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服務的服務規定
2014年9月3日財政部等四部門日前下發《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通知明確,到2020年,我國將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推動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全文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財社[2014]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老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老齡辦: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推廣政府購買服務的戰略部署,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把握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需求導向,注重創新機制。以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將政府購買服務與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相結合,重點安排與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密切相關的項目,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支持,並逐步拓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領域和范圍。立足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創新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制,改進購買服務的方式方法。
(二)堅持政府引導,培育市場主體。政府要加強對購買養老服務的組織領導、制度設計、政策支持、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將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相結合,與培育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費隨事轉,通過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社會力量,確保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平等參與競爭。
(三)堅持規范操作,注重績效評估。明確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等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有序開展工作。加強績效管理,建立評估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堅持體制創新,完善政策體系。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完善和相互銜接,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堅持與事業單位改革相銜接,推進管辦分離,放開市場准入。凡社會能夠提供的養老服務,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要及時總結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盡快形成各方銜接配套、操作性強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政策體系。
二、明確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工作目標
「十二五」時期,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有序推開,相關制度建設取得有效進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促進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高效合理的養老服務資源配置機制和供給機制,支持和參與養老服務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推動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三、積極有序地開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
(一)明確購買主體。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主體是承擔養老服務的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養老服務。
(二)界定承接主體。各地可根據國辦發〔2013〕96號文件確定的原則和養老服務的要求,規定承接主體的具體條件。購買工作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根據服務項目的采購需求特點,選擇適用采購方式確定承接主體,嚴禁轉包行為。
(三)確定購買內容。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內容應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按照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可持續的原則確定。各地要全面梳理現行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養老服務項目,凡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應按照轉變政府職能要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養老服務。要根據養老服務的性質、對象、特點和地方實際情況,重點選取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和養老服務人員培養等方面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在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符合政府資助條件的老年人購買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上門服務,以及養老服務網路信息建設;在購買社區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老年人購買社區日間照料、老年康復文體活動等服務;在購買機構養老服務方面,主要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購買機構供養、護理服務;在購買養老服務人員培養方面,主要包括為養老護理人員購買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在養老評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評估和服務需求評估的組織實施、養老服務評價等。
各地要根據養老服務的項目范圍,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和老年人基本服務需求,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明確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細化目錄清單,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對不屬於政府職責范圍內的服務項目,政府不得向社會力量購買。
(四)規范服務標准。各地應根據所購買養老服務的項目特點,制定統一明確、操作性強、便於考核的基本服務標准,方便承接主體掌握,便於購買主體監管。購買主體要及時對服務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梳理,總結經驗,逐步完善服務標准體系。
(五)提供資金保障。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在現有養老支出預算安排中統籌考慮。對於新增的養老服務內容,地方各級財政要在科學測算養老服務項目和補助標准基礎上,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健全監管機制。各地要加強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體系,要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確保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規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滯留。購買主體要嚴格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操作規程,公平、公正、公開選擇承接主體,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承接主體應健全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服務合同履行服務任務,保障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服務完成後,購買主體應委託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對金額較大、服務對象較多的項目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七)加強績效評價。各地要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養老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在績效評價體系中,要更側重受益對象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評價。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績效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布,並作為政府選擇購買養老服務承接主體、編制以後年度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與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建立承接主體的動態調整機制。
