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什麼單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人社局直屬單位,工作地點按照實際需要地點不同,請咨詢當地人社局
以淮南市為例:
淮南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
2、負責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的參保、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內控稽核。
3、負責老農民技術員、老拖拉機手、農村老獸醫、老公路農民代表工、農村老放映員、老村幹部、老村醫、老民師八類「老字型大小」群體補助的發放。
4、指導各縣區以上業務的實施。
(1)養老經辦中心的責任是什麼擴展閱讀
人社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全國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
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淮工作或定居政策。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培訓機構黨建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B.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是需要做什麼工作,單位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職能: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2)養老經辦中心的責任是什麼擴展閱讀:
統籌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結算;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經辦及發放;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各項社保待遇的審核結付、社會化發放等。
C. 企業養老保險中心是什麼單位
法律分析:企業養老保險中心是人社局直屬單位,負責本轄區內企業養老保險申報登記,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基金管理,待遇審核,編制基金預、決算;承擔統計、信息管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及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對所屬各縣(市、區)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D. 周口市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周口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各科室地址與聯系方式:
編號:ZKG0002
局辦公室
局辦公室職能: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機要、檔案、會務、信息、宣傳、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組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工作。
局辦公室負責人:孔飈
局辦公室電話:8223695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03
人事教育(老幹部)科
人事教育科職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及老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全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作。
負責人:程新傑
辦公電話:0394—8288987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04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職能: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實施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違紀案件;認定投資機構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的資格;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及局屬各單位的財務統管工作。
負責人:李傳成
辦公電話:0394—8281958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05
勞動保障監察與法制科
勞動保障監察與法制科職能:擬定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規范,指導和監督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行使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權,對縣(市、區)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負責中央直屬、省直屬和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指導、參與全市勞動保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和跨縣(市、區)違法案件的協調處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勞動保障監督機構業務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培訓和監督;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指導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制工作;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行政規則並實施執法監督;承辦局機關行政法律事務,組織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普法工作及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宣傳工作;負責勞動保障職責范圍內的維護穩定工作及全市企業軍轉幹部維穩工作。
負責人:劉波
辦公電話:0394—8221520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06
勞動就業科
勞動就業科職能:擬定全市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擬定全市勞動關系調整的基本規則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規范;負責集體合同的審查備案;擬定企業招用人員政策,指導全市各類企業的勞動管理;審核並發布全市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准;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負責職業介紹機構審批;參與評定國家、省、市級企業勞動模範;對企業招工簡章進行審查,負責企業招用工備案;負責全市就業准入制度的實施工作。
負責人:李艷琴
辦公電話:0394—8280986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07
職業技能開發科
職業技能開發科職能:擬定全市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的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在職職工技能培訓;根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准,擬定全市職業技能鑒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技能考核和發證工作;核發全市職業資格證書;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負責管理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和市級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負責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對職業培訓機構的評估、認定。
負責人:馬強
辦公電話:0394--8281238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08
社會保險科
社會保險科職能:貫徹落實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縣(市、區)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和養老金調劑辦法;審核縣(市、區)行業基本養老費率;貫徹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及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政策、個人帳戶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政策及死亡職工遺屬待遇、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並組織實施;擬定補充養老保險規則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負責市直企業、國家、省駐周企業單位職工退休審批工作及縣(市、區)企業職工政策退休、特殊工種退休、因病退休(退職)審批工作;參與企業破產預案、改制方案審核和具體實施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轉制和企業破產、改制職工提前退休審批工作。
負責人:李旭
辦公電話:0394—8224841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09
醫療保險科
醫療保險科職能:負責貫徹落實有關醫療保險和女工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和女工生育保險具體規定、制度和發展規劃;對基本醫療保險和女工生育保險政策、規定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直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進行資格審定,實施監督、檢查和年度資格審查;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女工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實施業務監督和政策指導。
