪超過5萬美元。
二、美國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
美國的社會保險由聯邦政府的社會安全(保障)部署集中管理,辦法統一,機構垂直領導。全國共有社會安全(保障)工作人員65000餘名,分10個大地區設立社會安全(保障)局,下屬13000個辦公室,負責辦理社會安全(保障)業務。各縣、州(市)地方政府只負責附加保障計劃。
全國設立了40個電話咨詢中心,負責接受公民的查詢、咨詢電話。在網際網路上使用11種文字、開發10000餘頁資料供居住在國內外公民查詢。
全國每年徵收社會保障稅5684億美元,每年提取管理費用38億美元,提取比例約為7%。按全國6.5萬名工作人員計算,每人每年管理費用近6萬美元,為開展社會安全(保障)業務提供了保證。
三、美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
(一)社會保障機制比較完善,管理高度統一,約束力強。
美國的基本養老保障由聯邦政府集中統一管理。聯邦政府設立社會安全(保障)總署,負責全國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法律的制訂和對全國政策業務的指導。全國劃分為10個大地區,分設社會安全(保障)局,並在各縣、州(市)分設辦公室,具體承辦社會養老保險事務。形成了一個社會保障網路,上下職責分明。各縣、州(市)地方政府,不承擔國家養老保險,只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補充養老計劃。美國所有公民都有一個相互不重復的社會保障號,對從業人員和退休者實施社會保障關系的管理。社會安全(保障)機構的日常管理費用,從社會保障稅中按比例提取,每年確保到位,保證了各項社會保險業務的開展。
(二)使用法律和經濟雙重手段調控退休年齡,力度大,效果好
美國的法律規定,凡年滿65歲退休時,才能享受100%養老金;同樣,如果年滿65歲仍不領取養老金者,每延遲領取養老金一年,增加全額養老金的5%,直至年滿70歲,開始領養老金時,每周可領取全額養老金的130%;對於有的企業為雇員在55歲62歲之間辦理提前退休的,其養老金由企業全額交付。這一政策,既引導從業者不要提前退休,又保護了希望晚退休、推遲領取養老金者的利益。這對於減輕基金支付壓力是有利的。
(三)基本養老待遇替代率控制在較低的水平,有利於多層次保障的發展
據有關資料介紹,美國的養老金替代率為:總替代率為51%,凈替代率為65%,分別低於法國(62%、77%)、德國(52%、72%)、義大利(81%、95%)、瑞典(81%、82%)、西班牙(82%、89%)等國,略高於日本(49%、59%)和英國(47%、61%)。基本養老金替代率調低,可能發揮第二支柱(企業補充保險)和第三支柱(個人養老儲蓄)的作用。美國的商業人壽保險十分活躍。企業老闆為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留住人才,推出企業年金計劃等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使國家組織的養老保險在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真正體現了由國家、僱主和個人三個層面共同承擔的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
目前,我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我國已經持續20年。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實行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差距大概是300%~500%。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但是同期,機關事業單位仍然沿用財政大包大攬的制度,養老保險替代率確定為90%~107%,而同期企業退休職工,僅為不到40%。極為不公的政策引起了社會廣泛的反對與抗議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礎養老金(也稱國民養老金)制度,規定20歲以上的國民都有義務加入基礎養老金,做到「全民皆有養老金」。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革,日本又在國民養老金的基礎上設立了以企業在職人員為對象的厚生養老金和以公務員為對象的共濟養老金。
國民養老金、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的保險費是強制徵收的。國民養老金的資金來源於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國家財政補貼,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的資金由個人和企業對半分擔。三種養老金都由國家統一管理、統一發放,所以統稱為公共養老金。
由於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齡化等問題存在,個人繳納的公共養老金保險費是逐年遞增的。據厚生省估計,在職人員應繳納的保險費在其工資收入中所佔比例每5年提高5%,到2025年將達到34.3%。
日本女性和男性退休年齡一樣,目前同為60歲。政府在支付退休養老金時考慮到了物價和工資的增長因數。除了基本部分外,養老金中還包括了隨平均工資上升而附加的「工資變動」部分和隨物價上漲而附加的「物價變動」部分。就目前而言,一對老年夫婦只要他們在退休前繳足了公共養老金保險費,每月就能領到金額為23萬日元的養老金,摺合人民幣19000元,相當於一個在職員工平均月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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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中國養老保險的經管機構
實現和保持養老保險基金的財政收支平衡,是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順利進行和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由於人口老齡化時代的到來及養老保險制度從現收現付制向"統賬結合"模式轉軌中的巨額成本,我國的養老保險體制改革面臨著巨大的財政困境。因此,必須尋找一條消化轉軌成本、規避不足清償風險來實現養老保險基本財政收支平衡的改革之路。
一、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財政困境現狀
