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新退休金補發標准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財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22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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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月坦核增加1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企業退休人讓首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讓滑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加強宣傳解讀,注重正面引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於7月31日前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22年8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貳』 退休工齡工資補發
員工工齡工資標准,連續工作滿一年 50元/月;連續工作滿二年 100元/月;連續工作滿三年 150元/月;連續工作滿四年 180元/月;工作每增加一年 工齡工資增加30元/月,十年封頂。
管理人員工齡工資標准,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辦公室人員 100元/月;連續工作滿一年b級以上管理人員 100元/月;連續工作滿一年a級以上管理人員 15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助理人員 20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項目經理級人員 250元/月;連續工作滿一年的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 300元/月。
工齡工資補發規定
1、按繳費年限補發養老金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月的養老金;繳費不滿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繳費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絕對額補發養老金
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退休工齡工資規定:
退休人員可領取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工作工資、特優津貼等。
15年以下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 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
工齡工資 30元/年 工作工資 按照實際勞動分發?績效工資?按工資的10%分發 特優津貼 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可獲得。
影響工齡工資的因素有許多,如工齡的長短、單位的實際效益及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所以上述的工齡工資國家規定僅供各位勞動者參考,具體的工齡工資發放標准請以所在單位為准。如果用人單位有拖欠員工工齡工資的話,可以搜集證據後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法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