負責人:朱宏
辦公電話:0394—8237138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10
計劃工資科
計劃工資科職能: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依照國家規定的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綜合協調在周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職工福利政策及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政策;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提出調整全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意見;貫徹落實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審核市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工資標准;負責全市范圍內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標准化工作和統計工作,草擬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公報及發展預測報告。
負責人:楊婭莉
辦公電話:0394—8277577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11
勞動爭議仲裁科
勞動爭議仲裁科職能:負責管理全市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擬定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爭議仲裁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與企業調解委員會和人民法院之間的關系;建立仲裁員培訓制度,負責全市勞動仲裁員的業務培訓、資格認定;負責市直勞動合同鑒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市直及中央、省駐市級機構、跨市區的勞動保障爭議案件和全市重大、疑難勞動爭議案件;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與勞動保障有關的集體上訪、罷工和突發事件。
負責人:張冬雲
辦公電話:0394—8261891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12
勞務輸出服務科工作
勞務輸出服務科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政府有關勞務輸出方面的方針政策,擬定我市促進勞務輸出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農民工的轉移輸出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前培訓的任務下達、補貼政策落實等各項工作,指導全市定點培訓機構農民工的培訓、輸出、維權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勞務輸出工作和職業介紹補貼政策的實施;負責勞務輸出基地建設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我市駐外勞務管理服務機構工作;負責組織農民工有序流動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對疆專項勞務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國際勞務工作;做好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各項工作;負責全市勞務輸出、農民工工作的信息統計、發布工作。
負責人:許明華
辦公電話:0394—8234915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13
工傷保險科(周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工傷保險科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工傷保險和勞動能力鑒定方面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工傷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政策和行業差別費率;組織實施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定點康復機構和定點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統籌規劃和選擇全市工傷保險醫療轉診機構、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負責全市工傷保險統籌合作醫療機構的資格認定和年審工作;指導市級工傷保險統籌單位工傷職工職業康復工作;擬定工傷保險儲備金的使用方法,並監督經辦機構使用情況;負責工傷認定工作和全市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對全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實施業務監督、工作檢查和政策指導。
負責人:李月梅
辦公電話:0394—8230136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14
紀檢監察室
紀檢監察室職能: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紀檢監察的方針、政策和決定,監督檢查全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對局屬人員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范圍內的監督;指導全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督促、協調局屬各單位研究、制定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及其申訴;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和局黨組、局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張明慧
辦公電話:0394—8237076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15
周口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
周口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職能:負責本轄區內企業養老保險申報登記,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基金管理,待遇審核,編制基金預、決算;承擔統計、信息管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及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對所屬各縣(市、區)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負責人:田維志
辦公電話:0394—8232684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16
周口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周口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職能:貫徹實施失業保險法律、法規,制定失業保險工作發展規劃,制定促進失業人員就業措施;負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登記和失業保險費的徵收;負責統籌地區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和就業服務;負責市本級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按照規定核定、發放失業保險金,落實其他失業保險待遇;負責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職工提供免費咨詢服務;對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業務督導;履行上級規定的其他職責。
負責人:鄭旭平
辦公電話:0394—8225543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17
周口市勞動監察支隊
周口市勞動監察支隊職能: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行為。
負責人:劉富強
辦公電話:0394—8289393
辦公地址:周口市大閘路與七一路交叉路口
編號:ZKG0018
周口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
周口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職能: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負責編制市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按時收集、上報各類財務、統計報表;負責在獲取資格的單位中,擇優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並與之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議;負責提出改進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提供相關的服務和指導。負責對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做好相應的配套工作。
負責人:梁曉莉
辦公電話:0394—8200326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19
周口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周口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職能:承辦全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負責小額貸款的發放,依託街道、社區建立貸款追償機制;指導下崗失業人員選擇適宜的創業項目,提高創業成功率。
負責人:孫強
辦公電話:0394—8220338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20
