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年吉林省養老保險新政策
法律分析: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吉林省靈活就業人員社保2021年繳費標准
吉林省靈活就業人員社保2021年繳費標准如下:靈活就業人員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分成了12個檔,分別是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靈活就業者可自由選擇檔次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的方式和扣款的方式及時間沒有變動。
社保的繳納方式可分為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基金時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兩部分:
1、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個人繳納社保政策規定如下:
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2、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3、在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4、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C. 吉林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政策
吉林省社保局為了促進養老保險發展,施行惠民政策,對養老保險進行了調整。養吉林省養老保險新政策有哪些呢?新政策新在什麼地方。本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吉林省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降低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門檻」
享受政策對象
1.在吉林省城區范圍內靈活就業(含自主創業)的個歲或體工商戶業主及僱工,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餐飲服務、教育培訓等行業從業人員;
2.人才中心人事代理人員;
3.非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居住三年以上的人員;
4.各大商場集體執照分包協議的人員;
5.其他形式的靈活就業人員。
具體內容
上述人員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未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女55周歲,男60周歲),且用工或執業時間晚於1995年7月1日的,可在本年內持本人身份證及用工手續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自用工或執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滿15年的,自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女乎圓伍55周歲,男60周歲)的下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待遇計算辦法與企業職工相同。符合相關條件人員可選擇一次性躉繳。
二.減輕困難人員繳費壓力
符合條件的已參保欠費人員,在重新就業或達到符合申領社保補貼條件時,在本年內經申請可暫緩補繳其他年度保費,優先補繳在新就業單位期間保費或優先補繳符合社保補貼年限的保費。腔物
三.對新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給予優惠政策
對於2013年內一次性補齊應繳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新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實施暫緩收取滯納金的援企政策;同時年內已參保單位為其職工補辦參保手續,且一次性補齊應繳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也可暫緩收取滯納金。
D. 吉林省對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吉林省對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規定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4)吉林個人交養老保險什麼政策擴展閱讀
參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四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按照本規定第二條辦理。
第五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執行。
E. 吉林省農村養老政策
吉林農村社保新政策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及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
二、調整時間和標准
(一)基礎養老金標准:自2015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調整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調整為245元。
(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由每人每月80元調整為95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由每人每月90元調整為10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115元。
三、所需資金
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所需資金,按照原資金渠道籌集並發放。
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農村養老金發放標准和時間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
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廣州,其標准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
我父母是農村戶口,今年58歲。這幾天市人力資源局發了通知到家裡,讓辦理農村養老保險。上面說可以選擇年交費100元-2000元不等,交到60歲可以領取養老金。
我們想了解一下:
1、個不同的交費所能領取養老金各是多少?
2、交費年限的不同對於領取養老金有沒有影響?(比如每年交同樣的費用,有的交2年就到60歲了,有的要交5年才到60歲)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標准都有關系。具體計算方法是: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補繳的,其補繳年限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距領取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
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PS: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廣州,其標准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