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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幾月開始補發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當年的1月始補發,具體如下:
1、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1月份退休,當地8月份養老金計發基數才公布進行重算,那麼會補發7個月的養老金;
2、但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2月份才退休,當地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時間是8月份,那麼養老金就會從8月或者9月開始重算,補發差額從3月開始,到7月或者8月結束,總共補發5個月或者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叄』 山東省養老金調整方案2022什麼時候發放 2022年山東省養老金漲多少
山東省養老金調整方案2022什麼時候發放 2022年山東省養老金漲多少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越來越多的省份正在兌現2022年養老金上漲。根據消息,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按照要求,山東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在平穩有序組織進行,從2022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各地確定增加養老金補發到賬的時間,均在7月31日前。下面是2022山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相關內容。
首先山東省養老金調整並沒有直接掛鉤工齡調整,而是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種方式,其中掛鉤調整部分分別掛鉤繳費年限和基礎養老金上漲養老金,掛鉤繳費年限部分和工齡有一定的關系,工齡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部分可以和實際繳費年限同等參與掛鉤繳費年限調整。
比如王爺爺1975年參加工作,2015年退休,工齡40年,由於方案原因,實際從1995年開始參保繳費,實際繳費年限為20年,其中有20年工齡沒有參保繳費,但是這20年工齡由於是連續工齡,退休時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所以王爺爺掛鉤繳費年限調整就有40年的繳費年限可以參與調整。反之,沒有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則不能參與掛鉤繳費年限調整,只能以實際繳費年限為准。
所以本質上來說,養老金掛鉤調整主要還是和繳費年限有關,只有工齡換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後,才能同等參與調整。
2022年山東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會如何調整呢?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法,因此,山東省也會繼續採取這三種調整方式。今年漲幅為4%,則山東各調整方式的標准也會有所下降。
首先來看定額調整,去年是統一上調65元,標准不低,在31個省市中排名第三,僅次於西藏和上海。今年預計下降到60元,仍然對養老金較低的退休人員非常有利。
『肆』 退休工資幾月份補發
養老金補發一般是從當年的1月起開始補發,補發至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當月。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1月份退休,當地8月份養老金計發基數才公布進行重算,那麼會補發7個月的養老金。但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2月份才退休,當地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時間是8月份,那麼他的養老金就會從8月或者9月開始重算,補發差額從3月開始,到7月或者8月結束,總共補發5個月或者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
退休人員補發退休金是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
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范圍是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一、新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標准
1、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補發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補發3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補發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補發4元。
3、高齡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各地對已經高齡的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如廣東省2015年對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湖北省對年滿70歲不到80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發50元,年滿80歲的每人每月補發70元。
二、新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
1、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2、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范圍
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3、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目的
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4、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計算公式
1)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 勞動退休金 個人儲老金
2)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 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3)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4)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伍』 養老金幾月份補發
調整後的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2022年的調整將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繼續保持向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加大傾斜力度的調整辦法,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本次調整面向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318萬余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並從2022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當月和補發的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
一、2022退休金補發多少月
1、2021年年底之前的退休職工,通常熱點輿情一出,新熱點將逐漸淡化舊熱點,由此可以推測,2022年養老金上調通知將會為個人養老金制度讓步,為了提高民眾對個人養老金的傳播度和認可度,4月底之前很大概率不會出台養老金上調通知,且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分工意見中明確規定,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確保按時足額發放,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2、2022年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主要由3部分組成:
①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本息總額÷計發月數;
③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3、所在單位或職工檔案託管機構對個人提出的申請理由、工種崗位、具體從業期限及原始資料結合個人檔案進行審核,並對要求辦理提前退休人員的年齡、工種、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特殊工種年限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陸』 2022山東省退休金補發時間
截至7月底,同時山東省還發布了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其中對退休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完全統一。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員范圍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3元;掛鉤調整分兩部分,一是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6%確定月增加額,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1元;適當傾斜主要是向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傾斜照顧,對2021年度達到70周歲-74周歲、75周歲-79周歲和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此外,企業一至四級工傷退休人員如繳費年限不滿35年,在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時,按35年調整增加。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分別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其中,所需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時,要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從個人賬戶余額中列支一部分,剩餘部分從統籌基金中列支,當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據: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四條 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企業一至四級工傷退休人員如繳費年限不滿35年,在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時,按35年調整增加。
(六)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總額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