周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周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職能: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各類行業標准和技術規范;負責全市勞動保障信息網路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和維護;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和勞動就業管理信息系統資料庫的建立及管理工作;負責勞動保障信息發布及信息咨詢工作;負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楊帥軍
辦公電話:0394--8200579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21
周口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
周口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職能: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勞動就業培訓方針和政策,提供政策咨詢服務;統籌規劃全市勞動保障部門就業前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創業培訓計劃及創業培訓的監督、協調與指導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保障部門就業訓練機構評估、指導與監督工作;制定勞動保障部門就業培訓機構工作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市勞動訓練機構農民工培訓工作,做好全市勞動保障就業訓練機構數據統計及上報工作。
負責人:張鐵柱
辦公電話:0394—8382589
辦公地址:周口市幫傑大道南段
編號:ZKG0022
周口市就業服務中心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勞動就業方針政策,提供政策咨詢服務;統籌規劃城鄉勞動就業及下崗再就業計劃;負責下崗失業人員的認定和管理;負責提出再就業資金的預算意見,加強對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指導全市勞動保障服務信息系統網路建設;負責指導縣(市、區)就業服務及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再就業培訓;負責下崗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審批及關系接續;負責小額貸款等優惠政策落實,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負責指導組織就業崗位調查及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4050」人員等困難群體再就業及開展再就業援助;負責全市就業組織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社區就業實體及各類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減免稅認證與管理;制定勞動保障部門就業再就業工作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同時做好就業再就業各類統計及上報工作。
負責人:張紹山
辦公電話:0394—8281860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23
周口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周口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能:負責組織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工人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具體實施考評人員的資格培訓及發證工作;負責對縣(市、區)職業技能鑒定站的指導和管理工作,開展工人職業技能鑒定有關問題的研究咨詢和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負責人:徐森
辦公電話:0394--8221202
辦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編號:ZKG0024
周口市市直企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統籌管理辦公室
協調市直企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醫療統籌和服務工作;擬定市直企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統籌辦法和規章制度;承擔市直企事業單位和部分未參加醫療統籌的行政單位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的經辦工作。
負責人:張之獻
辦公電話:0394--8262399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25
周口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
編制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制訂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審計和統計等規章制度;實施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基金管理、退休人員的退休資格審查、待遇審核、養老金發放及社會化管理等;指導監督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基金管理、養老金發放等工作運營情況。
負責人:施中嶺
辦公電話:0394—8200105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26
周口市工傷保險中心
周口市工傷保險中心職能:負責全市《工傷保險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核查參保單位工資基數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承擔工傷保險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傷職工的工傷治療及職業康復醫療費用的支付工作;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工傷認定以及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核定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適時按照規定調整單位繳費費率;負責工傷保險風險儲備金的籌集與使用;指導、監督和檢查縣(市、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負責人:李紅冠
辦公電話:0394—8238386
辦公地址:周口市工農路北段
編號:ZKG0027
周口市技工學校
周口市技工學校職能:負責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就業和工作能力,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根據我市勞動力市場需求,培訓中、高級技能型人才;開展轉崗培訓、在崗培訓、轉業培訓、失業人員培訓以及為再就業工程、鄉鎮企業、農村富裕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在內的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
負責人:李克彬
辦公電話:0394—8912616
辦公地址:周口市周項路北200米
編號:ZKG0028
周口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周口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職能:綜合管理全市勞動力市場,制訂勞動力市場運作規范;負責協調辦理市際、省際、國際勞動力輸出、輸入;建立勞務信息網路,發布勞動力供求信息,為企業和勞動者雙向選擇提供場所,具體承辦政策咨詢、信息服務、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業務;管理和指導市直民辦職業介紹機構開展工作;在全省、全國大中城市開設勞務管理服務站並參加勞務協作網活動;負責管理協調各縣(市、區)駐外勞務管理服務站的工作;統籌管理農村勞動力進城經商和民工的有序流動,指導縣(市、區)勞務輸出、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工作。負責為下崗失業人員、城鄉勞動力等靈活就業人員提供人事代理、勞務派遣等服務。
負責人:王建均
辦公電話:0394—8289110
辦公地址:周口市大閘路與七一路交叉路口
這是周口地圖:
祝你好運。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E. 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指的是哪裡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是國家或社會對社會保險實行行政性、事業性管理的職能機構。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設置,由社會保險管理體制決定。由於社會保險所具有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和福利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必須由非營利性質的社會公共機構所擔任。
社會保險管理體制一般為集中管理,即機構設置採用在全國設立自下而上、自成系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體系的辦法,達到對社會保險資金進行統一徵集、調劑、集中管理,運用的目的。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以下三點職能:
1、提供社會保險服務:服務包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待遇支付、檔案管理、咨詢服務等。如第八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2、管理社會保險事務,管理社會保險主要包括: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確定用人單位工傷繳費費率、與定點服務機構簽訂協議等。如第五十八條規定: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數額。又如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費率。
3、社會保險基金的相關管理:主要體現在:一是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與結算,二是編制基金預決算草案。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