四、落實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工作責任
各地要高度重視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牽頭、民政等有關職能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財政部門和其他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不同地區、不同項目、不同服務的分類指導工作,定期研究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重要事項,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實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政策措施,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為推進養老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杭州養老服務標准
隨著杭州人口老齡化、高齡化和家庭小型化的發展,養老已經逐步成為全社會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之一。為了滿足老年人專業化、多樣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規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特製定本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的術語和定義、管理機構職責、服務對象與工作內容、管理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准適用於杭州城區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蕭山、餘杭、臨安、富陽、桐廬、建德和淳安應參照此標准執行。
2.文件依據: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浙政發〔2008〕72號)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意見》(市委〔2010〕24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杭政函〔2008〕239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杭政辦〔2007〕3號)
3.術語和定義:
老年人:指60周歲及以上的人。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村)為依託,由公益性組織或中介服務機構向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家政維修、醫療保健、精神慰藉、安全防護、文化體育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養老服務形式。
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指依法登記注冊的從事居家養老服務活動的各類機構。
助老員:專職或兼職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員。
4.工作原則與參與主體:
4.1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原則,從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
公平公正原則,確保公共福利資源公平使用,合理分配。
均等化原則,在承認地區、城鄉、人群間存在差別的前提下,保障城鄉居民都享有一定標准之上的社會居家養老服務。
社會化原則,堅持市場化運作,引導社會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
專業化原則,加強管理,提升服務,提供專業化的居家養老服務。
4.2參與主體
各級民政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和居家養老評估機構。
職責分工:建立四級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管理體制。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和市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籌)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建立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和評估機制,對全市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考核,採取以獎代撥形式對各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獎勵。
各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由區養老工作業務科室和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指導協調,負責推行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標准,組建專兼職的居家養老評估隊伍,審核確認居家養老評估分值,規范居家養老服務市場,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管理。
各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的日常管理和服務,整合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資源,對轄區內需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資格評估。
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點),負責具體實施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組織工作,收集本社區(村)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服務協調。
各區應組織專人或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居家養老服務質量進行評估。
5.居家養老服務對象: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指居住在杭州城區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根據購買服務方式不同,分為兩種服務對象:
5.1政府購買服務對象:
指戶籍在杭州城區,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可向其戶籍所在的城區提出申請並經綜合評估後,確認為政府全額購買或部分購買服務的對象。
服務對象以杭政函〔2008〕72號文件規定的四類老年人為主。鼓勵各區加大財政投入,逐年擴大服務范圍。
5.2自費購買服務對象:
除政府購買服務對象外,有服務需求、自願自費購買服務的老年人,也可向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提出服務申請,由服務機構指派助老服務員提供有償或低償服務。
6.居家養老服務實體:
6.1機構要求
(1)應正式登記注冊,具備相關資質證書,合法運營。
(2)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員。
(3)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工作設備。
(4)對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實施公開承諾服務。
6.2人員素質
6.2.1.基本要求:
(1)具備合法的勞動從業資格。
(2)信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熟悉居家養老服務程序和規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狀況證明及語言表達能力。
6.2.2.管理人員:
(1)了解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掌握企業管理、經營項目的有關專業知識及專業技術。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經歷。
(4)每年至少參加1次以上管理培訓活動。
6.2.3.居家養老服務員:
(1)具備與服務內容相適應的崗位技能。
(2)年齡在 18 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無精神病史和各類傳染病。
(4)每年在崗培訓不少於10學時。