(一)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嚴重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雖然有巨額累積結存,但是個人賬戶"空賬」數額更大,截至2009年底已高達12526億元。其中,對我國13個省、市做實個人賬戶的調查顯示,共做實個人賬戶基金1570億元,僅占目前個人賬戶累計記賬額17609億元的8.9%,「空賬"金額仍高達16039.4億元,"空賬"率超過91%,"空賬"金額占當年全國財政總收入68477億元的23.42%。更為重要的是,空賬規模還在繼續大幅度增加,2009年的個人賬戶「空賬」額就比2008年新增了2484.7億元,新增「空賬」額占當年財政收入的3.63%。因此,如果個人賬戶"空賬"規模繼續增加,即使國家財政加大向養老保險的撥款力度,嚴重的"空賬"問題也難以解決。
(二)養老保險覆蓋率的提高加劇了個人賬戶"空賬"問題
2009年,我國的養老保險「空賬"僅涉及已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2l567萬職工,因此,如果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險覆蓋率和對現行制度擴面,個人賬戶的"空賬"資金缺口必然會再次大幅度增加。現有的數據表明,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增加及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與城鎮就業人員比率的提高,與個人賬戶"空賬"額增長有密切的正相關關系。根據2008-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2008年、2009年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數分別比上年增長1716萬人和1616萬人,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與城鎮就業人員的比率增長分別為3.85%和3.21%,相應地個人賬戶"空賬"額在2008年增至1.4萬億元,2009年又新增2484.7億元。
(三)我國財政長期赤字導致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空賬"劃撥補空困難
白1990年以來,我國財政除2007年稍有盈餘外,一直赤字運行,2008-2010年財政赤字額分別為1262.31億元、7781.63億元、6495億元。因此,即使考慮到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在支付過程中是一個流量序列,每年600億元左右的「空賬」劃撥填補都是一個很難克服的問題。如再考慮到「空賬」規模的繼續增加和財政收入有可能出現的波動,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空賬」的財政劃撥補空會更加困難。
二、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財政困境的原因
(一)轉軌成本增加導致個人賬戶巨額"空賬"
在現收現付制度下,政府用在職職工的繳費來支付已退休老年人的養老金。因此,這時不存在個人賬戶,也就沒有相應的個人賬戶基金積累。而在確立了「統賬結合"養老保險模式後,個人賬戶實行的是基金積累制,但同時也承認了改革前沒有建立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已積累的未來養老金權益,這樣,就會出現之前參保人員的養老金權益彌補問題,也就是轉軌的成本。這部分本來應由國家負擔的轉軌成本,卻被規定由社會統籌基金來支付。於是,為了保證當期養老金的順利發放,各地利用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通過對個人賬戶的透支而解決養老金支付問題,結果導致巨額的個人賬戶「空賬」,且規模不斷擴大。
(二)人口老齡化加劇
現收現付制具有管理簡單、能夠實現代際之間和同一代人之間收入再分配的特點,而且在人口總量變化不大、人口年齡結構合理的情況下,不僅能實現財政上的收支均衡,還不存在清償上的風險。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和加劇,既有的各種平衡必將被打破。據統計,2000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已佔總人口的10.8%;預計至2030年前後,人口老齡化將達到高峰,60歲以上人口總量約3億,超過總人口的20%。這意味著繳納養老金的人數將迅速下降,而養老保險的受益人卻急劇增加。養老金受益者與養老金繳納者的人數比例,由20世紀90年代初的1:10上升到2004年的1:3已明確說明了這一點。正是預先考慮到了這種情況,我國養老保險體制開始從現收現付制轉向「統賬結合」制。然而,由於巨額的轉軌成本和人口老齡化的迅速到來,"統賬結合"制仍無力解決養老保險金缺口問題,而且隨著人口老齡化高峰期的即將到來,因資金缺口所產生的財政困難還將進一步加劇。
(三)經濟分權增加了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財政困難
經濟分權是指自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的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經濟管理權下放及1994年以前的財政包乾和之後的分稅制。通過經濟分權,地方政府擁有了相對自主的經濟管理權和決策權,並獲得了促進經濟發展的財政激勵,這無疑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勵機制。但從另一方面看,經濟分權卻加劇了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財政困難。因為經濟分權雖然能激勵地方經濟發展,但由於主要把經濟增長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使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管理也主要服從和服務於這一目標,甚至在短期經濟增長的利益驅動下,無視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監管,聽任單位和個人賬戶"空賬"運行,"空賬"額度日趨增加,體制改革的財政困難加劇。
(四)養老保險基金籌資總量水平低
