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企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納比例
法律分析: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費率為8%。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0%,個人繳費比例為2%。3、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2-1.9%,個人不繳費。4、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不繳費。5、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0.5%。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各為7%。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