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服務 > 請問兒女在什麼情況下不贍養老人

請問兒女在什麼情況下不贍養老人

發布時間:2024-05-07 16:30:12

『壹』 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父母

敬老養老,是我國人民的傳統美德,被視為中國優秀文化遺產的精華。老人為 國家、民族、社會和家庭貢獻了畢生的精力,創造了巨大的財富,為民族培養了後代。當他們年老體衰、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權獲得來處國家和社會的物質幫助以及來家庭的贍養扶助。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道德,更是一種法律責任。但是近幾年來。出現了一些子女置倫理與道德和法律責任於不顧,把自己的父母、公公和公婆看成「包袱」而不願贍養,或者把他們當「奴僕」而施加種種折磨。這些行為都有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將受到社會的譴責和法律上的制裁。
實踐中,子女對父母不盡贍養義務的情況有多種,主要有以下幾種:

1、是以「分家析產」為條件,這一說法毫無根據。老人為家庭作一輩子的貢獻,在他們年老體衰時,他們理應得子女在精神上的尊敬和生活上的照顧,這是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律的必然要求。而且作為一項法定義務,它不得免除,以「分家析產」作為贍養老人的條件,是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的。

2、有些子女在幼年時,他們的父母因無經濟能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對子女盡撫養教育的義務,這些子女成年後,以此為由拒不贍養老人,這也是不對的。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撫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對應的,子女也不能將父母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而且,父母因客觀困難而不能扶養子女時,他們在主觀上並沒在過錯,只要條件許可,他們還是會盡撫養教育其子女的義務的。所以,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變不得以此為由解除。

3、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系。他們之間不存在血緣聯系,他們之間的民事責任不是天然嘏生,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婚姻法第21條第1 款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第2款是「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扶養教育的繼子女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父母 在扶養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可見,形成撫育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是完全等到同於生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的。

4、父母在撫養子女的過程中,他們的一些錯誤行為給子女曾造成心靈上的傷害,子女成年後,國為這一原因也不願意贍養其父母。對於這些子女,應當對他們進行教育,即使父母有過錯,也不能作為免除贍養義務的原因。子女應當贍養需要贍養的父母。但父母對子女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 犯有殺害子女地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及父母犯虐待、遺棄子女罪的,由於父母這些重大過錯,事實上已徹底割裂了子女與父母和情感聯系。違背了父母子女關系人倫理要求,外國法上將為這些行為作為喪失親權的確原因。我國法律沒有親權的有關規定,但是對這類行為,司法實踐中認為足以構成父母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

『貳』 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父母

法律分析:存在如下條件可以不贍養父母:
1、子女尚不能獨立生活的;
2、子女的家庭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實施了犯罪行為;
4、可以不贍養父母其他法定條件。
一、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二、此外,不少人以下幾種情況通常會被人們誤以為可以不贍養父母,其實這些都是認知上的誤區: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也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2、不能以父母因客觀原因不撫養自己而推脫贍養責任。
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有贍養義務。
4、子女不能通過聲明放棄財產繼承而不承擔贍養義務。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絕贍養老人。
三、如果子女無故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權:
1、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於子女不贍養問題,可以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社區協助監督。
2、提起民事訴訟。對於兒女不盡贍養義務,老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能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叄』 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免除對父母贍養義務

  1. 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 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 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

閱讀全文

與請問兒女在什麼情況下不贍養老人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養老個人全額退多少 瀏覽:1
泰安在哪個位置買房好養老 瀏覽:468
王莊養老院 瀏覽:268
重陽節給退休老幹部慰問信 瀏覽:123
50歲自然受孕的幾率 瀏覽:611
重陽節的來歷和習俗英文版 瀏覽:273
父母離異後房子如何繼承 瀏覽:462
老人家去世的輓聯 瀏覽:624
繳納養老保險是否歸法院管轄 瀏覽:632
高三體檢不過關怎麼辦 瀏覽:848
為什麼70歲老人被惡毒夫妻 瀏覽:382
江蘇直招士官什麼時候體檢 瀏覽:159
事業女職工退休工資如何計算方法 瀏覽:454
如何安排老年人的膳食 瀏覽:462
養老保險退保去哪個部門辦理 瀏覽:721
參加什麼工作政審會受到父母影響 瀏覽:570
幼兒園老師體檢都檢查些什麼 瀏覽:166
馬寧激光養生梳如何使用 瀏覽:434
江西萍鄉辦理職工退休要提前多久 瀏覽:437
城市人買農村房養老 瀏覽: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