由於利益的驅動,一些企業瞞報職工人數,少報繳費工資基數,由於短視行為,職工個人主觀逃避養老保險費的繳納,由於"費"的繳納相對於"稅"缺乏強制性,難以強制性徵繳,結果造成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籌資的絕對量和相對量都處於較低水平。2007-2009年,我國包括養老保險金在內的各類社會保險收入為8729億元、10805億元、12780億元,分別僅占當年GDP的3.3%、3.4%和3.8%,而2007年時,美國、英國、奧地利、法國、德國、瑞典社會保障收入佔GDP的比重已分別高達7.0%、8.3%、15.8%、18.0%、16.5%、12.9%。這表明,我國本就突出的養老金財政困難,由於籌資總量水平低而更趨惡化。
(五)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區域分割導致財政失衡
一方面,在工業發達地區,特別是東南沿海地區,由於勞動力相對年輕化,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負擔相對較輕,基本養老保險金有大量結余,而根據現行的制度,這部分基金結余無需上繳。另一方面,在工業落後地區,特別是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由於勞動力相對老齡化,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負擔相對較重,甚至有些企業無力繳費,不但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嚴重,用於支付當前養老金的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缺口也相當大,需要中央財政的補貼。結果出現因基本養老保險金區域分割無法實現全國統籌,部分地區需要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進行補貼,而部分地區卻存在巨額的基金結余的財政失衡現象。預計2030年前後,當現階段擁有大量基金結余的地區面臨養老金支付高峰時,不但同樣會面臨財政上的困難,而且還會進一步加劇這一財政失衡。
三、解決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財政困境的對策
(一)在實現養老金統籌的基礎上,合理消化轉軌成本
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雖然存在巨額的個人賬戶「空賬」,但也有相當規模的累積結存,如果能實現養老金統籌,這部分累積結存可在安全有效的營運機制和環境下用於投資,投資盈餘用於彌補轉軌過程中出現的成本。美國的社會保障信託基金和智利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都已在這方面提供了成功的範例。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法律監督體系日益健全和完善,完全有條件利用累計結存進行投資盈利,以消化體制改革中出現的轉軌成本。
(二)開征社會保障稅,調整養老金的收支和管理機構,補足人口老齡化產生的養老金缺口
與「費」相比,「稅」具有強制性和法制化的特點,開征社會保障稅後不僅稅基有一定的保障,而且還能通過稅收的設計,特別是通過稅收的優惠減免設計,激勵企業積極繳納社會保障稅,增加養老金統籌部分收入。目前,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存在著嚴重的部門分割現象,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外,還牽扯到人事和財政部門,導致管理效率低下和管理成本高昂。這種方式繼續下去,不但根本無法實現轉軌成本的合理消化,而且也無力應對人口老齡化所產生的巨額資金缺口。而開征社會保障稅後,養老金由稅務部門負責統一征繳,由財政部門負責統一劃撥,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一的支付管理,由特定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負責累計結存的投資盈利,最終補足人口老齡化產生的養老金缺口。
(三)加強審核力度,提高養老金的征繳水平
我國目前的經濟分權體制下,地方政府在養老金保險和短期經濟增長之間的利益博弈,是導致征繳無力、「空賬」運行的主要原因。如果在經濟分權的前提下,把養老金的征繳管理和內部審核作為對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政治集權的框架內,不但在很大程度上能解決經濟分權與政治集權的內在矛盾,而且還能提高養老金征繳水平,緩解養老保險體制改革中的財政困境。
作者:於民陳茜
出處:《經濟縱橫》
單位: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華東師范大學
經濟類別:改革與發展
庫別:中經評論子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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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正式實施,制度實施後會有哪些改變
首先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不會受到地域的影響,其次是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會更加對稱,再者是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會由國家統一來支付。
一、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不會受到地域的影響
首先對於企業職工而言,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正式實施之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將不會受到地域的影響,之前企業職工的保險金主要是由企業職工自行支付,企業的財務部門幫其負責一部分,地方政府幫其負責一部分,國家的財政幫其支付一部分,現在地方政府所支付的保險金會轉移到國家的財政上。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好處:
有利於中國社會的和諧發展,畢竟先前存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相對不平衡的情況會得到改善,也會使得部分的退休員工心理更加平衡,有利於退休後繼續為中國社會的經濟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