6.2.4.行為規范:
(1)儀表儀容端莊、大方、整潔。
(2)統一著裝、配備工號牌。
(3)提倡使用普通話,語言文明、簡潔、清晰。
(4)主動服務,符合相應崗位的服務禮儀規范。
(5)尊老敬老,對老年人富有愛心。
7.居家養老服務內容與要求:
7.1基本要求:
(1)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簽約率100%;
(2)應有老年人的服務預案,明確服務內容;
(3)定期進行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包含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落實情況等);
(4)為老年人提供的服務完成率達100%,老年人或監護人滿意率≥80%。
7.2具體內容:
7.2.1.生活照料服務:
(1)助餐服務:洗、煮飯菜應干凈、衛生,無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飲食生活習慣;注意營養,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譜;助餐點應配置符合老年人的無障礙設施,助餐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門應及時,有必要的保溫、保鮮設備。
(2)起居服務:協助穿脫衣服和入廁方法得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時為卧床老年人翻身,無褥瘡。
(3)助浴服務:助浴前應進行安全提示,助浴過程應有家屬或助老員在場;上門助浴時應根據四季氣候情況和老年人居住條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和浴室內通風。
(4)衛生清理服務:協助刷牙、洗臉、洗腳、按摩動作適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潔、衣著適度、指(趾)甲整潔、無異味;定期清洗、更換床單和衣物,無臟污;定時打掃室內外衛生,做到清潔、干凈。
(5)代辦服務:代換煤氣、代辦各種手續、代繳各種費用等,應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時辦理。
7.2.2.醫療保健服務:
(1)預防保健服務:根據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方案,預防方案應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於老年人掌握預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識並進行基礎性的防治。
(2)醫療協助服務:應遵照醫囑及時提醒和監督老年人按時服葯,或陪同就醫;協助開展醫療輔助性工作,應能正確測量血壓、體溫等。
(3)康復護理服務:指導老年人正確執行醫囑,協助老年人正確使用康復、保健儀器。
(4)健康咨詢服務:通過電話、網路及會議報告或老年學校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老年期營養、心理健康等知識教育。
(5)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達100%。
7.2.3.家政服務:
(1)安裝維修傢具、家電:門窗、紗窗,熱水器、凈水器、洗衣機、電腦、燈具等安裝維修,應按老年人要求進行,維(裝)修後無安全隱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務:清洗換氣扇、油煙機、煤氣灶類應做到清洗干凈、衛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務: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應按照老年人要求進行疏通,疏通後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類服務。
7.2.4.緊急救助服務:
呼叫器、求助門鈴、遠紅外感應器等安全防護器材應符合國家規定,質量完好率達100%;其功能應符合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
7.2.5.精神慰藉服務:
(1)精神支持服務:讀報,耐心傾聽,能與老年人進行談心、交流。
(2)心理疏導服務:掌握老年人心理特點和基本溝通技巧,能夠觀察老年人的情緒變化,並通過心理干預手段調整老年人心理狀態。
(3)尊重並保護老年人隱私。
7.2.6.其他:
提供文化體育服務、法律咨詢服務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務。
8 政府購買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流程:
8.1申請:
獨居、孤寡、經濟困難或高齡(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情況下,由本人或家屬(無家屬或有困難的可以委託社區(村)或其他相關組織)向戶籍所在城區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提出居家養老服務申請,並填寫《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申請表》,同時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證明等。
8.2評估:
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接到申請後,應初步確認是否屬於獨居、孤寡、經濟困難或高齡老人,並在7個工作日組織評估員根據《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評估表》對申請人進行評估,填寫《杭州市居家養老評估報告》,得出評估結論。
評估後,對於老年人的基本情況、評估員的評估結論在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於公示無異議的,社區(村)上報給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對於有公示異議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予以復檢評估。
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對評估結論進行審查並上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簽章。審核完畢後向申請人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告知書》,確定是否准予政府購買服務以及服務時間。
當政策情況、老年人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老年人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8.3提供服務:
對於確定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服務對象,在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告知書》後10個工作內由居家養老服務實體與老年人約定具體的服務內容,簽訂居家養老服務協議並選派符合條件的助老服務員,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在提供服務中要做好服務時間、服務次數、服務時間、服務項目等記錄,作為結算依據。
8.4上報:
區民政局對本區老年人的居家養老的服務購買情況及時匯總,並將月報、半年報、年報及時上報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
9 保障措施:
9.1建立科學系統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資料庫:
市民政局組織開發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資料庫,根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的生活自理能力、經濟狀況、家庭居住情況和子女的經濟情況等建立養老服務對象信息資料庫,形成具備信息統計、管理、上報等功能於一體,社區(村)、街道(鄉鎮)、區、市四級共建共享的信息系統。
9.2整合提升現有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平台:
(1)整合現有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各區民政局可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來確定2-8傢具有一定規模、有信息化支撐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或選擇公益性組織為本區域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區選定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應報市民政局備案。
(2)鼓勵具有一定規模、服務優、信譽好的企業參與到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3)大力推廣社區(村)養老機構(托老所)、社區(村)星光老年之家、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共同參與的居家養老服務新模式,將養老機構與社區(村)服務設施,專業服務與志願服務緊密結合,形成有事不出社區(村)、服務方便快捷、適合老年人服務習慣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新格局。
9.3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建立完善的監督評價機制:
(1)各區民政局應及時組織專人或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服務質量予以監督考評。
