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怎麼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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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補充養老保險通俗來講就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補充與完善。補充養老保險分配分為:1.單位帳戶制;2.個人帳戶制;3.單位帳戶加個人帳戶。
領取補充養老保險的條件:移民國外提前領取;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若員工在職期間身故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前領取。
『貳』 山西補充養老保險誰能領領多少怎麼領
法律分析:已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均可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針對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有哪些繳費檔次、繳費後政府有無補貼的問題,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設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個檔次。政府對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贍養人員、家庭)繳費給予資金補貼。繳費補貼(入口補)標准為:繳200元補貼70元、繳500元補貼120元、繳1000元補貼200元、繳2000元補貼360元、繳5000元補貼600元。但是,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贍養人員、家庭)當年不繳費的政府不予補貼。之後再進行補繳的,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法律依據:《山西省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待遇補貼等。
參保人達到規定的享受保險待遇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參保人距離領取待遇年齡不足十五年的,應當逐年繳費至領取待遇年齡;參保人已達到規定領取待遇年齡的,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政府補貼待遇。
『叄』 補充養老金退休後怎麼領取
一、補充養老金退休後怎麼領取
(1)到達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
(2)員工在職期間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
(3)出國定居提前領取;
(4)重大疾病無勞動能力的提前領取。
這是由於其補充養老保險
本身具有的社會保險性質決定的,所以員工無論何種原因辭職,除了上述情況一般不能領回保險金。所以,員工離開單位後其個人帳戶仍由經辦機構管理。
二、補充養老金怎麼發放
符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的職工可從自己的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一次或分次領取補充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按個人帳戶儲蓄額的多少確定。職工退休前遇到特殊困難時,經批准可以從其個人帳戶中提前支取一部分補充養老金。
在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已經退休的人員,是否給予追加性補充養老金,以及給付的辦法和標准應在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方案中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三、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肆』 補充養老金退休後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所在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