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嫁女兒該不該給父母養老
無論是法律上還是道德上,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培養你到成年,培養你為你付出,那麼贍養父母也是應該的,不應該推卸掉這樣的責任,和你結婚與否沒有關聯,結婚與否都應該給父母養老,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和責任。
出嫁女兒,也是父母的子女,不會因為你的婚姻你就不是子女。自然也不能因為你的婚姻就不給父母養老,你新成立的家庭,其實按理說應該是你和你丈夫一起贍養家裡的老人,你的父母和你丈夫的父母都應該一起贍養,畢竟你成立的新家庭和他們都有交集。
子女贍養父母是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在父母年輕的時候他們關愛子女,無論是金錢上還是精神上都給予子女支持,那麼等父母老了難道子女還不願意贍養父母嗎,這就是子女應該做的,不應該推卸的責任。
目前其實也開放了二胎三胎,以後贍養父母的壓力其實比獨生子女贍養父母的壓力相對也會低一些,其實父母退休後也有退休金,子女應該給予父母關愛和支持,在自己能力范圍內盡可能給予父母養老的好環境和生活。
父母總有老去的時候,他們那時候可能退休了,可能在退休生活中休閑,也可能在為你帶你的孩子,也可能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作為子女應該給予父母更多的關愛,給父母更輕松自在的退休生活。
B. 什麼時候給父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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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子女應該什麼時候開始交給父母「養老金」啊
我覺得這要看實際情況,每個人、每一家都不一樣。子女條件好,老人條件差就多給些,反之就少給點。其實多少不是問題,主要是一種愛心。愛心當然是越早給越好嘍。
D. 父母年紀漸長,你會願意把他們留在農村養老,還是接去城市和你一起
如果是我的話,讓我在這二者之間作出選擇,當然很容易,但是,既然我們是為了父母著想,那麼我還是會聽從二老的意見。
而且身為兒女,也比較方便我去照顧他們,當然還是要注意他們住的習不習慣,如果在城市住了一段時間,還是覺得不是很習慣,那讓他們回農村,我也不會阻攔,想什麼時候來城市住,就什麼時候來城市住,沒有關系,畢竟二老過得舒適才是最重要的。
總而言之,作為子女我們不能太過自私,理解父母的需求才是真正為了他們好。
E. 子女履行義務給父母養老 多少歲開始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隨時可以要求子女盡贍養義務。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F. 給父母的養老計劃
每個月給生活費,定期去看望照顧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