(2)監督考評主要從老年人滿意率(附《老年人滿意率調查表》)、服務時間准確率、服務項目完成率、有效投訴結案率、服務檔案的完善等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進行服務質量評價,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等級管理與評價體系。
(3)其中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服務須達到老年人滿意率≥80%。
(4)區民政局應根據考評情況,定期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進行調整,對服務評價低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予以淘汰。
10 檢查考核:
市民政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城區居家養老工作進行考核和綜合檢查,實施以獎代撥,考核評定結果作為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貳』 杭州將實行差異化購房政策、積極推進共有產權住房
觀點地產網訊:7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關於構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務體系的專項計劃(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意見的通知。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徵求意見稿》總共24條,內容覆蓋教育、房產、城市建設等多個方面。
在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優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間格局當中,明確重點推進以下5個方面工作:
1、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拆改結合」試點。
2、增加「九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給: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
3、實行差異化購房政策:探索研究特定區域購房政策,制定特定區域的差異化購房措施。
4、積極推進共有產權住房:保障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和本市穩定就業的非戶籍無房家庭。
5、創新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方式:加大公租房籌集力度。
以下為關於構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務體系的專項計劃原文
為推進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適應城市新型空間格局,實現公共服務優質均衡,更好滿足全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特製定如下計劃:
一、建立市域新型教育共同體,全面提升美好教育水平
1.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根據人口流入和住宅區新(改)建需要,持續優化學前教育布局,增加優質學前教育資源有效供給。鼓勵鄉鎮(街道)、村(社)、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學校等舉辦優質普惠性幼兒園。支持有條件幼兒園開設2 周歲以上托班。穩妥推進產業園區嵌入式幼兒園建設試點。
2.推進新名校集團化。全面推進新時代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建設,推進跨區域跨層級的名校集團化辦學,鼓勵市屬優質高中與桐廬、淳安、建德三縣(市)高中組建緊密型教育集團,創新市、區合作共建優質高中辦學機制,繼續推進市直屬優質普通高中到蕭山、餘杭、臨平、富陽、臨安五區建設分校,建成後市和區按 1:1 比例招生,確保每個「星城」都有名校資源覆蓋。
3.引導優秀教師赴「九大星城」任職任教。對赴「九大星城」任職任教且達到一定年限的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申報評定高級教師職稱時不佔派出學校高級職稱和崗位結構比例限制,並在支教時間、教育教學專業理論考核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評以及工資福利待遇、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傾斜。健全區縣(市)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制,探索市域跨區縣(市)支援「揭榜」制,支持優秀骨幹教師在受援學校組建名師工作室,幫助「九大星城」學校打造優秀教師團隊。
4.推進雙向等額招生。堅持「管理不變、招生一體」原則,逐步擴大市屬優質普通高中與蕭山、餘杭、臨平、富陽、臨安等五區優質普通高中雙向等額招生規模,穩步推進十區高中招生一體化。
二、探索建立緊密型醫聯體,高水平推進健康杭州建設
5.科學布局高水平醫院。建立市域大健康統籌聯動管理機制,優化調整省屬、市屬醫院布局,在雲城、良渚、亞運村、空港等區塊謀劃新(改)建國際醫院或三級甲等規模綜合性醫院,確保每個「星城」都有一所三級甲等規模綜合性醫院。建設國家癌症中心早篩早診早治南方基地。
6.探索建立城市醫院集團。依託市屬醫院和區縣(市)級醫院成立市區縣(市)一體的醫院集團,在核心城區成立市街一體的醫院集團,逐步推進人、財、物統籌管理,打造緊密型醫聯體。全面提升醫共體發展水平,擴大優質醫療服務覆蓋面。全面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級,探索市級醫院醫生到基層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醫療機構醫生到市級醫院開設全科門診等服務新模式,加快推進有序分級診療,實現傳染性疾病監測哨點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覆蓋。
7.建立醫務人員基層任職激勵機制。改革完善現有醫務人員績效考核、職稱評定製度,將市級醫院醫生赴「九大星城」交流達到一定期限作為高級職稱評聘的必要條件,並在薪酬待遇方面予以適當激勵。市級醫院醫生在「九大星城」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累計滿 5 年的,崗位聘任可不受所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量限制。
三、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優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間格局
8.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拆改結合」試點。探索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模式,適時制訂出台老舊小區「拆改結合」試點指導意見,堅持發揮居民主體作用,按照自願有償、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在符合城市總規和相關規范的前提下,允許改造區塊適當調整容積率、建築控制高度、日照間距和綠地率及公建配比等技術標准,「拆改結合」增加的住宅面積可以出售,在基本建設流程中開辟老舊小區「拆改結合」的綠色通道。
9.增加「九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給。新增規劃和供應居住用地指標向「九大星城」傾斜,探索多元化土地出讓模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在保障城市環境品質和公共服務能力的前提下,適度提高重點功能區、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節點 600 米范圍以內規劃居住用地開發強度。
10.實行差異化購房政策。選擇湘湖·三江匯未來城市先行實踐區等特定區域開展「職住平衡」試點,優先保障戶籍和工作在本區域的居民購房需求。探索研究特定區域購房政策,制定特定區域的差異化購房措施。
11.積極推進共有產權住房。出台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推進政府與購房家庭按份共有的共有產權住房建設,重點在「九大星城」布局,重點保障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和本市穩定就業的非戶籍無房家庭。
12.創新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方式。完善支持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等在不改變用地性質條件下利用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探索利用產業園區周邊村級留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大公租房籌集力度。探索在「九大星城」的特定區域推動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四、構建市域統籌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實現社保標准一體化
13.完善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市域統籌機制。建立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的機制,適時調整參保人員檔次標准和繳費補貼標准,逐步推進桐廬、淳安、建德基礎養老金標准超過全省平均水平,所有區縣(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達到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1%,2025 年實現市域基礎養老金統一標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實現全省領先。全面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14.健全社會救助制度市域統籌機制。穩步推進社會救助均等化,逐步實現低保標准、低邊認定標准、低邊生活補助和價格補貼標准、孤兒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准全市域統一,穩步提升低保低邊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救助水平,實行低邊家庭參照低保家庭享受有關教育、醫療等援助政策。
五、擴大養老服務的有效供給,加快形成高水平均衡化的養老體系
15.大力加強養老機構和隊伍建設。改革公辦養老機構體制,加快推進公建民營,提高核心城區養老機構水平,在每個「星城」合理布局不少於 1 家以護理型為主的公辦養老機構(含公建民營)。通過撤並或新建區域性福利院、敬老院,提升農村養老照護能力。鼓勵養老機構結合護理職業能力和入職年限等情況提高養老護理員薪資待遇。
16.打造「大社區養老」新格局。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加快推動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盤活閑置場地資源優先用於新(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化推進居家生活照料、巡診、康復護理、送餐助餐、助浴、家庭設施適老化改造等服務,全面推廣「時間銀行」,探索建立「養老顧問」機制,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設施或設立服務場所,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和捐助養老服務事業,形成完善的 15 分鍾居家養老服務圈。
17.加快推動醫養康養深度融合。推動嵌入式養老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同址或相鄰設置,支持醫院與養老機構開展緊密型合作,對在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開展診療服務的醫護人員在績效工資方案中予以傾斜,探索發展互聯網遠程醫療及照護支持服務,培育 100 個康養聯合體。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有效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六、高質量發展文旅事業,提升體育健身服務水平
18.加快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杭州音樂廳、杭州博物館、杭州美術館、中國印學博物館、杭州文化藝術國際交流中心建設,鼓勵優質文化資源向「九大星城」拓展,建成社區文化家園 800 家以上、杭州書房 100 個以上,每年舉辦「星城」巡展巡演,支持舉辦「星城」特展。
19.舉辦品牌特色文旅活動。支持「九大星城」打造「一城一品牌」文旅節慶活動,推動動漫節、西博會、文博會、茶博會、杭州奇妙夜、良渚文化周、南宋文化節、大運河文化節、錢塘江文化節等文旅品牌活動在「九大星城」聯動舉辦,合作推出杭州三大世界遺產體驗游、「三江三湖」串聯游、富春山居圖實景游,在「九大星城」培育更多的網紅打卡地,共塑「吳越經典、江南絕色」文化旅遊品牌。
20.推進重大公共體育設施市域全覆蓋。以亞運籌辦為契機,制定實施《杭州市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攻堅行動計劃》,加快公共體育場館建設,高水平建成亞運場館,新建餘杭專業足球場,推進老舊大型體育場館改造提升,實現區級體育中心或體育公園、「一場兩館」(體育場、游泳館、體育館)區縣(市)全覆蓋,力爭到 2023 年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實現突破性增長。優先規劃建設貼近社區、方便可達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運動場、體育公園、健身廣場、小型足球場等,實現健身中心鎮(街)全覆蓋、多功能運動場(百姓健身房)村(社區)全覆蓋。推進體育設施進公園、進綠地,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因地制宜利用工業廠房、商業用房、倉儲用房等既有建築屋頂、地下室以及城市空閑用地等空間建設體育設施。推進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深化符合條件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 100%向社會開放。
七、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公共服務優質共享機制落地見效
21.建立公共服務清單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對照「九大星城」公共服務清單和項目清單,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准、牽頭單位,督促抓好落實,並根據實際需要迭代更新。建立健全農村村(社區)共享優質公共服務機制,以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為基礎,確保每個行政村(社區)實現「六個有」功能,即有衛生健康診療點、有文體活動中心、有老年助餐服務點、有便民服務點、有公共汽車站、有退役軍人服務站。
22.強化公共服務的資金和人才保障。加強市、區縣(市)一盤棋聯動,創新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合力支持推進市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探索建立中小學教職工事業編制「流轉池」,推進全市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跨學段、跨學校、跨區域、跨層級統籌調劑。深化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
23.建立差異化落戶政策體系。嚴格執行核心城區落戶限制政策。「九大星城」分類執行控制、適度放開和鼓勵落戶的政策,完善「政策性落戶 人才入戶 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體系,實行支持區域重點產業(企業)發展的差異化落戶政策,對「星城」內的龍頭企業人才落戶降低條件、增加名額,引導核心城區過度密集區塊人口向「星城」疏解、城市新流入人口向「星城」集聚。
24.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水平。建立公共服務均衡化發展指數,推進成果智享多跨場景重大改革,集成就業、教育、醫療、養老、社保、救助、住房、文體等功能,推進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實現公共服務資源優化配置,惠及全市人民。
『叄』 居家老人管道維護的共性要求
隨著杭州人口老齡化、高齡化和家庭小型化的發展,養老已經逐步成為全社會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之一。為了滿足老年人專業化、多樣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規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特製定本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的術語和定義、管理機構職責、服務對象與工作內容、管理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准適用於杭州城區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蕭山、餘杭、臨安、富陽、桐廬、建德和淳安應參照此標准執行。
2.文件依據: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浙政發〔2008〕72號)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意見》(市委〔2010〕24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杭政函〔2008〕239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杭政辦〔2007〕3號)
3.術語和定義
老年人:指60周歲及以上的人。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村)為依託,由公益性組織或中介服務機構向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家政維修、醫療保健、精神慰藉、安全防護、文化體育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養老服務形式。
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指依法登記注冊的從事居家養老服務活動的各類機構。
助老員:專職或兼職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員。
4.工作原則與參與主體
以人為本原則,從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
公平公正原則,確保公共福利資源公平使用,合理分配。
均等化原則,在承認地區、城鄉、人群間存在差別的前提下,保障城鄉居民都享有一定標准之上的社會居家養老服務。
社會化原則,堅持市場化運作,引導社會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
專業化原則,加強管理,提升服務,提供專業化的居家養老服務。
各級民政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和居家養老評估機構。
職責分工:建立四級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管理體制。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和市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籌)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建立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和評估機制,對全市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考核,採取以獎代撥形式對各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獎勵。
各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由區養老工作業務科室和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指導協調,負責推行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標准,組建專兼職的居家養老評估隊伍,審核確認居家養老評估分值,規范居家養老服務市場,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管理。
各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的日常管理和服務,整合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資源,對轄區內需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資格評估。
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點),負責具體實施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組織工作,收集本社區(村)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服務協調。
各區應組織專人或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居家養老服務質量進行評估。
5.居家養老服務對象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指居住在杭州城區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根據購買服務方式不同,分為兩種服務對象:
:
指戶籍在杭州城區,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可向其戶籍所在的城區提出申請並經綜合評估後,確認為政府全額購買或部分購買服務的對象。
服務對象以杭政函〔2008〕72號文件規定的四類老年人為主。鼓勵各區加大財政投入,逐年擴大服務范圍。
除政府購買服務對象外,有服務需求、自願自費購買服務的老年人,也可向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提出服務申請,由服務機構指派助老服務員提供有償或低償服務。
6.居家養老服務實體
(1)應正式登記注冊,具備相關資質證書,合法運營。
(2)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員。
(3)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工作設備。
(4)對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實施公開承諾服務。
(1)具備合法的勞動從業資格。
(2)信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熟悉居家養老服務程序和規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狀況證明及語言表達能力。
(1)了解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掌握企業管理、經營項目的有關專業知識及專業技術。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經歷。
(4)每年至少參加1次以上管理培訓活動。
(1)具備與服務內容相適應的崗位技能。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無精神病史和各類傳染病。
(4)每年在崗培訓不少於10學時。
(1)儀表儀容端莊、大方、整潔。
(2)統一著裝、配備工號牌。
(3)提倡使用普通話,語言文明、簡潔、清晰。
(4)主動服務,符合相應崗位的服務禮儀規范。
(5)尊老敬老,對老年人富有愛心。
7.居家養老服務內容與要求
7.1基本要求
(1)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簽約率100%;
(2)應有老年人的服務預案,明確服務內容;
(3)定期進行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包含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落實情況等);
(4)為老年人提供的服務完成率達100%,老年人或監護人滿意率≥80%。
(1)助餐服務:洗、煮飯菜應干凈、衛生,無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飲食生活習慣;注意營養,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譜;助餐點應配置符合老年人的無障礙設施,助餐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門應及時,有必要的保溫、保鮮設備。
(2)起居服務:協助穿脫衣服和入廁方法得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時為卧床老年人翻身,無褥瘡。
(3)助浴服務:助浴前應進行安全提示,助浴過程應有家屬或助老員在場;上門助浴時應根據四季氣候情況和老年人居住條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和浴室內通風。
(4)衛生清理服務:協助刷牙、洗臉、洗腳、按摩動作適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潔、衣著適度、指(趾)甲整潔、無異味;定期清洗、更換床單和衣物,無臟污;定時打掃室內外衛生,做到清潔、干凈。
(5)代辦服務:代換煤氣、代辦各種手續、代繳各種費用等,應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時辦理。
(1)預防保健服務:根據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方案,預防方案應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於老年人掌握預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識並進行基礎性的防治。
(2)醫療協助服務:應遵照醫囑及時提醒和監督老年人按時服葯,或陪同就醫;協助開展醫療輔助性工作,應能正確測量血壓、體溫等。
(3)康復護理服務:指導老年人正確執行醫囑,協助老年人正確使用康復、保健儀器。
(4)健康咨詢服務:通過電話、網路及會議報告或老年學校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老年期營養、心理健康等知識教育。
(5)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達100%。
(1)安裝維修傢具、家電:門窗、紗窗,熱水器、凈水器、洗衣機、電腦、燈具等安裝維修,應按老年人要求進行,維(裝)修後無安全隱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務:清洗換氣扇、油煙機、煤氣灶類應做到清洗干凈、衛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務: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應按照老年人要求進行疏通,疏通後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類服務。
呼叫器、求助門鈴、遠紅外感應器等安全防護器材應符合國家規定,質量完好率達100%;其功能應符合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
(1)精神支持服務:讀報,耐心傾聽,能與老年人進行談心、交流。
(2)心理疏導服務:掌握老年人心理特點和基本溝通技巧,能夠觀察老年人的情緒變化,並通過心理干預手段調整老年人心理狀態。
(3)尊重並保護老年人隱私。
提供文化體育服務、法律咨詢服務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務。
8政府購買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流程
獨居、孤寡、經濟困難或高齡(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情況下,由本人或家屬(無家屬或有困難的可以委託社區(村)或其他相關組織)向戶籍所在城區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提出居家養老服務申請,並填寫《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申請表》,同時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證明等。
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接到申請後,應初步確認是否屬於獨居、孤寡、經濟困難或高齡老人,並在7個工作日組織評估員根據《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評估表》對申請人進行評估,填寫《杭州市居家養老評估報告》,得出評估結論。
評估後,對於老年人的基本情況、評估員的評估結論在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於公示無異議的,社區(村)上報給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對於有公示異議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予以復檢評估。
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對評估結論進行審查並上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簽章。審核完畢後向申請人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告知書》,確定是否准予政府購買服務以及服務時間。
當政策情況、老年人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老年人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對於確定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服務對象,在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告知書》後10個工作內由居家養老服務實體與老年人約定具體的服務內容,簽訂居家養老服務協議並選派符合條件的助老服務員,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在提供服務中要做好服務時間、服務次數、服務時間、服務項目等記錄,作為結算依據。
區民政局對本區老年人的居家養老的服務購買情況及時匯總,並將月報、半年報、年報及時上報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
9保障措施
9.1建立科學系統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資料庫
市民政局組織開發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資料庫,根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的生活自理能力、經濟狀況、家庭居住情況和子女的經濟情況等建立養老服務對象信息資料庫,形成具備信息統計、管理、上報等功能於一體,社區(村)、街道(鄉鎮)、區、市四級共建共享的信息系統。
9.2整合提升現有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平台
(1)整合現有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各區民政局可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來確定2-8傢具有一定規模、有信息化支撐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或選擇公益性組織為本區域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區選定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應報市民政局備案。
(2)鼓勵具有一定規模、服務優、信譽好的企業參與到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3)大力推廣社區(村)養老機構(托老所)、社區(村)星光老年之家、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共同參與的居家養老服務新模式,將養老機構與社區(村)服務設施,專業服務與志願服務緊密結合,形成有事不出社區(村)、服務方便快捷、適合老年人服務習慣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新格局。
9.3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建立完善的監督評價機制
(1)各區民政局應及時組織專人或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服務質量予以監督考評。
(2)監督考評主要從老年人滿意率(附《老年人滿意率調查表》)、服務時間准確率、服務項目完成率、有效投訴結案率、服務檔案的完善等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進行服務質量評價,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等級管理與評價體系。
(3)其中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服務須達到老年人滿意率≥80%。
(4)區民政局應根據考評情況,定期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進行調整,對服務評價低的居家養老服務實體予以淘汰。
10檢查考核
市民政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城區居家養老工作進行考核和綜合檢查,實施以獎代撥,考核評定結果作為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2 養老服務發展前景
按照居所的不同,養老服務可以分為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受傳統觀念制約,居家養老一直是中國養老的主要模式,但隨著居民收入和儲蓄的顯著增加,近年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選擇機構養老。不過養老機構和護理人員嚴重不足,遠遠不能適應市場需求。截至2010年底,中國共有各類老年福利機構39904個,床位314.9萬張;收養老年人242.6萬人,僅佔中國60歲以上人口的0.6%左右。
由諾美咨詢完成的內容顯示,中國養老產業剛剛興起,國家在政策方面持支持和鼓勵態度。2011年9月,國務院發布《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進一步明確了中國致力養老產業發展的方向。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中國將大力發展社區照料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和運行,引導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鼓勵社會資本興辦具有長期醫療護理、康復促進、臨終關懷等功能的養老機構。
雖然養老產業總體是微利行業,但養老地產具有地產行業的共性,盈利前景可觀。因此,在巨大的市場需求及國家鼓勵政策的驅動下,近年來社會資本紛紛涉足養老地產,如上海親和源、「夕陽紅」連鎖老人公寓等民營養老企業開發的項目早已投入運營;房地產企業如萬科集團、保利地產、富力地產,保險企業如泰康人壽、中國人壽,多元化企業如哈工大集團、復星國際、聯想控股,境外企業如城堡投資、EmeritusCorp.等也紛紛湧入養老地產市場。
3 社區養老服務的現狀
武穴市城區共有14家社區,居民戶數33840戶,人口中122400人,其中60歲以上老人15900人,低保對象4965戶,12368人,其中老年群體低保對象3059人,如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按人均100元/人計算全市年需支出367.08萬元養老服務費,已成為一個龐大的群體,而他們的需求具有多樣性,既有生理性的,又有社會性的,既有物質的,又有精神的。例如:二里半社區居民戶數1326戶,5026人,60歲以上老人502人,99戶低保戶中就有21戶是老年人,空巢老人36人,大部份初小文化,又如螺絲旋社區居民戶數4078戶,人口15069人,低保對象321戶,988人中接近1/3是老年群體,低保對象,空巢老人達45人,以上兩社區共同點人員密集,文化素質偏低,老年人所佔比例大。為進一步摸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特別是「空巢老人」居家養老的情況,2014年5月,我們對以上兩社區老人進行抽樣調查,共統計轄區老人165人,其中60歲以上的老人76人,占老人人口46.06%,70歲以上老人76人,占老人人口46.06%,80歲以上老人14人,占老人人口8.48%。並通過入戶,對老年人的基本情況、生活自理情況、現實生活照料情況以及對社區服務的需求四個方面進行了調查。
1、男、女調查人數比例及生活自理情況。參加此次調查的165名老人中,男性81人,占調查數的49.09%,女性84人,佔50.91%;老人生活完全能夠自理的有148人,占調查數的89.9%,部分自理的12人,佔7.3%,不能自理,依靠照顧的5人,佔3.8%;有子女的有72,子女生活在本區的有40人,子女長期居住在外地的有4人,子女願意贍養父母的有140人,子女不贍養的有2人。
2、在現實生活中,具體照料老人情況。子女照料的72人,占調查數的43.63%,親屬照顧的5人,佔3.03%,請鍾點工照顧自己的有2人,佔1.21%,入住福利院的3人,佔1.8%。
3、對當前老年人是否願意入住老年公寓的情況。有10人願意入住老年公寓,占調查數的6.06%,不願意入住的有32人,佔19.39%,如螺絲旋社區孤老吳治國62歲,小兒麻痹症,他寧願與其兄弟在一塊住也不願住進老年公寓,這說明大多數老年人受傳統觀念約束,比較認同居家養老,這也符合世界通行養老方式。
4、老年人對社區服務的需求情況。要求提供醫療服務的有10人,占調查數的6.06%,有文化娛樂方面要求的有11人,佔6.66%,需要生活照料服務的有6人,佔3.63%,要求得到精神慰藉的有15人,佔9.09%,想日托老年人的有6人,佔3.63%,需要家政服務的有12人,佔7.27%,對社區提供的服務願意自己買單的有5人,佔3.03%。
在我們的調查中,許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對社區養老工作寄予厚望。不少老年人表示,年輕人工作壓力大,很難擠出時間來陪父母,單純指望他們陪伴自己安度晚年恐怕不太現實,一些年輕人則說,不少家庭是一對年輕夫婦在贍養4個老人,養育1個小孩,靠夫妻倆根本無法承擔照顧4個老人的任務。他們也特別希望社區養老服務社會化能廣泛推行。
4 社區養老服務面臨的困難與問題
1、家庭養老功能有「弱化」趨勢。由於家庭的小型化,子女與父母分開居住,從而形成許多「空巢」家庭或獨居家庭,給照顧老年人帶來不便。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醫療條件不斷改善,老年人的壽命延長,高齡老人越來越多,從而出現低、中齡老人照顧高齡父母現象,老人照顧老人困難很多。由於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提倡只生一個孩子,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已逐步進入老年,出現一對夫婦要照顧四位老人現象,而且這種情況將逐年增多,要照料好四位老人,無論是精力還是經濟能力已不大可能。隨著生產和生活的節奏加快,崗位競爭加劇,生活壓力大,青年人在照顧老年人方面,已顯得力不從心。由於上述的幾種原因,顯而易見,家庭養老功能有「弱化」趨勢。
2、機構養老存在「難化」狀況。眾所周知,投資興辦一所養老機構,需要大量的資金,養老機構在環境營造、設施配置、服務質量、管理水平、醫療保健等方面都有比較高的要求,這就使得養老機構的運營成本較高,使得一些社會力量或個人望而卻步。其次,老年人的收入主要靠退休金、養老金或子女及親屬供養,相當部分老人經濟上不很寬裕,即使老人想住養老機構卻又住不起,形成了養老機構入住率低。再次,因傳統家庭觀念的影響,部分老人及子女在思想上還不能接受「離開子女住養老院」的思想。綜上所述養老機構是高投入、低產出,部分養老機構存在「難化」狀況。
3、敬老、愛老的社會氛圍有「淡化」傾向。盡管通過多年來廣泛的宣傳教育,敬老、愛老的社會氛圍有所好轉,但在某些方面仍有淡化傾向,如從西方傳來的「情人節」和「聖誕節」,節日氣氛十分熱烈,而年年的「老人節」則是濤聲依舊。「情人節」和「聖誕節」用不著政府組織,商家、廠家會自行上陣,各種促銷手段「百花齊放」,青年人奢侈消費,報紙、電台有關「情人節」和聖誕節的報導「繁花似錦」。而到老人節,就是政府組織活動,節日的氣氛也遠不如上述「兩節」,廠家、商家並不十分積極,極少給老年人消費實惠,要想青年人自掏腰包孝敬年老的父母也是三思而行。以上現象說明敬老、愛老的社會氛圍在某些方面、在某些地方有「淡化」傾向。
4、為老人提供的無償服務有「虛化」現象。為了照料較困難老人的日常生活,各相關部門和社區經常組織各種形式的無償服務活動,如青年志願者的志願服務、「一對一」結對幫扶服務、安裝門鈴的呼叫服務等。這些服務為老人特別是空巢、獨居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提供了方便。但存在一些「虛化」行為,如學生組織的志願服務,隨著學生的畢業這項服務有的自行消亡,後繼無人;又如一些政府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與社區老人的結對服務,一年就一、二次,不能持之以恆,甚至結對服務也徒有虛名等,這都說明有些義務服務流於形式。這些問題如不能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養老服務社會化就不能向廣度和深度發展。
5、社區養老服務「簡化」。我市大部社區沒開展養老服務,即便是開展了,也是簡便單調,僅限於設醫療中心,添健身器材,而象健身器材之類體育設施適合青少年多,適合老年人的則較少,醫療中心提供的也局限於平時的免費體檢之類的活動。
5 社區養老服務的對策與建議
養老問題涉及千家萬戶,解決不好將影響社會的穩定,必須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全社會的共同關心。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不斷探索建設中國特色的社區養老服務保障體系,全面推進社區養老社會化服務。
1、抓教育,提高認識,增強社區養老服務的主動性。社區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動場所和生活空間,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身體的衰老,不少老年人也從單位人變成社會人,老年人對社區的依附性逐漸增加,因此,開展社區養老服務迫在眉睫。首先,開展社區養老服務是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要求。據統計,武穴市現有60歲以上老年人9.5萬人,佔全市人口總數的12%以上,且這種比例有日益上升的趨勢。現今,老年人和子女分開居住已經相當普遍,「空巢」家庭不斷增多,這給老人的生活照顧、醫療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帶來諸多不便,同時受「421」家庭模式的影響,一對年輕夫婦根本無暇照顧4位老人,因此,依託社區構築社會化養老是城市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適應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其次,開展社區養老服務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現實需要。社區是老年人的基本活動場所和生活空間,依託社區就近進行生活照顧、醫療保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是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適應老人及其家庭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現實需要。再次,開展社區養老服務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現實要求。基於對我國國情的考慮,單一依靠政府進行社會養老福利事業顯然無法適應需要,同時還會對國家財政造成巨大壓力,社區養老體系建設過程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益的嘗試,也是社會結構轉變的必由之路。
2、抓投入,搭建平台,增強社區養老服務的基礎性。養老事業屬於公共事業范圍,發展社區養老服務是政府的責任,離不開政府的宏觀指導。一是科學編制規劃。根據社區老年人密度分布比例,在新建居民小區和進行舊城改造時,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作為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與項目一起規劃,一並實施,一同檢查驗收。編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空間布局規劃,科學合理解決建設用地問題;民政部門可與相關部門按照養老服務「十二五規劃」制定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的建設標准、工作流程和服務操作規范等指導意見,對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二是加大資金投入。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今後社會福利支出不應低於財政支出的10—20% ,而老年人是社會保障重點加以關注的四大弱勢群體之一,因此,建立社區養老服務建設項目、工作人員薪酬的整體財政預算制度,使更多的困難老人都能得到幫助。同時,建議降低享受政策准入門檻,擴大政策惠及面。如為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對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入住養老機構給予補助或予以居家養老補貼;對高齡困難老人看病給予更高比例的報銷;為殘疾老人家庭免費實施無障礙改造。三是整合社會資源。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興建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進一步整合街道和社區文化站、衛生服務站、勞動服務站、陽光家園、文化室、活動室、老年大學(分校)、社區學校等公共服務資源,聯合多方力量拓展服務范圍,搭建完善的社區養老服務平台。
3、抓服務,拓展內涵,增強社區養老服務的廣泛性。一是在服務對象上全面掌握。主要建立三個服務檔案。對全區60周歲以上老人的家庭情況、健康情況、服務需求進行登記;對社區「4050」人員、社區服務員、社區養老服務志願者進行登記;對社區內重點服務對象實行包保服務,服務對象與服務人員之間簽訂服務協議,對服務情況進行跟蹤記錄。二是在服務內容上全面拓展。結合社區實際,開展文體娛樂、老年教育、會友聊天、法律咨詢、老年課堂、心理咨詢及疏導等各具特色的精神慰藉服務。根據老人需求,藉助社會力量,開展家政服務、代買代辦、配餐、家電維修、管道疏通、送醫送葯等日常生活服務。三是在服務模式上推陳出新。對家庭經濟困難老人、特殊貢獻老人,推行政府補貼的形式提供家政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搭建智能化呼叫平台,提供的緊急救援、求助服務;對有特殊需求老人,按居家老人的需求,選派專業服務人員和社工上門提供日間照料、家政、精神方面的養老服務;對短期無人照料老人,依託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開展日間照料或短期託管服務。同時逐步推行「兌時券」補貼服務模式。按照就近服務、屬地管理的原則,將「兌時券」按標准發放給老人,由社區服務員對符合居家養老補貼服務條件的老人進行包保服務,老人根據服務員的服務質量和滿意程度返回給服務員一定數額的「兌時券」,服務時間按照每滿1小時為1次進行計算,按正常標准服務人員每服務一次從被服務對象手中獲取一張「兌時券」,每月持「兌時券」到社區養老服務站兌換現金報酬,有效解決管理和服務相脫節,服務員與老人間的供求不符,服務質量偏低,服務員與崗位間的有人無崗和有崗無人等諸多問題。
4、抓隊伍,專兼結合,增強社區養老服務的專業性。一是配置專職人員。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成功與否,很大因素取決於是否擁有一支專業、職業的服務隊伍。就人力資源狀況而言,社區養老服務員隊伍建設要與再就業工作相結合,從下崗失業群體這個人力資源庫中進行選擇。同時,為了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質量,建議每年從應屆社會工作專業和醫療護理專業畢業生中選拔業務骨幹,通過充實專業人員提高整體社區養老服務隊伍的素質。定期舉辦「居家養老護理員培訓班」,做到持證上崗。二是建立「義工」制度。做好社區居家養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